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08年五一假期即将到来,4月30日又将迎来奥运到计时100天。为确保首都的安全与稳定,营造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维护首都良好的旅游环境,保障中外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以良好的工作面貌迎接奥运,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各成员单位要全力以赴做好五一假期期间的各项旅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工作,认真部署准备工作
切实做好五一假期旅游的各项接待工作,对迎接奥运会的到来具有重要意义。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不可松懈。预计本次调整后的五一假期将会出现大众旅游消费高峰,北京市内和周边省市的中短途精品线路、乡村旅游和自驾车游将会成为热点。
各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旅游接待单位要着力抓好五一假期旅游接待组织的各项工作,突出抓好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五一假期旅游工作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五一假期可能出现的旅游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杜绝侥幸心理,克服经验主义,认真全面部署,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毫不松懈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坚持创新,不断提高旅游工作水平,确保把这一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做得更好。
二、突出抓好旅游安全,确保假期旅游安全有序
2008年五一旅游安全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针对中短途旅游线路可能成为五一旅游热点的特点,交通道路管理部门要认真作好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针对组织程度低的自驾车出游和易发生拥堵的路段,要制定疏导分流方案,及时发布交通路况信息,重点旅游景区(点)和郊区主要道路要加强疏导力量,方便游客通行。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游客的交通安全,必须使用合法的有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和专业司机,要对司陪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禁止酒后驾驶,切实提高司陪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是要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接待单位的安全管理。市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在节前要对所辖区域内的旅游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发生火灾、盗窃和人员伤亡,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各旅游景区(点)要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严格控制客流量,增加售票窗口,通过增派工作人员和保安等措施,保持景区的良好秩序,确保各种游乐设施、牵引索道、缆车、滑道等重点部位和大型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各单位组织的大型旅游活动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旅游接待单位要在4月26日前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各单位要实积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与卫生防疫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积极防范,及时诊治并严格履行报告制度。
四是要高度重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的安全,进一步完善境外旅游安全保障和应急机制,做到有预案、有防范、有准备、有应对,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妥善处理。旅行社要加强对境外游客的信息跟踪,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的境外旅游团队进程情况,如有重要情况要迅速报告。
三、维护首都旅游市场秩序,创造良好假日旅游环境
整治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是确保五一假期旅游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也是迎接奥运会的客观需要。要深入整治旅游客运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一日游行为,要充分发挥工商、交通、旅游、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管作用和联合执法机制作用,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各负其责,严防死守,有效遏止非法一日游、黑车、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对少数旅行社、旅店欺骗游客,强行拉客等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要重点整治旅游景区(点)周边环境,规范购物摊点,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秩序井然。各个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处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严肃处理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和破坏首都形象的单位和个人。对于国家旅游局和市假日办转办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投诉者本人,及时报告处理结果。
四、认真组织各类旅游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各单位要充分挖掘我市旅游资源的特点,充分利用假期旅游,大力培育和打造旅游精品,为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旅游文化项目。各区县、各景区组织的五一假日旅游活动,要认真筹备,认真组织,认真落实,营造迎奥运,庆五一的热烈气氛。各成员单位要在五一到来之前大力宣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符合健康、安全、卫生要求的文化、体育及游览等大众性旅游项目,做好我市五一假期旅游活动、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
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及时做好旅游统计预报信息工作;要准确掌握假日期间交通、游览、住宿、组团等方面的动态信息,进一步拓展渠道,充分发挥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等现代媒体的优势,形成覆盖面广、实用性强的旅游信息宣传网络,满足游客出游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
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倡导理性出游,文明旅游。要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开展集中宣传,为迎接奥运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各旅游接待单位要认真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把旅游服务与开展奥运志愿者服务行动紧密联合起来,为旅游者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
五、加强假日旅游协调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008年五一旅游接待工作要继续保持以往工作中的好的做法,总结经验,加强沟通与协作。各项工作都要保证做好具体环节的衔接,不出纰漏。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假日旅游市场的发展形势,加强假日旅游长效安全机制的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机制,增强公共服务职能。要向公众及时发布旅游信息和向市假日办上报信息,各统计监测点要认真统计数据,及时上报。
要做好节日宣传报道工作,对旅游市场和假日旅游工作做好舆论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假日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各类旅游投诉,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证假日旅游指挥系统的高效运转。
5月1日至5月3日,市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每天下午15:00前,将旅游动态信息传真至市假日办值班室。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
青岛市旅游局关于做好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277人看过
-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的通知
475人看过
-
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加强“五一”、“端午”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
358人看过
-
安徽旅游质监所关于“十一”黄金周旅游质监工作的通知
335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做好一九九六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375人看过
-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印花税汇总缴纳工作的通知
462人看过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
劳动部关于做好女职工孕期休假的工作通知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1女职工孕期休假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
-
-
旅游合同中关于旅游违约的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21、旅游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等行为,已构成违约,你有权要求旅游公司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的合理费用的。 2、旅游公司为达到规避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等违约行为,以“大石头多排险、高原反应”等所谓理由哄骗对你们放弃原订行程,是提供服务中的欺诈行为,你可请求旅游公司双倍赔偿其遭受的损失的。
-
西安市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住房调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调控工作的通知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和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我市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
-
旅游法关于报名国内旅游还是出境旅游的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0首先你是报名的国内旅游还是出境旅游 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四条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或收取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的,旅行社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旅游者,否则按下列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一)国内旅游应提前7日(不含7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