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前的言词证据是非法获得的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6:32:59 498 人看过

最高法院《解释》第61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2、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规定,由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派生出来的其他实物证据、通过非法搜查或扣押取得的实物证据予以排除。

一、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可否排除

我国最高法院《解释》第61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

(一)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规定,由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派生出来的其他实物证据(毒树之果)、通过非法搜查或扣押取得的实物证据予以排除。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二、什么是非法言词证据

对于非法言词证据的定义,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与立法的分类方法有很大的不同。在理论上,非法言词证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非法言词证据包括三种:

(1)主体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取证主体资格的人收集提取的言词证据,例如,纪检人员提取的犯罪嫌疑人口供;

(2)形式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不具备或不符合诉讼中法定形式的言词证据,例如,证人忘记签名的证人证言;

(3)取证方法手段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使用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得的证据,例如,通过刑讯获得的口供或证言。而从狭义上看,非法言词证据则仅指广义说的最后一种,即取证程序不合法的言词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言词证据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刑事案件言词证据
    认定刑事案件言词证据应注意以下事项:1、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2、证人与案件结果有无利害关系;3、证人作证时是否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证人的品格是否良好,有无劣迹等;4、言词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一、怎样的证据算出轨证明出轨的证据如下: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邮件;2、物证,一方和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众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4、证人证言,婚外情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
    2023-03-31
    412人看过
  • 非法言词证据有哪几种以及处理方法?
    一、非法言词证据有哪几种非法言词证据有:1.主体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取证主体资格的人收集提取的言词证据,例如,纪检人员提取的犯罪嫌疑人口供;2.形式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不具备或不符合诉讼中法定形式的言词证据,例如,证人忘记签名的证人证言;3.取证方法手段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使用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得的证据,例如,通过刑讯获得的口供或证言。而从狭义上看,非法言词证据则仅指广义说的最后一种,即取证程序不合法的言词证据。二、非法言词证据处理方法是什么?非法言词证据处理方法是: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规定
    2023-06-24
    421人看过
  • 建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的保障制度
    1、在讯问过程中采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了能使得正确的获取是客观而又全面的,就要对讯问活动采取全程同步录像,这样可以使证据得到固定和记录,而且这样不但能够使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刑讯逼供确切的保障,而且还能很好的加强侦查人员自觉的依法文明办案。现在,在预防和人权的保障等方面采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做法已经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2、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了解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问题,《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得到人民法院的同意后,他们可以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是不可替代的,因为他们不但完全了解取证的整个过程,而且还是收集和提取证据的主体,他们了解案件进展的整个过程。而诉讼实践中,并没有几个侦查人员会出庭作证的,出庭人数屈指可数。对此,对于拒不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应规定相应的惩戒措施,进一步完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3、对违法取证人员的惩戒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违法侦查行为是危害最大但也是最常见的非法
    2023-03-26
    314人看过
  • 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可否排除
    我国最高法院《解释》第61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一)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规定,由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派生出来的其他实物证据(毒树之果)、通过非法搜查或扣押取得的实物证据予以排除。(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三、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可
    2023-03-25
    380人看过
  • 直接言词证据为孤证怎么处理
    一、什么是直接言辞证据?直接证据需要具备的条件:第一,单独一个证据直接证据;第二,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第三,证明方式是直接的,无需经过推理过程。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其一,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其二,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其三,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其四,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其五,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人证,它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辩认笔录、电话录音等。鉴定结论是一种特殊的言词证据,它是鉴定人根据司法人员提供的材料,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后发表的意见或看法,从而作出的书面结论,其实质仍是一种人证。直接言辞证据就是属于直接证据的言词证据。二、什么是孤证?孤证就是单一的证据。一方当
    2023-06-03
    106人看过
  • 哪些是言词证据,言词证据的运用需要注意什么?
    一、哪些是言词证据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即为言词证据,它包括以人的陈述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二、言词证据的运用需要注意什么?1、言词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显,言词证据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通过人的陈述表达出来,它虽然不像实物证据那样是可见的,但也不像实物证据那样处于静止和被挖掘的地位,人们可以主动地提供他所感知的案件情况,从而对案件事实起到及时的证明作用。同时,言词证据是陈述人对他所感知的案件事实的复述,往往能够把刑事案件或窝事、行政争议发
    2024-01-11
    205人看过
  • 言词证据的收集方法
    言词证据有许多种的收集方法。比如可以收集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一、收集言辞证据要注意什么1、言词证据就其内容而言,是陈述人直接或间接感知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而其陈述又往往固定于一定的载体之中。言词证据通常以笔录(即记录材料)为载体,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讯问笔录,对证人的询问笔录;根据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证人可以提供书面证词,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书写书面供词;在一些重大案件的调查中,也可以使用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陈述人的陈述。但不论记载方式如何,记载的内容仍是陈述人陈述出来的案件事实,因此,不能因载体表现为实物而认为上述证据为实物证据。2、鉴定结论也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虽然表现为书面形式,但其实质是鉴定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做出的结论性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当事人等有权对鉴定人就鉴定结论发问,鉴定人有义务作出口头回
