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仲裁保密原则及其对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01:35 465 人看过

仲裁的保密性被许多学者视为仲裁的本质属性。这也是仲裁和诉讼之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国内仲裁学术界普遍将仲裁保密性视为仲裁的一项基本属性,但这种理解在最近的国际仲裁实践中面临着颠覆性的挑战。重新审视仲裁的保密性,思考如何正确对待仲裁的保密性,已迫在眉睫。仲裁保密性概述(一)仲裁保密性的概念仲裁保密性是指仲裁程序的内容、仲裁过程中展示的证据、,仲裁裁决和仲裁中的其他信息不得披露给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任何人。与仲裁保密有关的一个概念是仲裁的隐私权。仲裁的私人性质是针对仲裁过程的。在仲裁过程中,除仲裁员、当事人、当事人代理人和证人外,任何人不得进入仲裁庭参加仲裁程序。仲裁的保密性和隐私权这两个概念密切相关。一些学者甚至称之为硬币的两面[1],然而,两者关注的是不同的方面。仲裁的私人性质集中在程序方面,即与程序无关的人无权参与程序,被排除在程序之外。但是,隐私并不一定保证仲裁保密的实现,因为即使仲裁过程是保密的,也不意味着仲裁过程中产生的证据和仲裁裁决不公开,仲裁的保密性涉及两个问题:第一,谁受到仲裁保密性的限制?第二,仲裁保密的范围是什么

一般来说,仲裁过程中的三类参与者,即仲裁员、当事人、其代理人和证人,都受到仲裁保密性的限制,但这种限制需要详细分析。一般认为,仲裁员负有维护仲裁机密性的道德义务[2]未经双方同意,仲裁员不得披露有关仲裁过程的任何信息。如果仲裁协议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负有保密义务,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疑负有保密义务。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双方当事人之间也没有其他此类协议,则情况会变得更加复杂,需要根据仲裁庭的规则以及适用于仲裁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来确定。证人自愿出庭作证,不受双方仲裁协议或双方协议的约束。将保密义务强加给证人似乎不切实际。此外,证人有可能承担保密义务。仲裁保密的范围一般包括:(1)仲裁程序存在的问题(2)仲裁程序的实质性问题,如产生的证据和交换的信息(3)仲裁裁决关于仲裁程序的存在,主要国际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一般不规定仲裁程序必须保密。事实上,按照一般国际惯例,很难做到绝对保密。因为当事人可能有义务向股东或债权人等相关人员披露仲裁程序的存在。因此,绝对禁止单方面披露仲裁似乎是不可行的。至于仲裁程序的实质性问题,例如所产生的证据和交换的信息,许多学者认为,这应属于保密范围[3]1998年伦敦国际仲裁法院的仲裁规则明确规定,除非双方同意或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意,否则仲裁过程中产生的仲裁文件或其他证据应保密命令[4]仲裁裁决,因为它记录了案件的核心问题,如案件的细节和仲裁过程中确认的证据,也应属于保密范围。在这个问题上,国际仲裁法学术界达成了更加一致的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规则相关文章
  • 仲裁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及其决策方式
    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1)案件受理阶段;(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3)调解阶段;(4)裁决阶段;(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受理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如果此案不存在特定事由,并且取得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收集有仲裁部门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证据,即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将依法作出判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
    2023-07-07
    491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及其理论解读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违法责任原则,这也是行政法学界的通说。按照通说,违法责任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使职权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负赔偿责任,也即以职务违法作为归责的根本标准。但,民法学界关于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却存在不同于行政法学界的解读。张新宝就认为,无论赔偿义务机关还是直接侵权行为人,都不应当要求有过错才构成侵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国家赔偿责任中,国家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不是责任主体,其过错与违法,只是国家承担责任的条件,而非有无过错或违法,故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执行职务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同样的法条在学术界却存在不同的解
    2023-06-06
    215人看过
  • 罚金裁量原则及其应用方法
    罚金的裁量原则是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适用方式是:1.单科式。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4.复合式。是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罚金的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
    2023-07-18
    457人看过
  • 绝对公平原则论
    据世界经济走势看,世界经济呈现明显的回升势头,大多数国家的经济指标不同程度地出现好转。除阿根廷外,全球金融市场也在趋好,主要股指稳中有升,主要货币币值虽有波动,但仍处在正常范围内。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也开始活跃。全球通货膨胀比较温和。当然,全球经济回暖才刚刚开始,仍然有许多不利和不确定因素存在。综合上述情况,根据主要国际组织和预测机构的分析预测,我们认为,世界经济增长率开始回升,但程度有限,会由上年的2.5%上升为3%以上,世界贸易量也将由上年下降0.2%转变为上升3%左右。这一变化将为世界经济的进一步加速增长奠定基础。据此分析,全球经济正在稳步增长,世界局势稳定;中国依然要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而现在中国经济发展速度不太明显,中国正在坚持稳步发展。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稳步发展、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的时期。居民消费正从以吃穿用为主向以住行为主的方向转变,这是一种长期趋势,也是支撑
    2023-06-08
    427人看过
