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双重劳动关系是什么,有什么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2 23:26:20 413 人看过

一、外包双重劳动关系是什么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

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劳动关系外包则是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外包给第三方机构。从而来规避劳动关系产生的风险。

2、外包双重劳动关系有什么好处

(一)降低企业成本:通过与实施劳动关系外包服务,企业可精简“社保专员”、“薪资专员”、“招聘专员”等职务,而将这些职务的工作交给第三方机构处理,不但更加专业,且与原来的人工、办公费用等相比,大大降低成本。

(二)规避用人风险:随着我国劳动法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企业在员工关系方面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第三方机构拥有实战经验的专家,专门为客户解答劳动纠纷的难题,且在管理之初就开始完善企业人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有效地帮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三)简化流程,提高员工满意度: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劳动关系外包属一站式服务,员工和企业与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单点联系,有任何问题集中解决,既简化了员工管理的流程,也提高了员工对人力资源部门服务的满意度。

(四)规避劳动争议。

二、双重劳动关系下的用工风险

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于后成立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对外兼职或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若企业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工伤赔付的法律风险

一般而言,劳动者已由原用人单位购买了社会保险,随着全国统一社会保障号的启动,使得社会保险无需也无法重复办理,导致后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难以为劳动者购买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这样一旦劳动者在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就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处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或者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就免不了本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相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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