    2023-03-16
    380人看过
  • 非法取得的言辞证据的排除
    非法取得的言辞证据,主要指违法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以及违法取得的证人证言。对于非法取得言辞证据的采信力,我国司法界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态度,即不是一概予以否认,也非全部采纳,从我国刑事诉讼法所体现的态度来看,主要以两点作为衡量是否采纳的标准:一是是否能真正的反应客观的事实;二是是否违反了意志自由权。一、是否能真正反映客观的事实。非常遗憾,我国司法界对于此问题的规定标示了刑事辩护的无助与形同虚设,稍微懂点逻辑学的人就会明白,证据是干什么的?就是为了证明某个事实的。而按照上面的逻辑来看,为了证明某份证据是否有可采性,通过与真正的客观事实来评判,这样就呈现了一个逻辑程序:被证事实来证明证据的有效性,然后再由这个证据来证明被证事实的客观性,属于结论原因结论,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作为评判非法取得的言辞证据是否应该被采纳的证据成了被证事实,按照这个逻辑,被证事实先于言辞证据出现,然后被采纳的言辞
    2023-06-11
    315人看过
  • 言词证据不能单独定案的法条
    仅凭言词证据不能定罪,必须有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只有被告人供述无其他证据的,不可认定有罪;没有供述但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可认定有罪。证据必须满足条件:有证明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言词证据不能定案,需有证据链。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只有言词证据是不可能定案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重视调查研究不轻视口供是一项重要原则,如果仅凭言词证据定案的话,很可能会忽视客观事实,导致判罚不公平,孤证伪证是不能定案的。因此,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
    2024-01-05
    273人看过
  • 言词证据属于独立证据吗
    一、言词证据属于独立证据吗言语证据尽管不及实物证据那般的客观而富有说服力,然而只要其收集过程合法合规并经过认真核实,仍然可以充当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这种言语证据应结合其他各类证据相互印证,共同构筑完整的证据链条。换而言之,我们所讨论的言语证据,通常是指具备特定个人陈述性质的证据,比如受害者的报告、罪犯或被告方的自述以及辩护言论,还有证人证词、推测性的鉴定结论以及辨认笔录、电话录音等等。其中,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独特的言语证据类型,主要由当事人委托鉴定人员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材料,针对特定的专业领域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评估,最后形成书面形式的结论意见,实质上它也属于人为证言的一种形式。特别是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体系下,鉴定结论更被视为证人证言的分支,称之为“专家证言”或者“专家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
    2024-04-12
    98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言词证据的具体种类有哪些?
    言词证据是刑事诉讼中三种重要的证据形式,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这些证据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有明确的主体陈述;第二,有各自的内容范围;第三,向公安司法人员陈述。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被视为有效的言词证据。言词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包括以下内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作的供述和辩解。这三种言词证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1、一定的主体陈述。第2、各自的内容范围。第3、都要向公安司法人员陈述。如被告人敲诈被害人的电话录音,这就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因为不是向公安司法人员的陈述。言词证据的审查和运用言词证据是指在法庭上通过口头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形式的证据。在司法审判中,言词证据是判断案件事实和当事人主张的关键依据。对言词证据的审查和运用是司法公正和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言词证据的审查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审判人员应当对证
    2023-11-25
    152人看过
  •  言词证据是否足以定案?
    在我国,重视调查研究是法律原则之一。因此,只有依靠言辞证据是不足以定案的。如果只依赖言词证据来定案,可能会忽略客观事实,导致判罚不公平,甚至出现孤证伪证的情况。因此,在司法审判中,必须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以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在我国,重视调查研究是法律原则之一。因此,只有依靠言辞证据是不足以定案的。如果只依赖言词证据来定案,可能会忽略客观事实,导致判罚不公平,甚至出现孤证伪证的情况。因此,在司法审判中,必须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以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素 材 核 心 】 综 合 考 虑 各 种 证 据 定 案 更 公 正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篇关于定案公正性的法律分析。定案的公正性是司法公正的核心价值之一,而综合考虑各种证据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因此,素材中提到的“综合考虑各种证据”是确保定案公正性的关键因素之一。
    2023-09-02
    309人看过
  • 非法言词证据绝对排除如何理解
    一、什么是非法言辞证据对于非法言词证据的定义,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与立法的分类方法有很大的不同。在理论上,非法言词证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非法言词证据包括三种:(1)主体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取证主体资格的人收集提取的言词证据,例如,纪检人员提取的犯罪嫌疑人口供;(2)形式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不具备或不符合诉讼中法定形式的言词证据,例如,证人忘记签名的证人证言;(3)取证方法手段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使用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得的证据,例如,通过刑讯获得的口供或证言。而从狭义上看,非法言词证据则仅指广义说的最后一种,即取证程序不合法的言词证据。二、非法言词证据绝对排除是什么根据《关于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有责任排除非法证据。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
    2023-03-29
    229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言词证据可否能作为证据?
    我们国家颁布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护我们国家的刑法,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利益来制定的。我们在生活中对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的事情非常的少,但是我们对于刑事诉讼法的关注还是很高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言词证据可否能作为证据呢?庭前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交的行政执法证据有:1、询问笔录;2、现场勘测笔录及附图;3、鱼塘(荒地)承包合同书;4、a市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5、检验报告;6、测绘报告。也就是说,公诉机关是将国土局移送的行政执法证据全部纳入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其中第1项属于言词证据,第2项属于勘验、检查笔录,第3项属于书证,第4、5、6项属于鉴定意见,除第1项询问笔录为主观证据外,第2至6项均为客观证据。本案质证的第一个焦点就是,第1项言词证据能否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律师认为,国土局提供的询问笔录不能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2013年8月15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一则指导性案例——江苏南通中院裁定维
    2023-04-19
    11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人证,它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电话录音等。 鉴定结论是一种特殊的言词证据,它是鉴定人根据司法人员提供的材料,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 更多>

