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04:53:18 285 人看过

一、哪些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制度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

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二、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

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并不在于对“反社会性”行为的制裁,而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并以保险制度和损失分担制度为基础来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因而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制裁不法行为并预防不法行为发生的作用,已失去了法律责任所固有的含义;而推定过错责任的立法思想仍在于对加害行为的非难,仍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的最终要件,民事责任仍有行为人承担,而不是通过保险制度等有社会分担损失,因而推定过错责任保持了民事责任教育和预防的作用。

3.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由于无过错责任并非绝对责任,行为人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别事由而主张抗辩,从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和规定来看,一般只承认不可抗力和受害人重大过错作为其法定抗辩事由,而不承认受害人的一般过失和意外事件作为其抗辩事由;而推定过错责任,由于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三、无过错责任可以免责吗

无过错侵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免责。对于无过错责任,我国法律根据不同情形规定了相应的免责事由,侵权人只要能证明免责事由就可以免责,例如:可以通过证明被侵权人为故意来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何适用法律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何适用法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法律是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二、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
    2023-09-13
    187人看过
  • 无过错责任在特定适用范围内的适用性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二)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三)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
    2023-07-02
    117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适用条件
    一、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适用条件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是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最早系统提出的,现已为大陆法系普遍接受。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承担的民事事任。所谓先合同义务,是自缔约人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开始逐渐产生的注意义务,而非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给付义务,包括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互相通知、诚实信用等义务。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缔约过失责任既不同于违约责任,也有别于侵权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二、构成要件由于缔约过失责任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其构成要件应当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这两个方面。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一)缔约一方当事人
    2023-06-07
    416人看过
  • 过错责任能否适用违约责任
    一、过错责任能否适用违约责任过错为违约责任适用的前提,只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过错责任在违约责任中是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中的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中的损害赔偿范围以实际损失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
    2023-04-18
    388人看过
  • 民法典当中哪些行为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
    2023-08-02
    464人看过
  • 污染环境侵权责任过错制度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受害人有损害、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1、适用过错原则(除过错推定)由受害方就侵权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也即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对方就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在适用这一原则时,对方就自己无过错可抗辩免责,如系第三人造成的,自己就可免责。而适用无过错,不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受害人不必就此举证,按法律规定直接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行为人不得以自己无过错抗辩免责,如系第三人造成的,违约方仍要承担民事责任。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如在无偿的民事行为中,一般只有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过错程度
    2023-07-19
    372人看过
  • 无过错侵权行为的种类和责任承担方式哪些
    一、无过错侵权行为的种类和责任承担方式哪些《民法典》明确了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包括监护人、用人单位、接受劳务方等多个主体的责任承担。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时,监护人需承担无过错责任。2.产品缺陷、道路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情形也被列入无过错责任的范畴。3.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动物造成的损害或建筑物倒塌,相应的管理人或建设单位也要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确立了无过错责任的法律基础。二、无过错责任的认定无过错责任的认定标准是损害后果的发生不可归责于任一方当事人。该责任形式并列于过错责任,其宗旨在于合理补偿损失,与过错责任的惩罚与补偿双重功能不同。无过错责任限制了一般免责事由的适用,如不可抗力通常无法作为免责依据。因果关系的存在是无过错责任判定的关键,而非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三、无过错责任的法律规定无过错责任的法律规定体现在民法典中,明
    2024-01-15
    403人看过
  • 无过错责任下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一、无过错责任的构成条件:对于无过错责任侵权的构成要件来讲是比较简单的,因为在法律上只有那么几种情况属于无过错的侵权,那么只要符合这几种情况,并且的确造成了人员伤害的话,就是两个构成要件,我们一一来介绍一下。第一,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情况。1.不管当事人到底自己有没有过错,只要达到了一定的后果,就需要负责任。通常来讲,对于这种无过错侵权责任才未成年人身上或者是饲养动物的事项上是比较常见的。2.在监护人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过程当中,如果造成了以上这两类人损害的话,那么监护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到底,这个事情是不是由于自己的过错导致的都不重要,只要在自己的监护时间之内出现了问题,都需要承担责任。还有饲养宠物也是一样的,自己养的动物咬了人,不管是不是因为自己出现了错误,只要咬了人,自己就要承担责任。3.除了以上两种比较常见的情况之外,还有个人的劳务合同,如
    2023-04-27
    491人看过
  • 过错责任推定又是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一、过错责任推定又是在哪些情况下适用(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二)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三)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四)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五)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六)堆放物侵权;(七)林木折断侵权;(八)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二、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三、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的特殊情形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应当
