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免刑是否属于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7:23:38 315 人看过

一、定罪免刑是否属于追究刑事责任?

定罪免处并不是刑事处罚,定罪免处是指给罪犯定罪,但是免于处罚。该情形主要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诉讼具体流程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2、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3、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4、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三、刑事案件不起诉情形

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立案决定书》,写明案件的材料来源,决定不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决定不立案的机关等。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决定不立案的,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对控告人的复议申请,应当及时审核并作出答复。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有严重错误或一般的违法乱纪行为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者举报材料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当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都将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那么在充分掌握了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后,检察院也会将案件移交至法院,法院也会根据相关证据和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如果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正确时,也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抗诉。

对于定罪免刑是否属于追究刑事责任这个问题,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如果是犯罪行为人存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情形的,就不会被起诉,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免于刑事处罚算不算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免于刑事处罚也算是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一、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4
    2023-06-21
    339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庆幸有以下几种: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6
    2023-08-05
    55人看过
  • 判决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有前科
    一、判决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有前科人民法院判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就没有罪,没有罪就不算有前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有前科的人可以判缓刑只要排除了犯罪分子是累犯这一个前提,此时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就只要看犯罪分子是否满足适用缓刑的条件。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
    2023-06-11
    213人看过
  • 免予刑事处罚刑事责任还追究吗?
    一、免予刑事处罚刑事责任还追究吗?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下不需要再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
    2023-04-28
    364人看过
  •  是否追究撞人者刑事责任
    该段内容讲述了在车祸中是否要被判刑的问题。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程度,如果事故完全或主要是由一方造成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会受到刑罚制裁。而如果事故导致行人死亡,则依据事故性质和责任程度不同,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另外,如果肇事者逃逸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刑罚可能会进一步加重。因此,在判断在车祸中是否要被判刑时,需要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是否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车祸中是否要被判刑,这取决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程度。如果事故完全或主要是由一方造成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此类行为会受到刑罚制裁。而如果事故导致行人死亡,则依据事故性质和责任程度不同,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另外,如果肇事者逃逸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刑罚可能会进一步加重。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事故性质
    2023-08-23
    467人看过
  • 免于刑事追究案底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一、刑事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
    2023-03-07
    42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刑事责任追究规定
    刑事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用来确保司法机关在一定期限内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各国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最长的达30年,最短的仅3个月。根据刑法规定,刑事追诉时效是用来确保司法机关在一定期限内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各国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最长的达30年,最短的仅3个月。 刑 法 追 诉 时 效 规 定 : 时 间 、 范 围 与 影 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不同的法定最高刑,追诉时效期限也不同。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023-10-01
    440人看过
  • 刑事责任是否应该被追究?
    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就没事了,判断标准如下: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哪些情形下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有的人分不清什么是刑事处罚,什么是行政处罚,以为只要是做了不对的事情,就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很明显法律中对刑事责任的认定显然不是这样。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
    2023-07-03
    319人看过
  • 免于刑事责任谅解书法院还会追究吗
    有谅解书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谅解书只是酌情从轻判决的一个情节。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一、谅解书必须要签字吗?谅解书不是必须都得签字才有效,由受害人一方出具签字才有效。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可以少判多少年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少判多少年视具体案情来定。刑事案件取得被害人或家属的谅解书不必然等于减刑,但通常法院会酌情从轻处罚,这样的酌情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杀人案,可以判处死刑的,则法院可能不判处死刑。或者本来判无期的,可能判15年,可以判15年的,可能14甚至13年,不能一概而
    2023-03-15
    408人看过
  • 公务员追究刑事责任免于刑事处罚还能提拔吗
    公务员追究刑事责任,但免于刑事处罚的,就是没有犯罪,公务员没有犯罪的,只要符合提拔条件的,是可以进行提拔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五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第四十六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动议;(二)民主推荐;(三)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四)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五)履行任职手续。
    2023-04-26
    491人看过
  • 非法入室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入室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对此有相关规定。一、私闯农村民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私闯农村民宅将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需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所以私闯农村民宅的不需要达到什么情形就认定构成此罪。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观要件侵犯居民的住宅安宁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4、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6-23
    243人看过
  • 凶手自杀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一、凶手自杀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凶手自杀死了之后,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刑事责任主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的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犯罪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
    2023-04-22
    303人看过
  • 追究了刑事责任是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追究了刑事责任是否民事诉讼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追究了犯罪分子刑事责任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哪些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作为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在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已死亡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死亡,其
    2023-06-04
    119人看过
  • 不追究刑事责任后如何追究民事责任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追究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其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职位侵占可追究民事责任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就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责任,一般是将所侵占的款物归还单位并赔偿经济损失。第271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
    2023-08-02
    16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拘留是否属于刑事责任追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2
      1、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都是追究刑事责任过程中,法定的强制措施,不是刑法规定的刑罚。 2、被刑事拘留不能算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才算被追究刑事责任。
    • 是否能免于刑事追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1、要根据犯罪的动机、情节、结果及悔罪态度等因素而综合考虑。2、建议详细来电咨询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提出相关的辩护意见。
    • 追究刑事责任是不是就是无罪不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9
      这要看什么情况,如果司法部门认定本人有罪,但情节轻微,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是不能得到国家赔偿的;但如果本人无罪,司法机关错误关押,造成当事人损失,国家就要进行赔偿
    • 犯罪中止处分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06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能免于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具有以下特征: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 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属于什么性质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追究刑事责任就是说可能承担以下责任: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 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