什么是视听资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53:05 89 人看过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统称为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最初并未用于文献信息的存贮与传播。从20世纪60年代起,欧、美一些国家开始出现声像记录形式的出版物,并相应有了专门的出版社。中国引进国外视听资料较早,但到80年代才开始有本国的声像记录形式的出版物,同时建立了专门出版这类出版物的出版社。

视听资料是又称声像资料或直感资料,一般以音响、图像等方式记录有知识的载体。视听资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

①视觉资料,也称无声录像资料,包括图片、摄影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无声机读件等。

②听觉资料,也称录音资料,包括唱片、录音带等。

③声像资料,也称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等。

视听资料特点:

1.视听资料表现为含有一定科技含量的载体;

2.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逼真性;

3.具有动态直观性;

4.对视听资料的收集和审查都需要依赖科学技术。

视听资料法律区域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存在有疑点的试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侵害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视听资料相关文章
  • 视听资料的概念,视听资料的特征有哪些
    视听资料的概念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统称为“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又称声像资料或直感资料,一般以音响、图像等方式记录有知识的载体。视听资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①视觉资料,也称无声录像资料,包括图片、摄影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无声机读件等。②听觉资料,也称录音资料,包括唱片、录音带等。③声像资料,也称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等。视听资料特点1.视听资料表现为含有一定科技含量的载体;2.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逼真性;3.具有动态直观性;4.对视听资料的收集和审查都需要依赖科学技术。视听资料法律区域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存在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
    2023-04-27
    169人看过
  • 视听资料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一、视听资料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视听资料,是指借助电磁、光电、电子计算机设备等技术手段所记载和再现的声音、图像、数据等信息资料。视听资料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视听资料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各种言词证据都是犯罪信息在人的记忆里的反映,受到当事人的感受、判断、记忆和表达能力的限制,因而尽管许多人在同样的时间、地点,目睹了同一个事件,但在事后的作证时,所作的描述却可能大相径庭。而视听资料则以最先进的科技设备(录音、录像设备和电子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为载体,它是犯罪信息在这些高科技设备中的反映。由于这些高科技设备具有极强的保真、储存与再现事物本来面目的功能,因而它所记录和储存的有关犯罪的信息,就更为准确与逼真,受主客观因素影响而失真的可能性较小;2、视听资料具有高度的直观性。各种证词作为证据均是以语言、文字、手势等方式再现储存的信息,而视听资料是以画面和音像将实际情况加以直观的再现,往往可以成
    2023-04-13
    218人看过
  • 收集离婚视听资料注意什么
    一、短信能单独作为离婚证据吗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者证明财产前属关系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点子签名法》规定,能够可靠的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存储和现出过程中发生形势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的,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因此,为手机短信的利用知道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在以后司法实践中,会被越来越广泛的利用。但随着手机的普及,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短信作为一种新型通信方式,其主要工作原理是把人们所表达的意思转化为数字信号,并通过信号网络传输至对方手机,呈现在对方的手机屏幕上,并在通信营运商的服务器上有相应的记录,所以手机短信具备证据的客观属性。证据的关联性或相关性,指的是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手机短信的收发是发
    2023-02-24
    478人看过
  • 收集离婚视听资料注意什么
    一、短信能单独作为离婚证据吗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者证明财产前属关系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点子签名法》规定,能够可靠的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存储和现出过程中发生形势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的,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因此,为手机短信的利用知道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在以后司法实践中,会被越来越广泛的利用。但随着手机的普及,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短信作为一种新型通信方式,其主要工作原理是把人们所表达的意思转化为数字信号,并通过信号网络传输至对方手机,呈现在对方的手机屏幕上,并在通信营运商的服务器上有相应的记录,所以手机短信具备证据的客观属性。证据的关联性或相关性,指的是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手机短信的收发是发
    2023-04-27
    281人看过
  • 视听资料的反映性
    视听资料的反映性是指视听资料可以再现案件事实的功效与能力。其内容及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视听资料记录的内容可以如实地反映客观!事物。虽然人们可以通过亲身经历过某一事件的人对事件的叙述了解有关情况,例如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或证人证言。但由于可能会存在有人有意地回避事实真相的情况,以及受人身条件所限不可避免地会存在遗忘、误认的情况,使得人们对事件的叙述不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物。而视听资料在形成时,是由一定的机器设备对事物变化情况进行客观的记录,基本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作为原始的记录可以准确地再现事件发生时的情景。如录音可以逼真地反映案件发生时的声音,能准确无误地反复重述原来的声音,不太可能发生遗忘、误记、错述之类的情况;录像能反复再现案件发生时当事人的形象和活动情况等。2.视听资料可以直观地反映事件发生时的情景和事物的状态。人们利用物证时依据的特征是事件引起物体变化的
    2023-06-06
    444人看过
  • 如何判断视听资料的真伪,视听资料的证明力如何
    一、如何判断视听资料的真伪1、要审查判断视听资料的制作情况首先,要由录音人和录像人证明录音和录像的时间、地点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录制的声音和图像等;其次,如果录音和录像经过复制,还应由复制人证明在复制时无剪辑增减录音和录像的情况;再次,应由民事当事人和刑事被告人辨别是否是自己的声音和图像。例如,可采用声纹鉴定等方法鉴定声音。2、必须审查视听资料内容的真伪要确认视听资料有无证明力,关键在于确认其内容的真伪。例如,可以通过慢速播放的方法,鉴别是否有消磁和剪辑的情况;通过高分辨仪的鉴别,可以审查所录制的声音有无伪造情况;最后,还可以对磁带进行检查,查看有无剪辑的痕迹。3、必须把视听资料与案件中的其他证据相印证审查判断视听资料同检验其他诉讼证据一样,也要运用案件中的其他证据与视听资料相印证,把视听资料与刑事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的陈述、民事当事人的陈述相印证;把视听资料与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
    2023-04-29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视听资料证据包括: 1、视觉材料又称无声视频材料:包括图片、摄影胶片、幻灯片、投影仪、无声录像带、无声电影、无声机器阅读等; 2、听觉材料又称录音材料:包括录音、录音带等; 3、声像资料,又叫做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电视电影、视听光... 更多>

