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执行前罪犯有哪些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21 15:22:58 294 人看过

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执行死刑的前,罪犯所拥有的权利包括:1、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权利;2、有留下遗言、信札的权利。死刑是延续至今的对罪犯最严厉的刑罚,也被称为极刑、处决。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的执行前罪犯有哪些权利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n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n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n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n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n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n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犯罪行为会被执行死刑?
    这是一份列出可以被判死刑的罪名的列表。其中包括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等严重罪行。这些罪行均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以下是可以被判死刑的罪名: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组织越狱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哪些罪可以被判死刑?死刑是指公民因犯罪行为被判处剥夺生命的一种刑罚,其是否可以被判死刑,需要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和规定来判断。在中国,死刑只适用于极其严重的罪行,如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毒品犯罪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犯罪行为符合死刑的条件,那么可以被判处死刑。但是,死刑的适用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
    2023-10-31
    187人看过
  • 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行为是哪些?
    根据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可以判处死刑的罪行有以下几种:1、危害国家安全的。比如背叛国家、导致暴乱、非法提供国家秘密、间谍罪等;2、危害公共安全的。比如故意放火、储存一些枪支炸药弹药、投放危险物质罪等;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比如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强奸罪等;4、军人违反职责的。比如谎报军情的、抗战时违抗命令等。死刑立即执行是宣判后多久执行死刑立即执行是宣判后经过10日上诉期、死刑复核期以及3日材料上报期后,才会予以执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在死刑的判决宣告以后,自犯罪分子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死刑犯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上诉期满后3日内,作出死刑判决的法院把相关的材料上报至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最终刑法能够判处死刑的罪名剩下四十六个。分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七个):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间谍
    2023-07-01
    479人看过
  • 执行死刑立即执行时,犯罪分子及其家属可以享有的权利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三、什么情况下死刑应停止执行?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2023-03-24
    444人看过
  • 执行死刑之前发现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但是,原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接到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后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办法:一是进行改判。人民法院认为判决确实有错误,或者罪犯确实揭发了重大犯罪事实,或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按照死刑复核程序予以改判;对正在怀孕的犯罪分子也应当予以改判。这样,原来的死刑判决就不再执行了。二是恢复死刑的执行。人民法院确认原判决没有错误;或者确认罪犯检举揭发重大的犯罪事实等情况不属实;或者罪犯虽有揭发犯罪事实等立功表现,但不需要改判,仍然应当执行死刑的。对这种情况,必须由原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次签发执行死刑
    2023-06-11
    250人看过
  •  死刑缓刑执行后,罪犯的日常生活有哪些变化?
    根据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措施,对于在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女性犯罪分子,2年期满后将减为无期徒刑;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男性犯罪分子,2年期满后将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在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女性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将核准并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根据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的表现,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1.对于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女性犯罪分子,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2.对于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男性犯罪分子,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3.对于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女性犯罪分子,若查证属实,最高人民法院将核准并执行死刑。 死 刑 缓 期 执 行 期 间 故 意 犯 罪 将 核 准 执 行 死 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
    2023-10-07
    139人看过
  • 死刑犯执行死刑全过程,死刑犯执行死刑是哪个部门
    死刑犯执行死刑的过程有询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监督。执行死刑可以通过枪决或者注射的方法进行。死刑犯执行死刑的部门为原审人民法院。但是执行死刑的死刑复核程序是要到最高法进行核准。一、死刑犯执行死刑全过程死刑犯执行死刑全过程如下:1.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2.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二、死刑犯执行死刑是哪个部门死刑犯执行死刑的部门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
    2022-12-31
    169人看过
  • 毒品犯罪的死刑执行
    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4.大麻油5千克、大麻脂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150千克以上;5.可卡因50克以上;6.吗啡100克以上;7.、度冷丁(杜冷丁)250克以上(针剂100/支规格的2500支以上,50/支规格的5000以上;片剂25/片规格的10000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支、片规格的500支、片以上);9.咖啡因200千克以上;10.罂粟壳200千克以上;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贩卖多少克毒品判死刑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
    2023-07-05
    216人看过
  • 死刑犯有权选择死刑执行方式吗
    《刑事诉讼法》的这一新规定,不仅标志着我国死刑文明程度的提高,也表明民众个人的基本权利越来越在法律中得到体现。依据这一规定,注射和枪决都是我国死刑执行的法定方式,枪决不再是当然优先选择的执行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45条同时还规定:“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这一规定表明,只有在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两种死刑执行方式之外选择其他方法的,才应当事先得到批准。200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昆明召开的会议上,要求各地法院切实推行注射法执行死刑,这为注射死刑在全国的推广奠定了基础。因此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我国将存在枪决和注射两种死刑执行方式,这是我国法治进步的表现,但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在今后执行死刑时,死刑的执行方式由谁来决定?死刑犯是否有权选择死刑的执行方式?对上述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少人主
    2023-05-01
    284人看过
  • 死刑犯在执行前死亡怎么办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正常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免于执行死刑。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的执行对象是罪犯,执行主体缺失,死刑自然就不再执行。死刑犯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的,其家属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民事赔偿。《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2023-06-11
    368人看过
  • 死刑适用于哪些犯罪分子,哪些情况停止死刑执行
    死刑适用于哪些犯罪分子,哪些情况停止死刑执行一、死刑适用于哪些犯罪分子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法分则对于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作了严格的限制,如对可以判处死刑的,都规定了“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等等。为了限制适用死刑,刑法还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制度。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缓”。判处
    2023-02-21
    100人看过
  • 死缓犯的刑罚执行期限有哪些规定?
