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保险损失赔偿问题的思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4:43:55 190 人看过

1、损失通知:当被保险人获悉或发现保险货物遭损,应马上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检验损失,提出施救意见,确定保险责任,查核发货人或承运人责任。延迟通知,会耽误保险人进行有关工作,引起异议,影响索赔。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提出索赔: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提货时发现货物明显受损或整件短少,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还应立即向承运人、受托人以及海关、港务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当这些损失涉及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如码头、装卸公司的责任,应立即以书面向他们提出索赔,并保留追偿权利,必要时还要申请延长索赔。3、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保险货物受损后,作为货方的被保险人应该对受损货物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特别是对受损货物,被保险人仍须协助保险人进行转售、修理和改变用途等工作。因为相对于保险人而言,被保险人对于货物的性能、用途更加熟悉,因此,原则上残货应由货方处理。

物流保险费用怎么计算?

(一)主险保险费计算

物流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计算公式如下:

主险保险费=物流业务营业收入总额适用的物流责任保险费率

(二)附加险保险费计算

物流责任保险有五个附加险,其保险费计算适用不同公式:

1、附加盗窃责任保险、附加提货不着保险、附加冷藏货物责任保险和附加错发错运费用损失保险四者的保险费计算公式相同,如下所示:

附加险保险费=物流业务营业收入总额适用的附加险费率

2、附加流通加工、包装责任保险费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险保险费=流通加工、包装营业收入总额适用的附加险费率

