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对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减轻处罚后直接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例并不少见。出现这种情况,从法律适用角度来看,主要存在两方面原因:一是混淆了减轻处罚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性质;二是错误理解了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笔者认为,减轻处罚不能减至免予刑事处罚。理由如下:减轻处罚与免予刑事处罚性质有别。减轻处罚与免予刑事处罚的性质区别,可以从二者各自规定在刑法不同部分进行比较:减轻处罚规定于第63条,该条属于第四章第一节,第四章规定刑罚的具体应用内容,第一节规定量刑内容。减轻处罚本质上是对犯罪分子具体应用刑罚时的量刑方式,是在一定条件下对刑期的缩减,因此,减轻处罚时仍然应判处一定的刑罚。而免予刑事处罚规定于第37条,该条属于第三章第一节,这一节是关于刑罚种类的内容,结合刑法第32条至第35条规定可知,第37条规定的刑罚为零,即只对行为作有罪宣告,但对行为人不判处任何刑罚。因此,减轻处罚和免予刑事处罚在性质上有本质区别,减轻处罚后仍应判处行为人一定的刑罚,而免予刑事处罚就不判处任何刑罚,即减轻处罚关注的是刑罚数量的减少,是动态的;免予刑事处罚重在刑罚的量,是静态的。免予刑事处罚具有独立的适用条件。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另外,刑法总则和分则的部分条文也规定了免予刑事处罚的情节。从这些规定来看,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第一,具有法定的免予刑事处罚的具体情节。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根据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具体规定,没有免予刑事处罚情节的,就不得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第二,行为人犯罪情节轻微,不判处刑罚,也能实现特殊预防目的。因此,犯罪分子具有减轻处罚情节并不等于具有免予刑事处罚情节,并不能当然据此对其适用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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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期徒刑减刑的刑罚有限制和幅度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9无期徒刑减刑的次数是不限制的,但是有最低服刑期间的限制,无期徒刑不管怎么减,必须服刑十年,《刑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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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减刑的幅度有什么限制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2一、减刑可以减轻多少刑罚减刑的幅度,是指具有法定减刑条件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可依法减轻原判刑期的限制性减刑的幅度,依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限制。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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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减刑幅度的有什么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30法律分析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少于二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少于十三年;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少于二十五年;减为有期徒刑的,不少于二十年。间隔,若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能少于一年;五年以下可以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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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行政处罚的幅度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4第一,要正确把握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 第二,准确理解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条文。 第三,明确适用条件和情形。 第四,掌握好尺度。 减轻行政处罚的幅度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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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的限度条件有哪些,减刑的幅度有多大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71、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