    #视听资料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视听资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5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或录像磁带反映出来的音响和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它包括: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视胶片、传真资料、雷达扫描资料、电子计算机装置储存的数据信息等。视听资料作为行政诉讼证据,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结果,通过音响、图像再现案件事实,具有准确性高、真实性强、可靠性大等优点,对案件事实能起到有力的证明作用。
    • 视听资料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4
      视听资料又称声像资料或直感资料,是指以音响、图像等方式记录有知识的载体。视听资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①视觉资料,也称无声录像资料,包括图片、摄影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无声机读件等。②听觉资料,也称录音资料,包括唱片、录音带等。③声像资料,也称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等。
    • 什么是视听资料证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4
      1、录像可以记录现场情况,作为现场勘验笔录证据使用。 2、记录现场勘查的全过程。 3、揭露犯罪,证实犯罪。 4、录音证据是指运用录音设备把正在进行的演说、谈话、呼叫、爆炸、机械摩擦、自然声响、电话中的对讲声音如实地记录下来,然后经过播放再现原始的声迹,并用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证据。 5、计算机储存证据是指运用计算机储存的图形、数据、符号和其他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主要是指磁化在储存器内的档案
    • 视听资料证据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1、视听资料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它是指通过录音、录像所记载的声音、语言、形象或行为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提交视听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形经常出现,视听资料已逐渐成为民事诉讼中最为常见的证据之一。
    • 什么是视听资料证据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04
      1、视听资料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它是指通过录音、录像所记载的声音、语言、形象或行为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提交视听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形经常出现,视听资料已逐渐成为民事诉讼中最为常见的证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