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出游遇车祸法院认定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40:45 247 人看过

1998年4月10日,重庆某银行储蓄科在科长带领下,一行14人集体到成都春游。当车行至成渝高速公路时,因躲避前方标志,与右护栏相撞,造成重伤3人,轻伤1人的交通事故。职工任茂菊受重伤,骨盆、右髋关节等多部位骨折、挫裂伤。

1999年4月,任茂菊向渝中区劳动局申请工伤性质认定,区劳动局调查后认为任茂菊不

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渝中区法院审理后也认为,储蓄科的出游活动不具备公务性质,遂判决维持渝中区劳动局的认定。

任茂菊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一中院提起上诉。

重庆一中院审理认为,由科长带队集体到成都春游系全科性的集体活动,不是任茂菊与他人相约外出春游的私人行为。任茂菊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任何过错责任,受重伤显然无辜。此外,渝中区劳动局对《试行办法》中未列举的受伤情形认为均不能作为工伤认定的理解有误,未考虑本案具体情况。法院二审判决,要求当地劳动局必须对受伤职工任茂菊作出工伤性质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职工早退遇到车祸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早退车祸不一定被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伤害;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自杀可以认定为工伤吗不可以。我国既明确规定了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也明确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自杀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法律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
    2023-07-21
    268人看过
  • 乘务员上厕所遭遇车祸被认定为工伤
    乘务员小许在工作时间内去上厕所,不料在过马路时被撞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客运公司对此认定不服,起诉到法院。11月21日,广西鹿寨县人民法院一审维持了鹿寨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第三人小许受伤属工伤。小许原是鹿寨县汽车客运公司的一名乘务员,负责鹿寨县1路公交车的乘务工作。2004年10月15日中午,小许象往常一样跟随1路公交车从石鼓(站名)到磷铵(站名)往返。当车行至华编站时,司机停车吃午饭,小许在和会车工友小露交谈了几句后去上厕所,却在下车横过马路时不幸被急驶而来的摩托车撞伤造成颅脑、头部等处损伤。事故发生后,小许的父亲向鹿寨县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该局于今年6月13日作出认定决定书,决定不认定小许为工伤。小许不服,又向鹿寨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鹿寨县人民政府于今年9月13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变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小许伤害性质的认定,认定小许为工伤。行政复议决定结
    2023-06-10
    459人看过
  • 夜班出车祸,如何认定是否为工伤?
    下夜班出车祸,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员工下班回家出车祸算工伤吗一、员工下班回家出车祸算工伤吗1、员工下班回家出车祸算工伤。只要当事人是受到机动车事故的,并且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员工在上下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经专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的,都属于工伤。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
    2023-07-06
    136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办法下班遇车祸被认定工伤
    《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地点怎样认定?近年来,工伤赔偿一直是劳资双方发生纠纷的重点领域,加之当前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大量使用,将原本简单的劳资关系复杂化,更易在工人发生工伤后出现扯皮和纠纷。那么,对于工人来说,明确工伤保险该由谁交、一旦受了工伤该找谁赔等问题尤为重要。今年40岁的詹某,下班途中乘坐公司车辆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头部受伤,脸部多处骨折。公司没有跟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会保险,虽然詹某后经认定为工伤,但是她不服公司仅支付9000元医疗费,最终将其告上了法庭。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四种上下班途中工伤日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并赔偿工伤保险待
    2023-06-08
    267人看过
  • 一女子周日上班出车祸法院认定算工伤
    2013年4月7日,在溧水某公司上班的徐某骑着电动车去单位,不想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被送进医院。当时,她的家人还给公司领导打了电话,领导也去医院看望了徐某。由于刚上班不久,事发时徐某并未跟单位签合同,单位也没有为她购买相应保险,徐某只能自掏腰包付医疗费。康复后,徐某认为自己是上班路上遭遇车祸,公司应该按工伤给她补偿,承担相应的费用。但公司却不这么想,他们表示,当天是个周日,而且公司并无记录徐某那天该去上班,不能算作工伤。徐某为此提起劳动仲裁,人社部门认可了徐某的工伤认定,单位又起诉到法院,希望能够撤销这份认定。溧水法院审理这起案件查明,当天虽然是周日,但是当年的清明节,正好是4月4日至6日,4月7日调休正常上班,同时单位还发出一份通知,4月7日不上班的人,要扣当月的全勤奖。因此,当天虽然是周日,却是该单位的正常工作日。另外,法院还查明,事发时间符合她上班的时间,而她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也是上班
    2023-06-08
    52人看过
