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户主关系影响继承吗
户主关系主要是为了证明亲属关系,亲属关系是法定继承的基础。而开具亲属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以及所有要继承的人)和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簿,申请人的户口薄,被继承人已注销户口和身份证的,需要当地的派出所出具原始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亲属关系中涉及夫妻关系的应当提交《结婚证》原件或者夫妻关系证明;
(五)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和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关系人是外籍的,应提供护照,通行证或者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七)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八)公证员根据公证事项需要提交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一)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中是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
我国继承的基本特征,具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各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规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第二,法定继承中对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无权予以改变。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三、遗产继承的注意事项
(一)时效限制
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
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即,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权利放弃
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然而,一项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被认为有效?
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第四,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第五,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
继承权是否受抚养关系影响?
96人看过
-
同居关系对法定继承权的影响
494人看过
-
五保户遗产继承:散养与继承的关系
271人看过
-
继子女解除抚养关系后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
178人看过
-
主合同变更影响担保关系吗
121人看过
-
继承权与继母的关系
442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继承关系与承包关系主体冲突怎么办广西在线咨询 2021-03-21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家庭承包形式”的承包,承包主体只是本经济组织内成员。本经济组织以外农户,无承包本经济组织土地的承包权。这是土地承包法首先明确的一大原则。在“其他形式承包”中,有本经济组织内成员及该经济组织以外人员两种成分,虽无承包人身份及经济组织内、外人员之限制,但承包法明确了本经济组织内成员优先承包的优先权,其主要承包人员仍限制在农民及本经济组织成员之内。在家庭承包形式中其主体为户即“家庭
-
房主变更影响现有承租关系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因此,虽然更换新房主,但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仍可以继续承租房屋。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百一十九条,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私有房屋在租赁期
-
户口与遗产继承的关系是哪些关系呢?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31、遗产的分割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 2、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是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的; 法定继承: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
-
分户后会影响继承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12分户不会影响到继承权,继承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没有法定理由们不会被剥夺;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