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由于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我国刑法规定中是给予严厉打击。
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
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
(一)聚众赌博,即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聚众赌博时,行为人有的自己也参加赌博,有的则本人不参加赌博,但都属于聚众赌博的情况;
(二)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三)以赌博为业,即以赌博为常业,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了赌博犯罪。犯赌博罪的,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执行中,要注意区分赌博犯罪与一般赌博违法行为的界限。在认定赌博犯罪时,行为人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不是以此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场所、赌具等,但未从中渔利的,一般不应作犯罪处理,可以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利用赌博机进行赌博活动的犯罪标准
373人看过
-
赌博资金分类评估标准
387人看过
-
赌博活动量刑标准:网络赌博版
252人看过
-
赌博的内涵及评估指标
256人看过
-
赌博活动如何判断为犯罪?
298人看过
-
涉及赌博活动的罪名及其刑罚标准
357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赌博罪立案标准:聚众赌博活动如何定性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11聚众赌博的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赌博罪,但通常被称为聚众赌博罪。然而,要确定聚众赌博罪,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这些标准包括: 1.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根据我国刑
-
赌博活动达到何种标准会被认定为犯罪?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24这段文字描述了一种涉嫌构成赌博罪的行为。具体标准包括: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
-
实施赌博、赌博、聚众赌博活动或者参与赌博活动的应当如何定罪处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实行劳动教养:(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上的;(二)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继续赌博的;(三)多次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四)多次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五)教唆、诱骗、胁迫他人赌博的;(六)在道路、车站、码头、公园、
-
网络赌博活动刑罚判定标准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06赌博犯罪主要是指以牟取经济利益为唯一目的、大规模聚集人群进行赌博活动或将赌博视为主要职业的行为。在网络环境中进行赌博活动,无论规模大小,若存在开设赌场的情况,都视为犯罪行为。若赌博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在网络平台上聚集大量参与者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取抽头渔利,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人民币或赌资累计超过50000元人民币,将被定性为触犯刑法规范中关于大型聚众赌博的规定,将依据既定的法律法规和
-
利用网络网络赌博犯罪活动的定罪量刑标准, 开设赌场犯罪的司法解释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