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而离婚协议书,本质上是一份合同,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应该要如何写
女方:刘某某,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行政复议应该如何强制执行
439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履行适用强制执行吗
96人看过
-
被执行人不执行强制执行,应该如何处理?
362人看过
-
协议离婚执行中,一方反悔如何应对?
225人看过
-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法院判决强制会如何强制执行
374人看过
-
夫妻签订了离婚协议,对方不执行,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
171人看过
-
对方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8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还是拒绝执行的,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不协助过户如何强制执行对方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20当房屋过户判决、裁定等生效后,应当履行协助过户一方,有协助过户的义务;未协助过户,受让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冻结、查封等措施,要求协助过户一方,协助受让人办理过户。人民法院还可通过,向房管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帮助受让方办理房屋过户。
-
能否对抗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9并不是所有离婚协议的约定都可以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离婚协议约定能够排除执行至少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离婚协议生效在债权形成之前; (二)离婚协议约定归属一方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因客观原因登记在一方名下,暂无法办理过户登记; (三)房屋由离婚协议归属的一方实际占有使用。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
怎么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3一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变更协议内容;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离婚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交离婚协议,离婚证明等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义务。案件争议不大的,简易程序审理3个月结案,争议较大的普通程序审理,6个月结案。
-
对方强制执行我,我不想执行,怎么办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