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1:04:41 423 人看过

王某和谭某是高中同学,2000年二人步入婚姻殿堂,次年有了女儿小梅。婚后,夫妻二人忙于生计,王某常年在南宁经商,而谭某则在柳州经营一家服装店。2012年开始,二人婚姻亮起红灯,经常发生争吵。因无法忍受丈夫王某脾气暴躁,2014年5月,谭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二人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女儿的抚养权,二人却有着不同的看法,王某认为,自己和父母都在南宁市区有住房,而且还是学区房,孩子马上就要读中学了,孩子跟着他,可以受到更好的教育,而且自己有经济能力将来还可以送女儿去国外上学,如果女儿跟他,他不需要谭某支付抚养费。谭某则表示,自己经济条件虽然不如王某,但是她也有服装店,而且在柳州有房子,孩子从小一直在柳州上学,同学、老师都在柳州,她也认为自己的条件可以更好地抚养女儿健康成长,她宁可不要王某的抚养费也要女儿。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通过调查,小梅明确表示自己从小跟母亲在柳州生活,而且不希望离开熟悉的同学和朋友,她愿意跟随母亲生活,并且要求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判决由谭某抚养女儿小梅,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每逢节假日可以探视女儿,具体探视时间双方协议决定。

说法:关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此外,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本案中,小梅已经13岁,父母离婚,小梅愿意跟随母亲生活,父母应该考虑孩子的意见,此外,相比较而言,小梅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最终,法院判决小梅跟随母亲生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的分配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而且由其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可以一方要两个孩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一、孩子一岁可以离婚吗孩子一岁是可以离婚的,只是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时,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大人离婚小孩判给谁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以下标准判决:(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父
    2023-04-04
    107人看过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归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当属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无论母方或父方是否同意,从保护婴儿利益出发,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不是母方无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是母方不尽抚养义务,不抚养婴儿,如果父亲提出婴儿随其生活的要求时,应该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3、在母方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婴儿不利,母方品行欠佳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婴儿,婴儿从出生后一直由父方喂养等情况下,婴儿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4、父母双方协议并对子女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准予由父方抚养。哺乳期内婴儿随父方生活,仅有父母双方协议还不够,还必须强调对婴儿的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并且还须由人民法院判决或由双方协议确认。这样规定,更有利
    2023-02-22
    177人看过
  •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给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当属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一)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无论母方或父方是否同意,从保护婴儿利益出发,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二)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不是母方无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是母方不尽抚养义务,不抚养婴儿,如果父亲提出婴儿随其生活的要求时,应该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三)在母方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婴儿不利,母方品行欠佳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婴儿,婴儿从出生后一直由父方喂养等情况下,婴儿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四)父母双方协议并对子女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准予由父方抚养。哺乳期内婴儿随父方生活,仅有父母双方协议还不够,还必须强调对婴儿的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并且还须由人民法院判决或由双方协议确认。这样规定
    2023-04-02
    56人看过
  •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给谁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给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判给女方,特殊情形除外;如果双方达成协议,随男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男女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会将子女是否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做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男女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抚养权的内容有哪些抚养权归属按照未成年的成长是否有利来认定。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
    2023-04-20
    431人看过
  • 两岁以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以及两周岁以下尚处于哺乳期的子女,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一、双方都不要小孩法院一般判给谁一、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离婚时如何双方都不要孩子,那么就只能交给法院判决了,或者协议由抚养权归一方所以,然后由一方的父母抚养,但是夫妻双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这样做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交由法院判决,双方可以提
    2023-04-04
    65人看过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由哪方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与“哺乳期的子女”视为同一概念。这一阶段的婴儿,更需要母亲细心、真挚的照顾抚养,以有利于其发育成长。因此,夫妻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婴儿一般以随母亲生活为宜。这对孩子对母亲都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母方具有下列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两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与“哺乳期的子女”视为同一概念。这一阶段的婴儿,更需要母亲细心、真挚的照顾抚养,以有利于其发育成长。因此,夫妻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婴儿一般以随母亲生活为宜。这对孩子对母亲都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母方具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不宜或无法随母方共同生活的,也可以由父亲抚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属于哺乳期婴儿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无论母方或父方是否同意,从保护婴儿利益出发,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
    2023-04-21
    369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1
      1、优先考虑女方有抚养权的情形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女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
    •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3-16
      1、优先考虑女方有抚养权的情形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女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6、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
    • 关于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1
      1、优先考虑女方有抚养权的情形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女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
    •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3-20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
    • 两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7
      (1)优先考虑女方有抚养权的情形 a、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c、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随女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