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异议人的范围有哪些
提出异议的主体是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除当事人以外,还包括因犟制执行而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第三人。依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法院可以对执行案件立案时确定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犟制执行。如《民诉意见》第300条、《执行规定》第61一69条规定的对债务人到期债权的执行,《执行规定》第80条规定的变更或追加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等等,法院执行机构可依据上述法律条文,对与被执行人存在利益关系的第三人采取执行措施,从而对其财产等其他权利的处分造成影响,若第三人认为此行为存在违法之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二、执行异议的法律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案外人执行异议法律实务,案外人执行异议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不适格,可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二)利害关系人不提交书面申请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三)提出书面异议的理由不符合法定事由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驳回异议的法律后果;
(四)异议不是针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五)案外人请求对标的物解除犟制措施,提供的担保不充分或无效的,可能承担人民法院驳回异议的法律后果;
(六)案外人提供担保解除对标的物解除犟制措施存在错误的,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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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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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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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的范围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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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异议的效力范围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5《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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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提供异议的裁定书适用范围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0《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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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的范围是?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5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范围如下 执行标的是否为流通物可执行财产应当是合法流通物,违法建筑、划拨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等进入流通市场存在障碍的财产,不属于可执行财产。对执行标的这一属性的判断由执行部门决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寻求救济。如本案这种具有特殊背景的历史遗留用地,存在完善用地手续的可能。若能通过补办手续使违法建筑转为合法,则债权清偿可得到保障。由执行部门根据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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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复议规定范围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9执行复议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后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异议则规定在第二百二十五条前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和第二百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