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刘某邀请多人到三家按摩店,强迫其“入股”,均被店主拒绝。刘某等人威胁店主“几天内派人赶走店里的客人”,“找一些病入膏肓的病人把门堵住”。第一按摩店的老板给了刘某等人2000元现金,怕惹事;第二按摩店的老板以刘某是尿毒症患者,不怕死为由,对刘某等人不予理睬。刘某等人赶走了店里的几名顾客,并继续威胁说要“找一些绝症病人来打扰生意”,然后离开。第三按摩店老板报警,刘某等人看到警车驶来就离开了。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威胁实施损害行为,强行勒索他人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等人强行勒索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构成敲诈勒索罪斗殴。笔者认为,刘某等人的行为同时构成聚众斗殴罪和敲诈勒索罪,应以想象竞合犯论处。具体理由如下:刘某等人根据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情节之一是“情节严重,强行占有公私财物”。从客观上看,本案中刘某等人以“追客堵门”的胁迫手段强行要求谋取利益,应视为行为人采用不合理手段强行占有公私财物,是一种强占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公私财产的规定》和《关于审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刘某等人强占他人财物1000元,应认定为“严重”。从客体上看,行为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扰乱了按摩店的正常经营秩序,属于公共秩序。主观上讲,行为人既有积极追求损害结果的主观故意,又有炫耀的动机。因此,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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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以胁迫手段“入干股”该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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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手段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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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以胁迫手段入干股的行为是否构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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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胁迫行为是否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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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胁迫手段实施的行为的是否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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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胁迫写的借条性质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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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数个不同的具体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异种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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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以威胁、要挟手段讨取债务的行为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债权人在讨债的过程中,可能会对债务人采取一些威胁的方法。因为其主观上是要索回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一般认为不构成本罪。当然,威胁行为本身构成其它罪的,如诽谤罪、绑架罪等的,则按照相应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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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相对应的胁迫行为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6胁迫行为的认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胁迫的故意。主要表现为明知会造成对方产生恐惧故意威胁,并希望对方因胁迫行为作出某种意思表示; 2、实施了胁迫行为; 3、对方因为被胁迫订立了合同; 4、胁迫行为是非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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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受胁迫人的犯罪行为时应该注意什么什么,胁迫犯的行为如何认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在胁从犯的认定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胁从犯在主观上的基本特征在于虽然是非主动、非自愿的,但却并没有失去或完全失去意志自由。如果行为人在身体受到强制的情况下完全失掉了意志自由,则失去了与胁迫者的犯意联络,不具有与胁迫者的共同犯罪故意。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第16条的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在这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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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手段与所谓的胁迫合同可以是无效合同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30以胁迫手段订立的无效合同的条件是: (1)胁迫人有胁迫意图。 (2)胁迫人实施了胁迫行为。 (3)胁迫必须是非法的。 (4)被胁迫人产生恐惧,并签订合同。 (5)胁迫订立的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