  • 论家庭暴力的原因及法律对策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法律:家庭暴力行为应是一种持续的、长期的行为,偶尔的打骂不构成家庭暴力。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既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施暴。一、一般父亲打儿媳算家暴吗算,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此,公公打儿媳妇也构成家暴的,建议及时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
    2023-03-14
    391人看过
  • 浅论网上仲裁的法律障碍及其解决
    网上仲裁(onlinearbitration,又称在线仲裁)的实现,只是一个时间早晚问题,而不是能否实现的问题。目前网上仲裁的主要障碍,不是技术障碍而是法律障碍。网上仲裁的合法性、真实性、公正性网上仲裁能否实现的关键法律问题。一、网上仲裁的合法性障碍及其解决网上仲裁的机构和业务尚未被我国国内法承认。尚未被我国法律承认,是网上仲裁最大的法律障碍。因为法律不承认,即使网上仲裁的程序和结果再公正,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也是不承认和执行的,这样的裁决没有生命力。目前准备采取网上仲裁的两种组织,一类是由国家已经明确承认的合法登记的仲裁机构,比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另一类是尚未法律确认的新兴网络组织自行实行的网上仲裁机构,例如加拿大某些律师成立的私营网络仲裁公司[1]。网上仲裁要争取我国立法承认,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网上仲裁业务取得我国《仲裁法》的承认。只要有我国《仲裁法》,那么至少国内的网上仲
    2023-06-12
    269人看过
  • 论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点及其确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地点开庭地点合议地点内容提要:结合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阐述了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点的含义,仲裁地点、开庭地点与仲裁庭合议地点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以及仲裁地点的确定方法。结合我国有关确定仲裁地点的立法与实践,提出了准确地确定仲裁地点对于不断地完善我国现行国际仲裁和国内仲裁立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的意义。仲裁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通过仲裁方式自愿地解决它们之间争议的方法。按照各国仲裁立法与实践,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就仲裁所涉及的任何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仲裁规则的适用、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选择、仲裁地点、仲裁协议和仲裁程序的适用法律、解决争议实体问题的适用法律、仲裁使用的语文等事项,作出约定。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上,无论是临时仲裁还是机构仲裁,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就各种事项作出的约定中,其中对仲裁地点的约定,是最为重要的约定。英国著名国
    2023-06-12
    248人看过
  • 论我国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机制及其完善
    本文认为,为实现仲裁公正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人民法院对我国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取消区分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的双轨制监督,对两类裁决的监督标准应统一限定在程序事项上;进一步完善裁决的不予执行程序和撤销程序;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重新仲裁制度。[关键词]司法监督;不予执行程序;撤销程序;重新仲裁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对裁决进行一定的审查,以决定对该裁决是否予以承认和执行或撤销或发回仲裁庭重新考虑。法院这一监督权的行使体现了法院对仲裁必要的法律控制,也是实现仲裁公正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保证。本文拟结合当今国际商事仲裁的普遍实践,就我国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问题作一探讨,并提出若干粗浅的建议,以期对促进我国仲裁司法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能有所助益。一、关于区分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的双轨制监督模式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
    2023-06-12
    209人看过
  • 试论物业管理的纠纷形式及其对策
    本文分析了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形式、指出了产生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对策。中图分类号:F293.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089(2007)01-0052-02当物业管理纠纷从开始的小吵小骂演变成恶性的暴力冲突事件时,当一幕幕触目惊心的流血事件在物业管理行业中蔓延时,我们不得不承认:物业管理纠纷已成为目前困扰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一大瓶颈。对此,笔者粗浅地作了一些探讨。一、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形式(一)物管纠纷的界定不明确有很大一部分人往往把跟物业有关的纠纷都误认为是物管纠纷,这无疑扩大了物管纠纷的范围,事实上,物业管理纠纷指的是在物业管理合同签订和履行中产生的冲突和矛盾。同时,纠纷的产生是双向性的,不可能是某一方的过错,可现在一提物管纠纷,就认为是物管公司的不对。(二)物业开发、管理一体化的模式引起物业管理纠纷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管自建的弊端越来越多,很多由开发企业引起的纠纷,最后
    2023-06-10
    378人看过
  • 论我国面临的国外反倾销及其对策