  • 工伤认定争议:返城遇车祸为上班还是为回家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那么周一凌晨,在看望父母的归途中发生车祸死亡,是否属于工伤(亡)呢?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对相关案件审理后,认定白班员工在凌晨遭遇车祸,即使是跨城市归途,也不属于合理的上下班时间。2012年6月30日,乌鲁木齐市民林某和妻子张某去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看望父母。7月2日凌晨1时20分许,林某乘坐张某驾驶的轿车返回乌市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林某当场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据了解,林某于2008年8月4日跟新疆某地产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5年,林某从事监理工作,每天工作7.5小时,每周一至周六工作。2013年6月,张某向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林某工伤(亡)认定申请,张某称:林某为了赶单位晨会,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死亡。随后,张某向乌市劳
    2023-06-08
    63人看过
  • 试工一天遇车祸视为工伤
    2010年9月6日上午7时许,泰兴某服装公司生产副厂长张某用公司老总的手机打电话给赵某,约他到服装公司试工。赵某在公司待到当晚8时30分左右,才从公司回家。晚上9时10分左右,赵某在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服装公司否认与赵某存在劳动关系,并拒绝赔偿。赵某的家属根据赵某生前与服装公司的通话记录,向泰兴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确认服装公司与赵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今年4月7日,该委员会作出裁决书,确认赵某与服装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服装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审理中,服装公司代理人称,出事那天上午,生产副厂长张某是给赵某打电话,约他到公司看一下,但没有做工,而是在那里等老板。赵某仅仅是到公司试工,公司与赵某不存在劳动关系。此前,张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陈述:赵某于9月6日到服装公司上了一天班,晚上下班回去出了交通事故。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赵某应服装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到公司试工
    2023-06-09
    105人看过
  • 车祸中员工如何认定为工伤?
    职工早退遇车祸不一定可以认定为工伤。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履行请假报批程序、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也无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私自提前回家的行为属于擅自离岗,不属于正常的下班,在此过程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作为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来处理。哪些情形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3-08-05
    229人看过
  • 出车祸是否影响工伤认定
    上班车祸可以算工伤,前提是本人不是主要责任。在上下班发生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者之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工作期间在厂门口摔伤算不算工伤?1、一般是算工伤的,在公司摔伤,如果跟工作有关的话,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
    2023-07-05
    309人看过
  • 临时环卫工清扫马路时遇车祸被认定为工伤
    关键词:临时工·环卫工·因公受伤·工伤·事实劳动关系由市政部门临时聘用的女环卫工王丽,在清扫马路时被汽车撞成重伤,肇事司机逃逸。此前,市政部门既没有和她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她缴纳工伤保险。作为临时工的王丽遭遇此祸,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河南省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出的是肯定答案。然而,正因为这一工伤认定,王丽的用人单位——登封市市政管理局将登封市人保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工伤认定。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工伤认定合法有效。环卫工扫街遇车祸被认定工伤2010年5月11日上午8点30分,河南省登封市环卫工人王丽像往常一样,在市区自己包片区域清扫垃圾。意外在一瞬间发生——当她扫到颍河路与福佑路交叉口的机动车车道时,一辆疾驶而来的车子将她撞翻。肇事车并没有因为王丽痛苦的呻吟而停下。事故发生后,王丽被送往登封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伤
    2023-04-25
    276人看过
  • 公司旅游受伤能算工伤吗,单位聚餐送同事回家遇车祸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公司旅游受伤能算工伤吗劳动者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受伤的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看旅游活动的发起、参与等过程,是否都是由用人单位进行组织管理。公司组织旅游并承担旅游费用,在旅游过程中的活动也都是由公司安排,并且旅游的目的也是为了激励员工,将集体活动作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所以,这种由用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可以被认定为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而员工在旅游中因为工作安排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聚餐送同事回家遇车祸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公司组织员工聚餐,并且要求员工必须参加,这就将公司的安排与员工之间私自邀约活动进行了区别。而当事人送同事回家的行为,也是由用人单位进行安排,如此一来,当事人就不仅仅是“顺路”送人,而是完成工作任务。所以本案中的当事人是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也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以上两个案例表面上虽然不是在我们熟知的“工作时间”内发生的,看起来也不像是“工作原因”,但是仍应当根据具体的
    2023-06-11
    283人看过
  •  遇车祸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认定范畴?
