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程序步骤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8:15:26 169 人看过

符合抵押条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首先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就可以进行抵押。然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签订抵押合同,并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关于解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批准手续问题的意见

各在连金融机构,市直有关部门:

最近,工商银行大连分行等在连的金融机构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法释[2003]6号,以下简称《批复》)中作出的“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除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外,还应经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解释在我市的具体操作问题,向市政府请示,现对此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今后抵押的登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又在《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法明传[2004]22号)中提出:“在《通知》发布之日起,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经过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不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未经批准而认定无效。”国土资源部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号)中明确:“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必再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审批手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述两个《通知》的精神,今后我市国有企业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的,应由市规土局事前按内部工作程序征求市经贸委的意见后依法予以登记;以划拨土地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的,应由市房产局依法予以登记。市房产局对与国家安全、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事后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关于对以前的抵押登记问题。对以前我市房产局已办理了国有企业以国有划拨土地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抵押的,应视为合法有效,无须再补办批准手续。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抵押相关文章
  •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
    必须事先到土地所在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其程序如下: (一)土地使用者应当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规定(一)土地使用者应当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四)土地使用权抵押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五)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到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2023-03-30
    280人看过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抵押注销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的书面申请(抵押人出具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3、抵押权解除合同或抵押权人同意注销抵押权的证明(原件);4、《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7、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需要当事人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及是否吻合相关条件。在抵押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免在办理抵押过程中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国有土地不可以进行非法交易买卖,受到法律的保护。一、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否允许?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
    2023-03-29
    69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什么情况下土地可以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土地可以划拨呢?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024-03-31
    479人看过
  • 揭阳揭东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步骤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东分厅(网址:http://wsbs.jiedong.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呈送局领导审批决定;不予通过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决定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5.领取结果。申请
    2023-05-28
    404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一)、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二)、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该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三)、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审。(四)、下达收回决定书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同时告知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复议和提起
    2023-04-26
    440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网上申请,用地单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http://www.zhwsbs.gov.cn,个人事项,部门服务,珠海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网上申请;2、预受理,审查是否符合受理基本条件。;3、受理,审查该用地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提出处理建议;4、审查,审查该用地手续的合法性、审查文件及供地依据,对经办人处理建议进行审查,同时提出下一步处理建议;5、批准,批准划拨供地手续;6、办结。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单位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申请单位到窗口提交资料后,正式受理,并进行审查和提出处理意见。国土窗口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3)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在本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审批
    2023-05-28
    232人看过
  • 国有土地划拨转让步骤
    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2023-02-27
    28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相关程序,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有什么风险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相关程序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相关程序如下: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5.申请抵押登记;6.审核、登记;7.核发抵押证明书。二、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有什么风险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风险有:1.选择贷款抵押类型风险。2.选择抵押期限的风险。3.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主体适格性风险。4.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化风险。5.抵押物瑕疵。6.登记不规范风险。7.抵押权实现时有限的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8.授信风险。三、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办理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办理规定有: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2023-06-09
    45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方式划拨申请程序
    一、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二、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三、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
    2023-04-06
    121人看过
  • 茂南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是什么程序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市茂南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局分管领导作出审查决定。分管领导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签发回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
    2023-05-28
    86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相关律法规有哪些
    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第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
    2023-05-03
    266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法院抵押能否查封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法院能查封,其进行拍卖处理的时候,注意拍得人要补交该划拨土地的出让金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如下:对有效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及有效抵押的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论是否经过批准,只要办理了有效的抵押登记,人民法院都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直接执行,无需再征求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的行为,出让的具体办法有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三种。公民可以依法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的方式
    2023-03-13
    51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遵循哪些规定?
    符合抵押条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首先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就可以进行抵押。然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签订抵押合同,并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关于解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批准手续问题的意见各在连金融机构,市直有关部门:最近,工商银行大连分行等在连的金融机构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法释[2003]6号,以下简称《批复》)中作出的“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除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外,还应经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解释在我市的具体操作问题,向市政府请示,现对此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一、关于今后抵押的登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又在《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
    2023-07-12
    333人看过
  • 法律上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2)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2、行政行为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
    2023-06-03
    48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 更多>

    • 在土地上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中什么是无偿划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8
      1、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企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如果要以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必须经过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否则抵押无效。 2、无偿划拨的土地,国家享有土地所有权,破产企业享有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因企业需要无偿赋予企业对国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特定的用途,企业并不能时
    • 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所谓“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 划拨用地步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4
      划拨用地程序: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二、需要提供的材料1、提供的材料有用地申请、省政府批次批复文件、批次勘测定界图或存量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书(须)、身份证复印件、预审意见、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还有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暂行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1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
    • 土地使用权抵押办理程序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办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1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办理程序: 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 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 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审核、登记; 7、核发抵押证明书。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