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什么时候征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9:21:35 272 人看过

一、农村什么时候征地

一般情况下,国家不能随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土地征用只能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比如《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我们认为,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

二、农村征地具备的条件

要实行征用土地,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

2、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3、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

4、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烧征地;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可以征用土地的两种情况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可以征用土地的两种情况:

(1)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实际上,发生地震、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时经常需要征用沿岸的部分土地来进行防洪泄洪等救灾设施的建设。

(2)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这种情形在生活中也时有发生,比如国土资源部最近公布批准对西部某省某乡某金属矿普查,在这个普查过程中就需要临时占用耕地进行勘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农村征地,签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
    一、农村征地,签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的内容是比较多的,包括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征收主体是否合格、土地征收补偿是否合理、违约责任是否合理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
    2023-06-12
    376人看过
  • 农村封村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新型冠状肺炎是属于甲级的传染病,根据传染病的防治法我们可以知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意思是可以封村等。并且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农村的解除封村应当是由镇政府发放通知给村委会解除封村的,因为镇政府才是决定封村的原机构。农村住宅法院可以查封吗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农村房屋,但是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处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
    2023-06-30
    171人看过
  • 征收农村土地时,征地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征地通知书应当载明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目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所在地、土地类型和面积。第四条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计划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征地情况,具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第五条土地征收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土地征收审批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所在地、土地类型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四)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第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征收后,如何分配,应按以下方式处理:。土地补偿费、依法应当向集体支付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地青苗、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苗木、附着物的补偿费属于苗木、附着物所有人。三。安置补助的归属和使用:(一)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应当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2023-05-02
    289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有哪些特征?
    1、限制准入的资格。宅基地基本上属于无偿取得,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既不能申请宅基地,也不能购买宅基地。2、不申请不予分配。符合资格准入的条件之后,还要每个农户家庭自主申请。不申请的话,不予分配。3、限制数量和面积。一方面,每户家庭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另一方面,每户家庭宅基地的使用面积不能超过标准。4、限制使用和流转。宅基地只能主要用于居住,一般不能随意挪作他用。如果超过两年不使用,也就是一直闲置着,还要由村集体收回。一、宅基地可以买卖吗,私自买卖宅基地是否合法?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2023-05-07
    83人看过
  • 征地后农村土地有什么补偿
    宪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对被征收的农民给予补偿。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农村特别是郊区出现了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的现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征地补偿过程中,征地单位通常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签订征地合同,直接向村委会支付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款、青苗补偿款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实践中,村民、村委会、小组对三公经费如何分配存在不同意见。主要原因是村委会普遍认为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因此除了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被征收村民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其他补偿费由村民自行决定村委会通过民主程序向全体村民分配使用,而被征收村民认为自己承包或租赁的土地被征收的,征地补偿款应当直接支付给村民。本文拟
    2023-05-31
    187人看过
  • 农村被征地农民的权利是什么
    1、在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民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二)征地事先知情权:在依法报批征地前,政府应当事先告知被征地农民征地的用途、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三)参与权审批中:被征地农民知晓并确认的相关材料是各级政府进行征地审批的必备材料;(四)答复结果的知情权:人民政府应当自征地批复文件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地农民公布答复结果;(五)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国土资源局在土地补偿征收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告;(6)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听证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二是谁是征地补偿的监督管理主体?什么是职能和权力?《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
    2023-05-02
    77人看过
  • 修高铁的时候征地是什么时候?
