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性规定
1、(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通过,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
2、(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305号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3、(2005年10月31日建设部发布);
4、(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5、(2004年6月7日发布);
二、关于拆迁房屋面积的有关规定
1、(2002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同年12月1日施行);
2、(2006年5月27日国务院令第469号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3、(2000年12月28日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发布);
4、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3月27日建设部发布);
三、关于拆迁房屋估价方面的规定
1、(2005年10月12日建设部发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2、(2003年12月1日建设部发布);
四、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面的规定
1、(1992年10月9日司法部发布);
2、的答复>(2002年1月24日发布);
3、(2003年4月29日发布);
4、的复函>(2003年7月26日发布);
5、(1989年7月4发布);
6、(1996年7月24日发布);
7、(2001年12月31日发布);
8、(2003年8月18日发布);
五、关于房屋拆迁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
1、有关条款的复函>(2001年8月14日发布);
2、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2002年1月22日发布);
3、的复函>(2002年8月27日发布);
4、(2002年12月16日发布);
5、的答复>(2003年12月18日发布);
6、(2004年3月11日建设部办公厅发布);
六、有关拆迁争议处理包括拆迁行政裁决的规定
1、(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2、(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3、(1991年4月9日通过并施行);
4、(2005年1月5日通过并公布);
5、(2005年4月28日发布);
6、(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7、(自2001年7月27日起施行);
8、(2003年12月30日建设部发布);
9、裁决时间的复函>(2000年8月14日建设部发布)。
-
拆迁房屋纠纷法律怎么判?如果遇到纠纷房拆迁怎么办?
393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纠纷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70人看过
-
什么律师适合土地纠纷拆迁?
282人看过
-
拆迁纠纷律师有什么用?
363人看过
-
拆迁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规定有哪些
219人看过
-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研究
127人看过
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权以及由其衍生的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登记。它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通过房屋权属登记,可以使房屋权利得以明确、保障和交换,同时也是依法登记房屋权属的依据。... 更多>
-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适用法律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5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
-
纠纷房屋拆迁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101.能。 2.根据规定,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 3.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从最初的递件到最后答复申请人,总共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房屋拆迁纠纷寻求法律帮助的费用江西在线咨询 2025-01-04律师收费标准没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以下为参考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至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至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至9%。 3. 50
-
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适用什么法律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是国务院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规制定的《房屋征收实施则》。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适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符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是对房屋进行评估与补偿,其中包括土地价值的补偿。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与家庭人口的多少没有关系。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土地属集体的对个人不补偿,只对地面
-
拆迁律师能否代理房屋拆迁纠纷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4只要是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都可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都可以接受委托代理房屋拆迁引起的纠纷。《律师法》第十三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