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务分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7:52:32 411 人看过

合同债务承担的分类有: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一、免责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有哪些?

免责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有: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之债务;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采用这种方式须经债权人同意才发生效力:原债务人脱离渍的关系,第三人成为新的债务人,主债务的从债务也发生转移。

二、债务转让的方式和效果有什么呢

债务转让的方式:一、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转让的效果:一、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二、抗辩权随之移转。

三、并存的债务承担和债务转移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转移是指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中的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共存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或共同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两者有明显的区别: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协议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并存债务承担是指第三方单方面表示,不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而不是债务人清偿债务。其次,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将被消除,债务人将退出债务关系,第三人将成为债务关系的当事人。并存债务承担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务主体,债务人不退出债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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