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的事由都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0 11:54:43 395 人看过

一、终止合同的事由都是什么

合同终止的事由如下:

1.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履行;

2.双方当事人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提取标的物;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不同之处在哪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不同之处如下:

1.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3.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4.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

三、合同终止的后果具体包括哪些

合同终止有以下法律后果: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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