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工商行政赔偿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5:33:32 458 人看过

1、行政赔偿处理机构:县以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制机构。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其损害的,对于加重部分,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5)违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4、行政赔偿申请:(1)赔偿请求人必须是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侵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可作为赔偿请求人;受侵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作为赔偿请求人。(2)有明确的赔偿义务人,且赔偿义务人之一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3)有具体的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4)具体行政行为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5)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内。赔偿申请应当使用书面形式,并载明下列事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被申请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记入笔录。5、行政赔偿处理: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对赔偿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对符合赔偿范围及有关申请规定的,裁定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2)对不符合赔偿范围及有关申请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3)对申请有关要件尚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赔偿请求人在十日内补正;逾期未能补正的,视为未申请。第十三条赔偿请求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效申请期限内,就未经依法确认为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单独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赔偿的,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告知其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赔偿请求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申请的,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及有关规定,审查其申请,并做出是否受理的裁定。赔偿请求人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提出赔偿申请的,该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不得无故推诿。法制机构可以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长或提交局长办公会决定。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对法制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查,可作出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2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程序相关文章
  • 简述行政执行简介和设定权
    一、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通过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落实的执法行为。其特点是:一是行政,发生在行政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制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法律、法规或行政决策要求的行政管理目的和状态的实现。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二、设定权应当是指法律规范中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在更高层次的法律规范中不存在,不是从更高层次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中衍生出来的,也不是更高层次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化。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是根据法律的一般授权,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事项,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条件和类型作出规定的立法权力。简述行政执行的原则行政执行的原则有:1、行政强制执行合法性原则,强
    2023-08-07
    54人看过
  • 简述工程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1)总监理工程师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协助下,认真审查承包商递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并给予详尽的审查意见。若这些工程变更事项涉及到工程设计文件修改,总监理工程师应该协同发包方将其转交给原设计人员进行相应的工程设计文件修正。如果情况需要,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当组织发包方、设计方、承包方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门的研讨会议,以深入探讨和论证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具体方案。(2)总监理工程师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工程变更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所引发的增减工程量、费用变化以及对工期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后,对工程变更所带来的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全面而准确的评估。(3)总监理工程师将与发包方、承包方等各方代表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所涉及的费用及工期变化,并在经过会签确认后,发布正式的工程变更单。(4)项目监理机构将依据已经获得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严格监督承包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工
    2024-05-16
    145人看过
  • 简述司法赔偿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司法赔偿程序存在的问题1、司法机关赔偿确认制度相互矛盾目前在实践中争议最大的是,对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作出的存疑不起诉案件或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作出的无罪判决,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的,法院赔偿委员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批复,认为不起诉决定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书应当视为确认文书,应当受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检察机关认为应当先经其确认是否违法才能进入赔偿程序,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七条第二款关于对人民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或者人民法院因证据不足作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申请赔偿的,人民检察院的逮捕、拘留决定有无违法侵犯人身权情形,应当依法进行确认的规定。由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该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批复不一致,法院要执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批复,而检察院要执行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2、司法赔偿程序确认制
    2023-04-24
    453人看过
  •  工伤赔偿诉讼程序简介
    工伤赔偿案件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事人需要提交起诉状;其次,当事人需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接着,庭审会展开,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最后,法庭会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宣判。整个诉讼程序的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工伤赔偿案件的诉讼程序如下:1.提交起诉状;2.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并递交诉状、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3.法院安排庭审时间;4.庭审;5.法庭调查;6.法庭辩论;7.法庭辩论终结后,依法作出判决。在判决前,如果可以进行调解,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8.宣判。 工 伤 赔 偿 诉 讼 程 序 包 括 哪 些 步 骤 ?工伤赔偿诉讼程序是指受害人在遭受工伤后,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赔偿要求,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拒绝赔偿或与受害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工伤赔偿诉讼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2023-09-07
    181人看过
  • 简述侵犯财产权案件的行政赔偿范围
    关于行政部门违规侵害当事人财产权益案件中,行政赔偿的具体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行政部门未经法律授权擅自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企业或个人停产停业以及没收个人财产等行政处罚行为;非法对公民个人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行政管理手段;不遵循正当程序而进行的征收、征用个人或集体财产行为;此外,对私人财产产生实质性的损害也应列入赔偿范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024-04-28
    498人看过
  • 简述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
    一、简述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排斥竞争对手,使自己在经济业务中获利,从而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向交易相对人提供或许诺某种利益。商业贿赂行为是否存在“账外暗中”,是区分回扣、折扣和佣金是否属于商业贿赂的标准。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二、商业贿赂罪的构成要件商业贿赂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商业贿赂的主体包括行贿罪主体和受贿罪主体。2.商业贿赂的客体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秩序。3.商业贿赂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受贿者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而为他人提供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行贿者则是为了争取本不应当或不可能,或不一定得到的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而给付财物等等。4.商业贿赂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受贿人索贿或非法接受他人的财物和行贿人为了获取商业利益而向受贿人给付财物
    2023-04-25
    395人看过
  • 行政决策程序的概述
    提出决策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布决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充分协商协调的基础上,拟订决策草案。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征求民众意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三)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决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制订科学合理的决策规则,保障决策质量。(四)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行政决策应当建立在调查研究、可行性分析、科学性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基础上。要建立完善各项决策程序制度,落实好重大决策的征询意见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涉及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审批、价格管理、征收征用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
    2023-07-17
    134人看过
  • 简述股票上市的程序
    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1、股票上市申请。上市申请。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2、审查批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3、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1)申请书;(2)公司登记文件;(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
    2023-08-12
    356人看过
  • 简述1--10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
    2023-06-10
    157人看过
  • 简单公证程序的概述
    (1)申请,即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办理公证的申请;(2)受理,即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业务范围,予以接受公证申请,并收取公证费;(3)审查,公证处对受理的公证事项进行审查;(4)调查,公证处对受理公证的事项找有关单位、组织的人员或实地进行调查、核实;(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当事人申请的公证事项,经过调查、核实后确认其真实、合法的,出具给申请人公证书。对有些公证,如提存、招标、拍卖、遗嘱、开奖等有有别于一般程序的特殊规定。公证遗嘱的程序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此外,立遗嘱人
    2023-07-05
    126人看过
  • 简述行政监督的特点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监督的特点:(一)监督主体的多样性;(二)监督对象的特定性;(三)监督内容的广泛性。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等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024-05-18
    330人看过
  • 简述行政方法的作用?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方法即行政管理方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行政目标,从公共组织内外部环境和管理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一定的管理思想和原则指导下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手段、办法、技巧的总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为贯彻行政管理原则,实现行政管理功能而采取的措施、手段和办法、技巧的总称。行政方法是行政管理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2024-04-18
    149人看过
  • 简述行政处罚的原则?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一)处罚法定原则;(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西)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六)救济原则;(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024-04-26
    167人看过
  • 简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2024-05-01
    135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对受侵害的当事人适用的行政赔偿程序是申请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有关赔偿事项进行自愿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制作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更多>

    #行政赔偿程序
    相关咨询
    • 工伤索赔程序简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31
      工伤索赔程序简述 第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简述个体工商户验照程序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工商所验照。个体工商户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办验照。受托人代办申请验照时,需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提交的申请验照材料进行审查。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当场通过验照,并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盖验照戳记;对提交的验照材
    • 简述行政复议的程序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师行政复议具体程序这件事情 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
    • 行政复议流程简述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
    • 简述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1
      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