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江西工伤条例新增工伤认定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21:22:58 147 人看过

据了解,《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正式实施,现有的部分条款因与上位法相冲突,需要进一步修改。据获悉,省政府法制办已对外公布《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12月1日之前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

事业单位和律所等也要参保

根据该《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的内容较多,拟由31条扩大至47条。

其中之一,拟将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扩大,即全省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要参加工伤保险。而此前规定的参保对象只是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并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职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用的起始时间,为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次日。

基金储备金提取标准拟下调

该《办法》另一个修改之处是,拟将工伤保险基金由设区市全市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并提出,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省统收统支前,特别设立省级工伤保险调剂金。

并拟修改工伤保险基金储备金相关内容,明确:各统筹地区应当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储备金,储备金应当按本统筹地区当年征缴的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的5%提取,逐年积累,达到统筹地区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20%时不再提取。而此前的规定是:储备金应当按本设区市当年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总额的20%提取,逐年积累,达到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50%时,不再提取。这意味着,工伤保险基金储备金提取标准有望出现下降。

上班时受到意外伤害算工伤

与原规定相比,该《办法》还新增了工伤认定内容,明确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

拟提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经过对比发现,该《办法》拟对工伤保险待遇作较大调整,所涉及内容较多也较复杂,但其核心内容是: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金额减少,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大幅度提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4: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最新工伤认定、工伤待遇范围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2023-04-26
    143人看过
  • 新工伤保险条例2024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
    2024-01-17
    500人看过
  • 哪家最新最新的工伤认定范围
    在下列范围中的伤害能认定为工伤:1、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3、在公司工作时,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最新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1、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
    2023-08-11
    5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最新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条件,上下班路线和上下班时间。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则可。关于时间,我们认为迟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时间。需员工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2、必须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老的规定要求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修订后的条例不再限定为机动车),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则可。3、必须是本人在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当然包括全责),即本人无责、次责或同等责任。需注意的是,近期有一种趋势,即交警部门在事故责任较难认定的情况下,往往不再认定责任,而是只出具事故证明书,将责任认定交由法院来完成。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2、工伤职工《身份证》;3、《劳动合同书》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4、单位参加
    2023-03-01
    284人看过
  •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跨地区、生
    2023-05-01
    400人看过
  • 上海市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内容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市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不分户籍和用工方式,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截至2012年10月底,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从2004年的693万人增加到895万人,其中农民工337.9万人。2004年至2012年10月,本市参保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被认定工伤的有39.23万件;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27.31万件,累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31.33万人(其中今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5.16万人)。一、3项修订内容属新规定1、修改后的《办法》,调整了原来对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人员月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基数,由以全市社平工资为基数的托底办法,改为以公布最低标准托底。2、《办法》同时调整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明确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符合条件后,继续
    2023-05-03
    372人看过
  • 最新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认定办法内容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第四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五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2023-05-03
    270人看过
  • 最新工伤定级规定内容是哪些标准
    一、最新工伤定级规定内容是哪些标准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
    2023-06-20
    247人看过
  • 最新劳动法工伤认定的具体内容是哪些呢?
    劳动者如果在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因工作环境或者其他意外发生的伤害都属于工伤范围。发生工伤的话需要在公司认定期限内按照认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就可以确认为工伤,可以申请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那么根据最新劳动法工伤认定的具体内容是哪些呢?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本文为大家介绍最新劳动法工伤认定内容。一、最新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2023-04-28
    144人看过
  •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新办法(2024修订版)的内容是什么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新办法(2015修订版)的内容是什么《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5年4月1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
    2023-12-28
    388人看过
  • 最新工伤鉴定条例的费用由谁出?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工伤鉴定机构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
    2023-04-13
    217人看过
  • 员工受伤后如何认定工伤2024最新
    员工受伤后如何认定工伤2022最新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其中,第十四条对于何种为工伤进行了列举性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律师指出,认定工伤的情形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时间条件、场所条件和原因条件,其中时间条件要求发生工伤时是要在工作时,而场所条件是需要受到的伤害在工作场所之内,
    2024-03-31
    143人看过
  • 工伤认定新增伤害部位补充流程
    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充受伤部位申请,并提供书面申请、原工伤认定决定、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将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后将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同时将原工伤认定决定文书收回并存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的标准等也将以新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为依据。试用期受伤可以做工伤认定吗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按规定可以做工伤认定,并且一般由公司申请。但是,有些员工在试用期受伤,因为是试用期,有些人会将其与转正期间区分开,认为试用期间不能做工伤认定。首先,法律规定员工做工伤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员工遭到工作事故伤害;2、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所以,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时具备以上的条件的话,那么即可以去做工伤认定。其次,公司尚未给员工购买工
    2023-07-02
    448人看过
  • 江西省职工工伤认定程序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伤认定受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没有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发之日以及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申请工伤认定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成的口头协议或领取工资的证明材料(工资表等)或其他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四)用人单位或交警等部门出具的事故分析报告书。四、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工伤认定材料进行初审,认为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书面
    2023-06-05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最新工伤认定条例中为工伤的认定办法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5
      《》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或视同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西安市最新工伤工资最新的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工伤是以当事人工资为基数,西安市历年工伤工资标准按当事人评定的伤残等级来计算当事人的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最新) 全文(最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1
      工伤保险条例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以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
    • 淮安最新工伤条例最新规定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4
      1.淮安最新工伤条例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
    • 广东省工伤条例最新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4
      1、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最新广东省工伤工资支付条例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