    这段内容讲述了工伤的认定条件,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主要思想是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上述情形之一。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可被视为工伤,前提是当事人并非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事故发生。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经专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的,都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2023-09-08
    266人看过
  • 无证开车酿祸不认定为工伤
    行政诉讼当事人
    而在公布的修改版的《暂行规定》中还明确提出,职工本人在上下班途中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行为遭受伤亡,法院将不会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但有驾驶证未携带,以及驾驶证超过应年检期限不满一年的除外。《暂行规定》中还规定: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侵害,在法定申请期限内,因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而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该仲裁、民事诉讼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市高院行政庭王必伟法官解释称,关于工伤的认定时限,是有相关规定的,市民和单位都要注意。其中,单位是一个月,个人或近亲属是一年。而《暂行规定》中还新增加了对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有争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径直以事实不清为由,判决撤销工伤认定行政行为,应对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事实依法进行审查。
    2023-04-26
    177人看过
  • 认定女工提前上班遇车祸身亡为工伤的必要性
    女工提前上班遇车祸身亡应认定为工伤,因担心走夜路不安全,女工纪风杰逢零时值夜班时就在晚饭后8点离家去单位,不料在途中出车祸死亡。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当地政府均认定纪风杰不属因工死亡,纪彩福便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要求女工提前上班遇车祸身亡应认定为工伤因担心走夜路不安全,女工纪风杰逢零时值夜班时就在晚饭后8点离家去单位,不料在途中出车祸死亡。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当地政府均认定纪风杰不属因工死亡,纪彩福便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要求认定女儿为因公死亡。日前,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纪风杰死亡不属工伤的决定书,责令其重新作出关于纪风杰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该判决现已生效。夜遇车祸刚满18岁的纪风杰,是山东省夏津县农民纪彩福的女儿,在本村附近一家纺织厂上班。虽然从家到工厂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但她一个女孩子怕走夜路,担心路上不安全,所以每逢值零点夜班时,她
    2023-07-02
    49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职工早退遇车祸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6
      职工早退遇车祸不一定可以认定为工伤。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履行请假报批程序、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也无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私自提前回家的行为属于擅自离岗,不属于正常的下班,在此过程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作为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来处理。
    • 因公外出遭遇车祸认定为有标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司机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属于自杀、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所以唐某受公司领导安排外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受伤,又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排除情况,所以应认定为工伤。
    • 打车出车祸怎么定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8
      打车上班车祸身亡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早退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应如何认定为工伤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5
      劳动者提前下班的,其性质为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属于用人单位内部管理问题,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劳动者的违章违纪情节依照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但是,不得因为劳动者违章违纪,而剥夺了劳动者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我母亲车祸一年后去医院认定为工伤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0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条规定,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旅客交通、列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事件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指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以下情况为上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支持……(2)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配偶、父母、孩子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班途中……根据来信的反映,通过合理的路线绕道去医院看望住院中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