(三)物流责任保险费

保险费=主险保险费+附加险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物流保险相关文章
  • 我国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思考
    费率问题决不仅是收取费用的比率问题,还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龙头问题。社会保障制度的费率确定得科学合理,才能兼顾参保各方的利益,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费率征收方式灵活有效,才能方便企业参保,同时确保制度的可持续运行。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我国工伤保险费率问题进行了思考和论述,以与广大社会保障同仁商榷。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这里所阐述的,就是所谓工伤保险的行业费率和差别费率。实行行业费率和差别费率相结合确定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是目前我国工伤保险主要的费率制度。实行行业费率和差别费率确定企业工伤保险缴费率
    2023-04-23
    294人看过
  • 农作物受损赔偿问题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对方致残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
    2023-07-07
    255人看过
  • 对保险业公司治理问题的思考
    近日,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再集团)领导班子的党组织关系和人事任免权,从保监会划至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中投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作为持股85.5%的大股东,正在逐步收回大股东应有的权利,力求对中再集团做到“管人、管事、管资产”。这一事件引起了业界和学术界的颇多讨论,而与之有密切关系的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也引起了笔者的思考。思考一:从监管者的角度看,股东权力的归位有利于理清监管者的责任和立场,但是否会影响到监管的有效性?一直以来,保监会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备受争议的是,它既是行业运作的监管部门,同时又是行业发展主管部门。虽然政府没有明确其作为国家出资人的代表,但拥有对国有保险公司人事管理权限的保监会却实际上承担了国家出资人的角色。故而,保险公司存在风险隐患是它的责任,保险公司发展得不够快、不够好也是它的责任。双重身份导致的双重角色,常常令保
    2023-06-05
    443人看过
  • 保险投资监管法律问题的思考
    保险投资是现代保险业存在与发展的关键。与此同时,保险业的稳健发展,一方面要求保险投资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另一方面要求保险投资的盈利性。显然,这三者的协调是十分重要的。而它们的协调需要法律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即法律应当为保险投资监管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资金运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0-1987年,为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第二阶段从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又无法可循,导致盲目投资,房地产、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1995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下同)、《保险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保险法律法规,但由于限制过紧,加之1996年5月1日以来的7次利率调整,使保
    2023-04-23
    500人看过
  • 关于刑事赔偿执行问题的思考
    由于刑事赔偿制度本身具有非诉性,有关执行仅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缺乏可操作性,这是执行难的根源所在。有必要在《国家赔偿法》中将执行单独列出,规定赔偿范围、案件受理、复议等程序。人民法院应成为执行的主体,有权采取各种执行措施,督促、强制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刑事赔偿决定的内容。刑事赔偿决定执行措施与强制性特点紧密相连,内容规定应包括查询、冻结、划拨存款等,并明确执行对象只能是财物,不能是人身,也不能是行为。《国家赔偿法》实施六年来,为维护社会安全,促进公正执法,改善法律环境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种种原因,刑事赔偿决定的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有的赔偿请求虽然在诉讼中得到了支持,可是几年下来却一分钱未得到;有的赔偿请求人多次要求执行决定,反而激怒司法机关,重新寻找罪名将其关押;有的赔偿请求人请求执行返还原扣押财
    2023-04-24
    391人看过
  • 保险金如何处理: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的赔付问题
    这一问题涉及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和不可分性。所谓物上代位,是指标的物因出卖、出租、消灭或毁坏,发生以金钱或其他财物代替时,担保物权人可以对此行使权利。当抵押人因抵押物灭失而获得赔偿时,抵押权人仍然得就其赔偿金或保险金而优先受偿。除非是抵押物灭失而又无代替物时(即抵押物的绝对消灭),抵押权才归于消灭。保管的物品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承担什么责任?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原则上保管人都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在有偿与无偿的情况下,保管人责任的大小或轻重应有所区别。保管是有偿的,保管人应当对保管期间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谓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是指保管人能够证明已经尽到了妥善保管义务。而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物自身的性质或者包装不符合约定造成的,保管人也不承
    2023-07-16
    166人看过
  • 商铺漏水损失的赔偿问题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赔偿措施如下:1、出租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符合正常使用。漏水修复是房东的责任。承租方应按时缴纳房租。因法定没有尽到修缮义务,导致合同终止,属于违约,可根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承租人发现房屋漏水,可以告知房东,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如果其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要求房东承担维修费用。商铺漏水纠纷怎样处理商铺漏水纠纷的处理:1.商铺因房东改动房屋结构、水管老化、管件松动且未及时更换导致漏水的,房东承担责任;2.商铺因租户忘关水管或使用不当导致漏水的,租户承担责任;3.商铺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漏水的,第三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
    2023-07-15
    478人看过
  • 内河货运损失的赔偿问题
    内河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导致货物损失的赔偿规则,在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中并无完整规定,参照海商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的规定,有关赔偿问题应注意以下几点:1?诉讼时效。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自承运人交付或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向第三人追偿的,时效期间为90日,自追偿权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2?责任人。承运人将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委托实际承运人履行的,承运人仍应对全程运输负责,但运输合同可约定货物在指定的实际承运人运输期间发生的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都负有赔偿责任的,在该项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3?计算。内河货运交通事故损失计算与限额,法无明定。依有关解释,货物损失应赔偿其直接损失,即不含可得利益损失。通常认为直接损失即货物的实际价值,为装船地货物价值,或运到地价值(前一价值加运费构成)。托运人办理保价运输的,
    2023-06-05
    470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失的赔偿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行为人造成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应按照其对实际损失的数额进行赔偿;如无法确定实际损失数额,则应根据其侵权行为所获利益进行计算。同时,《民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行为人造成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应按照其对实际损失的数额进行赔偿;如无法确定实际损失数额,则应根据其侵权行为所获利益进行计算。《民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 权 责 任 : 污 染 环 境 会 承 担 哪 些 法 律 责 任 ?污染环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包括工业生产、农业种植、畜牧养殖、交通运输、船舶运输、废弃物处理、危险废物处理等。对于这些行为,法律都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如果企业或个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污染了环境,造成了环境损害,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
    2023-09-10
    151人看过
  • 婚内赔偿损失的法律问题
    婚续期间赔偿责任不能在婚续期间单独提出。婚内损害赔偿是相对于离婚损害赔偿而言,又可称为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了损害,受害人在不请求离婚的前提下,请求侵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制度。哪些情况下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第七百四十八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7-03
    3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探讨事故损失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无伤亡交通费赔偿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事故中交通费赔偿(一)交通费的概念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二)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
    2023-07-16
    372人看过
  • 旅游服务损害赔偿责任相关法律问题思考
    旅游给人们带来精神生活享受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其中旅行社违约给旅游者造成损害的问题尤为突出。针对此问题,文章首先分析了旅游合同的性质,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旅游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问题,同时通过对旅游本质分析和对精神损害赔偿本质及其适用范围的分析,指出为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对旅行社违约造成的精神损害应予赔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开始成为人们精神生活消费的重要形式。但由于我国旅游业起步较晚,各项配套措施还不完备,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而旅游活动中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尤为突出。由于旅游损害赔偿责任涉及旅游者、旅行社和在旅游活动中提供食、宿、行等服务的企业(以下称旅游承担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而且由于旅游合同的性质不明确,易导致旅行社与旅游承担人互相推诿责任,使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护。本文试从分析旅游合同的性质入手,探究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确定旅游损害赔偿责任的承
    2023-06-13
    272人看过
  •  关于物业费缴纳问题的思考
    这段文字描述了关于业主居住小区内未完工建筑的物业费折扣、未入住或使用房屋的物业费交纳标准以及附属房屋的公共服务费问题。其中,第一种方式是向物业公司申请折扣,第二种方式是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纳物业费,第三种方式是附属房屋不需要支付公共服务费。以下是几种不同的改写方式:1.业主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折扣,低于规定标准的15%至30%。2.如果业主在入住小区后未入住或使用房屋,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然后按照规定的70%标准交纳物业费。3.附属房屋(未计入产权面积)不需要支付公共服务费。 关 于 业 主 未 入 住 小 区 的 物 业 费 计 算 方 法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制定物业管理规约,其中应当载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管理、养护责任。如果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未制定物业管理规约,则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2023-09-12
    427人看过
  • 犯罪过失相关问题思考
    摘要:犯罪过失理论处于不断的研究和发展中,犯罪过失不再认为足纯锌的心理事实而是主客观两层面的结合的构造。注意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犯罪过失的构造、以及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过失理论中是很重要的问题。注意义务不能包括结果避免义务,两者是并列的关系,而对此两种义务的违反,是过失的客观面的内容,也便是犯罪过失违法性的内容,甘违法性的认识及认识的可能性.是从客观到主观的结合,作为构成要件过失和责任过失的认识因素之一。关键词:犯罪过失;注意义务;结果避免义务;构造;违法性认识法理论上对犯罪过失的认识,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而发展。无论中外,现在都主张犯罪过失不仅仅是一种心理事实,而有更加丰富的内容。国外刑法理论原先一向认为过失是责任要素,但晚近又有学者主张在构成要件和违法性上,都要考虑过失,承认过失作为构成要件和违法性的主观要素,臼狱而也在理论和判例上成为一种有力的主张。新中国刑法在1950年拟出的《中华
    2023-06-01
    48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流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物流责任险的责任范围,具体如下:1、火灾、爆炸;2、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3、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5、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装卸、搬运。... 更多>