    关键词;反倾销中国企业;对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加快了与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流,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到2007年底,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六年来,对外贸易年均增长28.5%,进出口总额增长三倍多,跃居世界第三位,其中出口跃居世界第二位。2008年,中国对外贸易将增长15%左右,增速低于2007年。虽然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但一些国家已经逐步取消了针对中国的高关税贸易壁垒,而不是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其中,反倾销因其便捷、见效快而受到许多国家的青睐。中国也成为贸易保护措施的最大受害者之一。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特点1.倾销指控的数量和频率都很快中国加入WTO后,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势头有增无减。中国受到越来越多的反倾销指控。据商务部统计,2007年,全球19个国家(地区)对中国发起了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近80项贸易救济调查。中国已成为受外国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2.被指控
    2023-05-07
    176人看过
  • 劳动仲裁原则和经济仲裁原则的区别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除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外,还需遵守如下特有原则:(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先行调解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但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应及时裁决。(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都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均为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为保证裁决的客观公正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3、2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仲裁裁决。(4)一次裁决原则。是指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只能在规定的期限
    2023-06-06
    191人看过
  • 当前理论界对保险利益原则的争论
    保险利益是保险中并不适用。考虑到货物运输和海上保险的特点,笔者极为赞同该观点。参考文献:1.梁宇贤.保险新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雷兴虎.商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2022-04-07
    104人看过
  • 仲裁选定仲裁员的原则
    一、选择仲裁员的法定原则是什么选择仲裁员的法定原则如下:1.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2.选择熟悉与纠纷相关的专业知识的仲裁员。3.为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建议当事人尽量选择仲裁机构所在地或就近地区的仲裁员。4.避免选择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仲裁员。5.遵守仲裁员选定的时效,当事人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有效期内选定仲裁员,仲裁机构将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二、仲裁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仲裁员需要满足的条件是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曾任法官满八年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
    2023-04-25
    157人看过
  • 讨论事故追尾责任的划分原则及其应用
    发生追尾事故的责任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怎么对交通事故追尾责任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
    2023-07-13
    10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规则是仲裁机构制定的,用于规范仲裁程序和仲裁行为的规则。它是仲裁程序的基础,规定了仲裁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方式、时限等内容,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公平、高效进行。 仲裁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 更多>

    #仲裁规则
    相关咨询
    • 仲裁中的保密审理原则指的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3
      1、保密审理即指不公开审理和当事人、仲裁员、证人、鉴定人等承担不向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情况的义务。对涉外案件不公开仲裁是出于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尊重和商业保密的考虑。 2、如果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开审理,必须征得仲裁庭的同意和认可。
    • 劳动仲裁调解原则及调解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3
      一、自愿原则第77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或协商解决。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按照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向本部门劳动争议调停委员会申请调停,如果不能调停,当事人要求仲裁,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 土地仲裁原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四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五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共同制定。 第五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 试用期计算及其原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
    • 仲裁是先仲裁还是先保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员工在职期间申请劳动仲裁和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本质上并没有区别。但是需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性为一年。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先离职还是先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