    2023-04-14
    482人看过
  • 什么是过错责任推定,适用情形有哪些
    过错责任推定是指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下列情况适用过错推定:1、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3、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4、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规则的情形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雇主或法人主观上有选任不当,
    2023-07-27
    241人看过
  • 法律责任对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
    过错责任需承担法律责任。过错责任中原告只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被告不能证明存在减免责任的事由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过错责任亦称“过失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对称。民事责任制度的一般原则。行为人只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若主观上并无过错,即使行为已致人损害且具有违法性,亦不负民事责任。在早期民法里,曾普遍实行“结果责任”原则,即只要客观上有致人损害的事实存在,就须承担民事责任。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人们意识到,只有对那些主观上对其行为的损害后果抱有恶意或不予以注意的人予以制裁,才是公正合理的。因此,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恶意或疏忽,是该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观构成要件。过错责任原则最早产生于罗马法中,后来发展成现代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两种状况。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损害后果
    2023-12-10
    185人看过
  • 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在法律适用上的差异
    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在于:1、严格责任是指基于行为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责任,介于无过错与过错推定之间的责任;2、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的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造成损害的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特别是加重其责任,使行为人对损害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如何区别违约责任与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如下:首先,责任形成条件不同,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看合同关系是否有效成立。如果存在的是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应适用违约责任;其次,责任承担形式不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责任承担形式,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再者,归责原则不同,违约责任主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缔约过失责任则只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赔偿范围不同,违约损害赔偿主要指履行利益的赔偿,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主要指信赖利益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2023-07-11
    369人看过
  • 错鉴责任追究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
    未取得《许可证》擅言设立司法或擅自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设立登记的,除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注销外,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给予警告,同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对司法鉴定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三)、(四)、(五)、(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实施。司法鉴定人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
    2023-06-06
    76人看过
  •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认定行为人在侵害名誉权中的过错,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在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指向特定人时,应当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考虑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的问题。第二、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以后,该行为的内容因传播而使受害人名誉受损,这就必须要确定内容的传播是出于行为人还是第三人以及受害的过失所造成。如果是后者行为所造成,则行为人没有过错。第三、行为人实施了某种行为,本身并不具有侮辱和诽谤性,而只是因为第三人对该言词进行修改、夸张等,从而使该言词具有侮辱、诽谤性,则不能认为行为人具有过错。第四、在已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时,认定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状态也是有意义的。一方面,某些故意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可能要构成侮辱、诽谤罪,行为人应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对责任范围的确定应有一定的影响。例如在故意侵权的情况下,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应使行为人承担较重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在过失的情况下,则可适当减轻行为人的责任。行为人实施侵权
    2023-04-12
    3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的优势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09
      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的优势有这些: 1、救济方便,只要是属于赔偿范围就可以获得赔偿; 2、救济面广泛,更多医疗行为受害人从中受益; 3、解决医务人员疲于诉讼而受害人得不到合理司法救济的问题。
    • 行为中,什么叫过错责任,什么叫无过错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9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可见依过错责任原则,若行为人没有过错,如加害行为因不可抗力而致,则虽有损害发生,行为人也不负责任。还有,在确定责任范围时应当确定受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受害人具有过错的事实可能导致加害人责任的减轻和免除。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例外。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
    • 刑事和解制度适用于哪些行为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8-31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特别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 医疗纠纷无过错有无责任度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2
      1、若当事人在医疗纠纷中无过错则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医疗事故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而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诊疗、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形导致损害结果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行为保全赔偿责任为什么是无过错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规定为无过错责任要求申请保全的人在申请时要注意谨慎,防止申请人胡乱申请,侵犯他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