    #物流保险
    相关咨询
    • 物流损坏货物赔偿标准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30
      物流损坏货物的赔偿可以按照双方约定价格或市场价格赔偿。。依据《邮政行业标准》“附录a”关于赔偿的规定,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可以索赔,由于顾客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损失的、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保价快件除外)、或者顾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除外。。对于损毁的赔付标准,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
    • 无责交强险损失赔偿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6
      无责任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无责、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责任)在无责的情况下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强制承担保险赔偿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得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体现交强险强制保险的优越性,实现对受害者的保险补偿。
    • 货物在物流过程中丢失的赔偿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06
      针对物流公司因失误导致货物遗失的情况,其理赔标准如下所述:首先,若已经投保的报价包裹或信函在运输过程中遭受全部或局部损坏乃至丧失全部功能,应根据所投保险金额进行相应赔偿;其次,若仅仅是部分受损或其中物品出现缺失,物流公司应参照保价额及其所运送货物全部原始值的相对比重,对货物损失的实际数额进行合理赔偿;接着,若没有投保报价的包裹或信函在运输过程中不幸丢失、呈现全部或局部破损,或者其内部物品有部分或全
    • 水稻作物遭受损失时的赔偿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23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水稻田被征收的情况,其补偿费用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进行给予。具体来说,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对于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其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而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则应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进行计算。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是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
    • 洪水灾害导致的车辆损失保险赔偿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19
      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可以通过车损险进行理赔。发生保险事故后,请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后,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理赔材料。对于不属于免责范围的情况,保险公司会在约定限额内负责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如果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此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