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暂缓执行后一般不再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1:33:28 157 人看过

结论:会执行的,有时效。解析:1、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2、日期从执行法院作出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3、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不再执行解答如下: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经办案的县能以上公安机关同意,交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后,行政拘留暂缓执行。除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行政拘留不再执行外,行政拘留仍需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作出后,证明该案已侦查终结,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案应重新按刑事案件立案,否则,不会上升为刑事案件,也不会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一、疫情期间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以后还会拘留吗

疫情期间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是因为疫情原因不适合行政拘留,并不是不能进行行政拘留,疫情过后还会行政拘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暂缓执行期间,应当提前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安机关败诉就无需执行了。

二、行政处罚的管辖

1、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

3、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在案件管辖上发生争议,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4、对行政违法案件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若发现相应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定构成犯罪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处以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三、行政处罚权的限定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按照本条的情形规定行政处罚。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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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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