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关系无效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1:10:42 248 人看过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第五项、第39条第五项以及第46条第一项规定,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一、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

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存在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单方决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首先可以去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对自己有利的可以依法要求其支付工资或者是赔偿金再或者是经济补偿。而给对方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的,则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无效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并不必然同时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先建立,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先签订劳动合同,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合同是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一直存在的。同样,劳动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不存在。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1、可用其他方式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
    2023-07-21
    370人看过
  • 无法举证劳动关系怎么办,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一、如果确实无法举证的,那只能承担相应的后果。二、如果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可能提供不了任何证据的。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要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可以说明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事实。需要注意的是,本类证据上一定要有单位公章才能确保证明的效力。2、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的有本人签名的购销合同或其它类型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经济合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如果劳动者能提供这些合同原件,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反证证明双方只是委托代理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或合同原件单位未盖章,劳动者可以持合同让其它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真实性,亦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事实上,如果与用人单位有业务联系的单位能出具有关劳动者曾代表用人单位洽谈些业务方面的证明,也可以证明劳
    2023-03-20
    146人看过
  • 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都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对于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要从几方面考虑。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企业倒闭破产的、员工死亡的和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发生时,可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因为企业原因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社保关系转移被拒绝了怎么办社保关系转移被拒绝了,需要明确一下拒绝的原因,改过来之后重新进行申请社保关系转移。具体操作如下:1、打开微信,进去支付界面,点击城市服务,然后点击社保;2、点击社保之后,然后点击电子社保卡;3、进去微信
    2023-08-17
    2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无效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对无效劳动合同所形成的劳动关系,采取认可的态度,确定劳动关系的无故原则,即书面劳动合同的无效不一定会导致劳动关系无效,不影响劳动者依法享有各种劳动权益。劳动合同不是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唯一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使用者自雇佣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即发生了劳动行为,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从法律上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聘工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况,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使用者对劳动者是否有实际劳动者的事实是双方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劳动合同无效和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关系是一种状态,而不是一种法律行为,只有法律行为才存在效力问题。
    2023-08-18
    82人看过
  • 无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写?
    一、无劳动关系证明范本一我单位XXX同志,身份证号码,个人电脑号,因原因于年月日与我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提示;1、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合同期满、自动离职、旷工除名、破产遣散等。开除、除名、辞退、提前解约的主要原因一定要写清楚。2、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手册(临时合同工带上用工审批表)或流动人员就业证(农民合同工带上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特此证明本人签名: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名:年月日年月日二、无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文二兹有______
    2023-04-29
    259人看过
  • 怎么办理入职转劳动关系手续,什么是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手续用人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60天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其缴纳年限连续计算;超过60天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按初次参保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在原用在用人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60天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其缴纳年限连续计算;超过60天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按初次参保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在原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连续计算。在原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劳动关系转移手续其可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调入新的工作单位后,按照新调入单位的参保形式连续参保,享受相应当医疗待遇。二、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
    2023-03-26
    486人看过
  • 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多久出结果
    申请劳动仲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延长六个月。事实劳动关系(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的一个方面。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就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来看,双方当事人虽然没订立劳动和同,但双方当事人只要对各自的意思作了表示且达成一致,劳动合同就已存在。即劳动关系的存在并非仅能有劳动合同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论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是口头约定,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并为其提供劳动那么双方就形成了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相比,事实劳动关系缺乏的只是订立书面合同这一形式。所以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表达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既无劳动合
    2023-08-18
    6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无效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吗
    一、劳动合同无效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吗事实劳动关系的提出与劳动合同关系的特点有关,劳动者的劳动(劳务)一旦付出,就不能收回,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可能像一般合同无效那样以双方返还、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来处理,否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劳动争议通常由劳动者提起。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
    2023-04-12
    208人看过
  • 如果劳动合同未续签且继续有效,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不反对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可以看出,如果双方对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标准和劳动条件没有异议,视为双方违约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II。《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定期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
    2023-05-07
    204人看过
  • 如果不是劳动关系须辞工吗
    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二、不是劳动关系须辞工吗不是劳动关系并不是必须辞工,这需要看当事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协商的结果如何,单位有可能继续留用,也可能签合同成为劳动关系。有两类特殊的人员,他们虽然合法的就业了,但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却不是劳动关系。这里主要是指这两种人:在校学生、退休职工。1、全日制的在校学生。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
    2023-02-11
    34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处理办法:确认无效劳动关系的机关及方式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必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而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确认。其中,经仲裁未引起诉讼的,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经仲裁引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认定。实践生活中,如果遇到无效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在无效劳动合同中,由于劳动者用以交换的劳动力的特殊性,不可能采用返还及追缴等办法处理,所以,根据无效劳动合同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撤销合同、修改合同和赔偿损失三种。公司股权确认纠纷的几种情况及判断标准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以合法方式取得的证明或者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的记载来判断。2、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3、原则上股东有权请求公司
    2023-07-15
    142人看过
  • 员工怎么提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
    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2023-03-25
    453人看过
  • 无劳动合同要怎么确认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其他工人的证言等。工伤纠纷无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要求。双方协商,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首先,应当确定向哪个单位申请工伤的认定,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找与之对应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但普遍的情况是包工头在承包单位承包了一些项目,由包工头直接找一些工人进行工地现场施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提供劳动工作服、证,很多工资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难以形成工资发放银行记录等书面证据,受伤工人也很难直接通过包工头获得足额赔偿,更多的情况是私下协商草草了之,这对工地上的农民工等工
    2023-08-07
    446人看过
  • 被雇主无劳动关系不发工资怎么办
    否认雇用关系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该部门责令在期限内支付;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仍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一、拖欠工资去什么投诉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二、转正后薪资没有达到当初承诺的怎么办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
    2023-04-02
    8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2022年判定劳动关系无效应该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15
      如果劳动关系被判定为无效,则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如果劳动关系确认, 公司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我该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在公司工作,接受公司的管理,可以认定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你在公司工作1个月以上1年一下,则可以要求公司按月给付双倍的工资,如果,你在公司已工作1年以上的,自满1年期限的第二日起,视为你与公司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工作期限不满1年的,如公司解雇你,则需给付一个月的工资。
    • 劳动合同在无效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还会存在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无效劳动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还可以继续执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效力,用人单位应参考同工同酬原则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且过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依据《劳动法》第十八条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
    • 劳动关系续存如果界定不了怎么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5
      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如果没有,则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的时间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是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
    •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哪些劳动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11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