    #言词证据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非法言词证据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8-04
      最高法院《解释》第61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
    • 刑事证据中的言词证据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0-07
      刑事证据中的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这三种言词证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1、一定的主体陈述。 第2、各自的内容范围。 第3、都要向公安司法人员陈述。 如被告人敲诈被害人的电话录音,这就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因为不是向公安司法人员的陈述。
    • 言词证据怎样定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01
      的相关知识了,言词证据由于其可塑性和易变性写的特点,不在案件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是作为辅助作用。不同案件中的言辞证据,也对案件起不同的作用。如果你在这方面还需要帮助的话,可以来电咨询的在线律师,专业的律师会解答您的疑问。
    • 由非法言词证据衍生的证据有效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9-29
      由非法言词证据衍生的证据是指以非法言词证据的内容为依据,通过合法方式收集的其他证据,也就是理论上所谓的“毒树之果”。例如,警察先是通过刑讯逼供获取了嫌疑人的口供,再依据该口供的内容实施搜查获取了该案物证。在我国刑事案件侦查中,侦查人员习惯将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重要的取证指引,因此往往使用非法手段取得嫌疑人的口供后,以此为线索去寻找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修改后的刑诉法进一步确定了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规
    • 同案犯言词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12
      同案犯的口供和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在证据效力上应该是属于同一效力层级,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案的口供和犯罪嫌疑人合理辩解是相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