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物价补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20:54:36 355 人看过

办理部门:南京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承诺时限:1自然日

办理时间:根据失业保险金实际领取和按照规定接续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确定,不另申请

办理地点:根据失业保险金实际领取和按照规定接续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确定,不另申请。

联系电话:86590805

监督电话:86590806

服务指南:

一、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启动,和我市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同步。当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启动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对当期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其后当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达到3%及以上的月份发放物价补贴,当居民消费物价指数连续3个月回落到3%以内时,停止发放物价补贴。

二、2011年1-6月,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物价补贴月标准按照当月我市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标准的1/12确定。2011年7月起,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者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3%(含3%)-5%之间时,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市低保标准的十二分之一;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者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5%(含5%)以上时,价格补贴标准在当月补贴基础上增加50%。

三、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启动后,对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每月25日委托银行发放当月的物价补贴。

受理指南:

常见问题:

失业人员物价补贴的发放条件是什么?

答:当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启动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对当期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

办理流程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何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何确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
    2023-05-10
    491人看过
  • 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南京市失业保险金多少钱?如何申领?(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何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何确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
    2023-05-05
    223人看过
  • 南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有什么条件
    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服务指南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何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何确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
    2023-05-05
    250人看过
  • 南京失业保险金要如何领取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与发放第十六条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其职工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情形:(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第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恢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
    2023-05-09
    196人看过
  • 南京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一、失业保险是什么?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二、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三、领取金额2017年7月1日起,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最低发放标准由975元增加至1053元,月增加78元。最低标准:1053元/月最高标准:1770元/月注:1、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2、2017年7月1日起,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50元调整至810元,失业保险金月最低发放标准也相应调整,由975元增加至1053元。3、原
    2023-05-08
    325人看过
  • 陕西取暖期失业保险补贴领取指南
    陕西从2014年11月起对在取暖期内当月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按照一个取暖季900元,平均每人每月225元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4个月,按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领取条件取暖期内当月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领取办法取暖期失业保险补贴按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在取暖季内不享受其补贴,在取暖季内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期满,则补贴中止。领取时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照一个取暖季900元,平均每人每月225元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补贴
    2023-05-10
    40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南京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5
      根据《失业保险规定》第13条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履行支付义务一年以上。(二)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三)办理失业登记,有就业要求的。
    • 南京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1、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2、本人应在失业保险机构审批后第10个工作日起,携带○1《南京市实业保险金审批表》○2本人建设银行卡○3户口薄○4本人身份证○5两张1寸照片○6就业登记证(未办理就业登记证的除外),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时
    •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30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 领取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有什么要求?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2
      按照《规定》第13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规定》第13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解读:在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
    • 2023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30
      2023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4、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5、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6、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7、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