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绝对控股指的是什么?
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
控股指掌握一定数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业务。
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某一机构持有股份达到50%以上或足以控制该股份公司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法法人人格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律规定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08〕6号,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什么叫做公司法中的绝对控股
409人看过
-
控股公司绝对控股是否影响股东权益?
320人看过
-
公司股权控制权:绝对控股权与相对控股权
256人看过
-
公司股权绝对控股的比例是怎样的
457人看过
-
绝对控股41%和绝对控股55%有什么区别
146人看过
-
作为公司法人如何实现对公司的绝对控股权
297人看过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
公司股权绝对控股的比例是怎样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4-09-06股东的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这种绝对控股模式虽然可以增强管理监督力度,但同时对公司度业绩的提升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
-
什么是绝对控股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09法律分析 绝对控股权是指公司的其中一名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权,即能够控制公司全部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绝对控股权是控股权的一种,和其相对立的还有相对控股权,其是指虽然股权没有达到百分之五十,但是在众多股东中,是相对多数股的。
-
发行股票公司的绝对控股权是多少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9控股是指控制公司的发展战略、营业方针等,简单地控制了董事会。控制所有权有相对控制所有权和绝对控制所有权。绝对控制所有权是指控制公司50%以上的所有权。相对控制所有权取决于不同的公司,控制所有权的股东拥有相对多的所有权,一些所有权分散,散户多的公司有时可以达到20%的所有权。在一些股票比较集中的公司中,30%也不一定能控制公司。从统计学的经济成分来说,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些经济成分
-
绝对控股41% 和绝对控股55% 有什么区别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表决一般事项时实施简单多数,持股过半可以表决。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外,还有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股东必须通过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特别重要的事
-
可否解散绝对控股公司?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30不可以。绝对控股股东所作决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在绝对控股的模式下,绝对控股股东利用控股优势未经合法召开股东(大)会径直作出决议,侵害中小股东的表决权等股东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