    高速铁路征地手续1、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批准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配置途径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2、实地调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征收土地的权利、地类、面积、地面附着物的权利、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全。3、确认调查结果的调查结果应与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面附着物的所有权者共同确认。4、在通知征地依法批准之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通知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配置途径有权申请听证。5、征地方案批准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的征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供地方案等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6、发布征地方案公告征地方案依法批准后,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发布征地方案公告,其中,征地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发布公告。7、进行征地补偿登
    2023-08-18
    345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收怎么补偿农村土地征收标准
    1.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2.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补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二、搬迁房子怎么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按照房屋的土地性质及补偿对象区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两种。在我国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其补偿的基本原则及标准是相
    2023-06-21
    248人看过
  • 桂林市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
    一、桂林申请农村宅基地时间7个工作日。二、桂林农村宅基地申请办理条件(一)申请人以户为单位申请用地,用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二)申请人及户内人口(申请用地面积时计算的该户人口)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申请人没有房屋或现有宅基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四)申请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涉及农用地的,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三、桂林农村宅基地申请办理材料1.农户建房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用地审批表》3.经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房的证明材料4.所在村委会(社区)出具张榜公布结果的证明材料5.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及户口薄6.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需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规划管理部门或建设部门的意见四、桂林农村宅基地申请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
    2023-05-13
    89人看过
  • 农村拆迁款什么时候下来?
    一、农村拆迁款什么时候下来?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3个月能够拿到。征地拆迁应当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拆迁款应自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未补偿到位的可以拒绝交付土地和房屋。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二、农村宅基地拆迁怎么赔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个是宅基地补偿,另一个是房屋补偿。由于
    2023-06-15
    11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什么时候可以转让
    (一)转让方流转宅基地后仍有住所“户有所居”是农村宅基地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转让、出卖等行为的基础条件之一自然就是转让的一方农民要有地方住,不能在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后再伸手找村集体要地。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就是说,能够合法转让的一般都是闲置宅基地上房屋或者因继承等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合法的“一户多宅”房屋。农民是不能将自己唯一的一处居住用房转让出去的。(二)必须是合法的宅基地上房屋。(三)宅基地流转必须经村委会或者村集体同意。(四)仅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五)受让方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满足上述条件后,才可以转让。一、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我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2023-02-19
    366人看过
  • 农村征地什么标准和程序?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另外,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征用土地一般要履行以下程序:1、申请。按照国家规定,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或者准许建设的国家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建设单位方可申请用地。需要征用土地时,建设单位须持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选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审查同意后,会同
    2023-02-27
    198人看过
  • 农村征地时,谁是有权主体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是归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所有的,所以土地征收的时候,所有村民是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023-06-12
    464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怎么分配,农村征地补偿如何分配
    东至:美里湖街道刘七沟村东边界-美里湖街道刘七沟村、邹庄村、美里村南边界-吴家堡街道裴家庄村、大杨庄村、韩家道口村、闫家庄村、棉花张村南边界-吴家堡街道三教堂村东边界-吴家堡街道棉花张村位于三教堂村飞地西边界-吴家堡街道七里铺村、明里庄村东边界-玉清湖街道龙王庙村北边界-玉清湖街道常旗屯村、小杨庄村东边界-玉清湖河坝-玉清湖街道大李庄村、小李庄村东边界-长清区行政区界东边界-玉符河;南至:市中区行政区界南边界-崮云湖街道大刘庄村、坡庄村、土山村、六里庄村南边界-崮云湖街道南边界-文昌街道南边界;西至:文昌街道十里村、南王村、东门里村、水鸣庄村、清河街第一社区、刘庄村西边界-山东省南水北调济平干渠-平安街道新五村、抄纸王村西边界-玉清湖街道玉清湖水域、宋桥村、龙王庙村西边界-吴家堡街道申家庄村、席家庄村、北店子村南边界;北至:槐荫区行政区界北边界。现在当代社会济南市是属于山东省的,所以他们所
    2023-08-15
    24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农村征地有什么新政策农村征地补偿什么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7
      1、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
    • 农村土地什么时候会在变动?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8
      您这个是政策问题,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 征地农民什么时候收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各地情况不同,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或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12333。
    • 2020年安置农村宅基地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果是农村房屋拆迁,法律没有出台同意的农村征收标准,具体参照哪一年的标准来执行需要看当地省市的规定;如果是土地征收,可以参照《土地管理法》的补偿标准,有些地方出台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可以参考。
    • 征收农村土地补偿标准什么时候能出来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7
      1、对于农民的征地补偿普遍做到3至5年调整提高1次征地补偿标准。当前征地补偿标准主要是与耕地产值这个单一指标相挂钩,而且取的是前三年的平均值,这里的“平均”是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平均,而非某一户或某一村的“平均”,这样的“平均”结果就更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