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儿子的房产儿媳能否继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02:10:12 264 人看过

按照法定继承的要求,即使赠与的房产属于死者单独所有的,其配偶当然享有第一顺位的继承权。

一、二婚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继承其婚前财产吗

二婚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是有继承权。婚前财产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1、被继承人从婚姻中分得的财产,

2、被继承人本身拥有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个人财产,因此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都属于继承的财产范围,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个人财产。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都属于继承的财产范围。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去世,其配偶是法定继承中位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且不因此被剥夺继承权。

二、爷爷遗产孙子要怎么继承

爷爷遗产孙子要想继承,只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如果遗嘱是依法订立指定孙子继承的,孙子才能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的,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孙在不在继承顺位之中。

这里会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三、夫妻一方死亡怎么分配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分配财产。夫妻一方死亡的财产的分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应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将属于配偶一方的归配偶所有,再开始办理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办理,没有的上述情形,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与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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