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使用人在哪些情况下应该纳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9:51:27 168 人看过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规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2、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的规定,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一、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1、按城市区分算:大城市1.5元至30元。

2、按城市区分算: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按城市区分算: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5、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6、相关计算公式为: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6、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7、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8、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谁应该缴纳补缴的土地使用税?
    为什么会出现补缴的土地使用税?归根结底就是人们对这土地使用税这一税种不了解。他们不明白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纳税对象、计算方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一、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
    2023-06-28
    470人看过
  • 纳税人是否应该对税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纳税人无权了解监督税款的使用情况,不对。纳税人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监督权,对于政府某项财政使用情况,可以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公民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纳税人识别号的简介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2015年1月1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纳税人识别号一般是根据技术监督局代码引申而来的,而技术监督局代码一般为9位数,所以前面要加上地区编码,如果地区编码加上技术监督局代码,再加
    2023-07-03
    86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
    (一)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二)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三)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做调整。一、关于土地使用税由谁承担由土地使用人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件》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明确:“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二、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按照税法规定,施工
    2023-03-01
    27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应该缴纳耕地占用税
    减免税的范围是有限的,不属于免税范围的要征税。根据原耕地占用税政策,经批准用于铁路线路的,免征耕地占用税。这里的铁路线是指铁路两侧预留的用地和沿线车站、装卸场、仓库用地。其他铁路堆场、仓库、宾馆、职工宿舍等不免税。同时,新修订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铁路、公路、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率征收耕地占用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经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铁路线路具体减税范围仅限于铁路路基、桥涵、隧道和两侧按规定预留的土地。铁路专用线、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按照当地适用的税种征税。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铁路线路免税或减税的具体范围仅限于铁路路基、桥涵、隧道和两侧按规定预留的土地。其他土地不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
    2023-05-31
    439人看过
  • 地下建筑应该怎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
    房产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
    2023-05-05
    88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返还政策有哪些情况
    误收退税、土地认定面积有误或者认定开始征收时间有误,或者企业自行申报错误甚至是税务机关录错,都有可能造成多征税款退库。结算退税,土地使用税在征收期内已全额缴纳全年额度,比如3月9月申报期,9月已申报足额,但10月单位注销清算,剩下的3个月属于多征,在清算过程中可以退库。还有一些非正常的退税,比如土地被土地储备中心因为各种原因收回,土地因为地理、政府、社会的一些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使用但的确已经征收,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酌情减免退还,但这个不一定是退税形式,大多数情形是财政返还形式。适用范围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时需填写本表,退税如需同时退还相应利息,申请人需填写“起息日”,本表由综合服务岗受理后录入。详细填写说明1、对于经税务检查、已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的退税申请,在“¨决定书退税”处打勾,在“决定书号码”处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号码(当税务经办人员点击该决定书号码时要求显示
    2024-01-20
    144人看过
  •  纳税人如何分类为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根据所给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拥有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如果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如果土地使用权共有,则由共有各方共同纳税。因此,以上四点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遵守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拥有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共同纳税。 【 核 心 内 容 】 土 地 使 用 税 的 纳 税 人 类 型根据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这些优惠包括:1. 对于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自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
    2023-10-05
    68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情况说明
    主要分3个类型:减免退税,详见贵省税政处发布的减免汇编;误收退税,土地认定面积有误或者认定开始征收时间有误,或者企业自行申报错误甚至是税务机关录错,都有可能造成多征税款退库;结算退税,土地使用税在征收期内已全额缴纳全年额度,比如3月9月申报期,9月已申报足额,但10月单位注销清算,剩下的3个月属于多征,在清算过程中可以退库。一、商品房退税政策房产退税政策2021首套房退税政策解读: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房产退税政策2021二套房退税政策解读: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上广深等地暂不实行)。对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个人购房,不享受上述优惠
    2023-03-16
    81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税率一般是多少,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对象
    一、土地使用税税率一般是多少土地使用税税率一般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对象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对象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凡是在上述所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施工企业,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三、土地使用税不交的后果是什么土地使用税不交的后果是:1.若企业拒绝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国家税费征收管理相关
    2023-06-18
    379人看过
  • 全款退房产土地使用税退税情况有哪些?
    土地使用税退税的情况有哪些:主要分3个类型:减免退税,详见贵省税政处发布的减免汇编误收退税、土地认定面积有误或者认定开始征收时间有误,或者企业自行申报错误甚至是税务机关录错,都有可能造成多征税款退库。结算退税,土地使用税在征收期内已全额缴纳全年额度,比如3月9月申报期,9月已申报足额,但10月单位注销清算,剩下的3个月属于多征,在清算过程中可以退库。还有一些非正常的退税,比如土地被土地储备中心因为各种原因收回,土地因为地理、政府、社会的一些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使用但的确已经征收,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酌情减免退还,但这个不一定是退税形式,大多数情形是财政返还形式。适用范围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时需填写本表,退税如需同时退还相应利息,申请人需填写“起息日”,本表由综合服务岗受理后录入。详细填写说明1、对于经税务检查、已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的退税申请,在“¨决定书退税”处打勾,
    2023-04-19
    64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使用人缴纳还是所有人缴纳?
    关于土地的税种缴纳,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而在土地使用税中,往往又会出现两种主体,一个是土地的所有者,另一个则是土地的使用者,即土地所有者将土地出租给使用者,那么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土地使用税使用人缴纳还是所有人缴费呢?土地使用税使用人缴纳还是所有人缴纳首先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
    2023-06-29
    181人看过
  • 租赁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租赁土地使用税谁缴纳
    租赁土地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的租赁土地面积进行征收,租赁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缴纳,但是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缴纳的对象。租赁土地使用税包括营业税、房产税等税种。一、租赁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租赁土地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房屋出租的土地使用税一般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已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承租人不需要再次交纳,出租人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机关有权向承租人征收。二、租赁土地使用税谁缴纳租赁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出租方缴纳。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
    2023-06-05
    269人看过
  • 安置土地使用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3、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4、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5、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一、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
    2023-03-25
    104人看过
  • 谁应该征收土地使用税
    谁应该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权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件》规定:“在市、县、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工矿区是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原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字(88)第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明确“土地使用税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土地使用权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应由各方单独支付。”
    2023-05-08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下列情况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6
      以下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一)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 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用的土地; (五) 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土地; (六) 经批准整治和改造的土地,自使用之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 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 (八) 在房租调整改革前,房
    • 土地使用税在什么情况下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
    • 在什么情况下,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
      台湾在线咨询 2025-01-12
      1. 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2. 若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税是一种税赋,针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并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下土地可免缴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3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税是预缴吗土地使用税在交税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5
      土地使用税缴纳是预缴。《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9条新征用的土地,根据以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1)征用的耕地,从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内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征用的非耕地,从批准征用的下个月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招标方式获得土地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74日),通过招标、拍卖、招牌方式获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从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下个月开始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