    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后的后果:1、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死缓犯罪分子不能减刑吗?死刑虽然是刑事处罚中最严重的一种处罚,对于死刑也有死缓,对于死缓就涉及到死缓犯罪分子是否可以减刑的问题,有的人会认为死缓的犯罪分子就不能减刑,真的是这样吗?死缓犯罪分子不能减刑吗?欲知结果请细阅全文。死缓是指罪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一种制度。死缓制度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也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最初产生于1951年镇压反革命时期,由于当时我国没有,这只是刑事政策,当初死缓仅适用于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19
    2023-07-07
    305人看过
  • 死刑判处哪些刑种?执行死刑的方法有哪些
    死刑属于主刑,我国执行死刑主要有两种方法:枪决或者注射。一、中国关于死刑执行的方式有哪些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真有枪毙死刑的时候吗一、枪决和注射是执行死刑的法定方法。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执行死刑只能采用枪决或注射的方法进行,采用其他方法执行死刑,是非法的。二、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省区仍是采用枪决的方法执行死刑。三、采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的只有云南、辽宁、北京、湖南等少数的几个省市。而在这几省市中,也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采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在这几个省市中,采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的,只有其中少数的中级法院。四、采
    2023-03-23
    206人看过
  • 死刑前罪犯的合法权益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临场监督通知后,应当查明同级人民法院是否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临场监督执行死刑的检察人员应当依法监督执行死刑的场所、方法和执行死刑的活动是否合法。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处决罪犯的布告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情况。禁止游街示众或者有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死刑执行前会通知家人吗执行死刑前是必须要通知死刑
    2023-07-13
    259人看过
  • 侵犯专利权有哪些行为,侵犯专利权罪行为
    侵权类型有以下几种: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可未经许可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和使用.销售.许可销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6、伪造他人专利的行为7、伪造专利的行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的效力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具体期限,期限届满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仍可作出继续停止有关行为的裁定。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人不起起诉讼,裁定将由人民法院解除,对被申请人的法律约束力自始不成立外,人民法院的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都会维持到终审判决生效后时终止。但是,专利侵权案件本身就是技术性强、案件相对也比较复杂,因而审理期限也比较长,可能会在审理过程中遇到想不到
    2023-08-05
    1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犯罪人在执行死刑前有什么权利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7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4、执行死刑应当
    • 执行死刑前罪犯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4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4、执行死刑应当
    • 为哪些行刑前捆梆死刑犯判处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6
      防止逃跑,取决于死刑的执行方式。 可以将情况简单介绍一下: 一、现在只有少数的中院(昆明中院、上海的两个中院、太原中院、佛山中院等)具备了执行注射死刑的能力。尤其是太原中院,明确宣布放弃枪决的,这些中院不用罪犯选都是执行注射。 二、其他没有条件的中院,无论罪犯申不申请都是执行枪决。所以最主要的还是看原判中院有否能力、条件执行注射。许多中院不愿意执行注射的原因在于:执行成本大。执行一个注射死刑,必须
    • 执行死刑前罪犯的权利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9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4、执行死刑应当
    • 死刑缓期执行法律对执行的罪犯有哪些限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5
      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2、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十年以下。 5、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