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附带提出赔偿请求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3-19 13:37:02 73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中附带提出赔偿请求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附带提出赔偿请求,是指赔偿请求人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同时请求对其遭受的损害予以赔偿。应注意的是:

(一)附带提出赔偿请求是以请求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为主要内容,以请求赔偿损失为附带内容。

(二)两项请求之间存在以下内在联系:一是行使该行政职权的行为违法;二是请求损害赔偿的事实,是由该行使职权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附带提出赔偿请求,须经过两道不同的程序:一是先审查认定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二是就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所遭受的损害予以处理,如果经过审理,行使职权的行政行为合法,那么就可以驳回赔偿的请求。

(四)附带提出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复议时提出,按复议程序进行;也可以在行政诉讼时提出,按行政诉讼的程序进行。当然,受害人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再经过诉讼程序提出赔偿请求。

二、行政赔偿诉讼适用于调解吗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赔偿调解书应当写明赔偿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以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行政诉讼如何附带行政赔偿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此处的“一并”显然是作“不同的事物同时存在,不同的事情同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是怎么样附带行政赔偿的
    一、行政诉讼是怎么样附带行政赔偿的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二、行政诉讼提起附带行政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条件:1.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2.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3.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4.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
    2023-12-16
    359人看过
  • 行政诉讼附带哪些内容
    行政侵权赔偿
    作为一种特殊的附带诉讼制度,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行政诉讼必须成立。行政诉讼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符合受案条件。行政诉讼成立是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或在行政诉讼进行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行政诉讼的起诉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其附带的民事诉讼也将被裁定不予受理。此时,当事人可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如果行政起诉被驳回,所附带的民事诉讼也必然被法院驳回。o(二)、民事诉讼成立。首先要求主体适格,原被告双方为平等主体。其次,争议产生的原因是违反了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在这里要严格区分与行政诉讼一并提起的行政侵权赔偿诉讼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侵权赔偿诉讼是基于国家机关及授权组织违法行使职权产生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是行政机关,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p也就是说,争议标的的产生不是因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本身而导致的,而是因为行政行为的结果影响或改
    2023-06-11
    402人看过
  • 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要件是什么?行政赔偿诉讼特点
    受害人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另一种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赔偿义务机关的上级部门决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在行政赔偿程序中,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请求均须符合一定条件。这些条件具体包括:(1)赔偿请求人必须具有请求权,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才能行使请求权。请求权人原则上是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而直接遭受损害的人。(2)被请求人是赔偿义务机关。(3)赔偿请求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4)赔偿请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提出赔偿请求时限为两年。其次是形式要件。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应以书面形式申请。如果赔偿请求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由本人签名或盖章。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提起方式一般有两种:单独提出赔偿和附带提出赔偿请求。单独提出赔偿请求指仅要求赔偿,赔偿义务机关
    2023-05-06
    335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可否提起残疾赔偿金的请求?
    可以,刑事附带民事有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受害人的物质损失,根据法律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除此之外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2023-06-25
    196人看过
  • 如何取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权
    诉讼时效是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就其法律特征来说,诉讼时效期间,由法律强行规定,期间经过不受当事人意志的控制。当事人也不得约定更改或预先抛弃,属法定期间。同时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诉讼时效期间经与一定的事实状态相结合才发生一定的结果,亦即无一定事实状态与之结合,无时效效果的存在,即其具有法律要件的属性。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如请求权人长时间不行使权利,使法律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诉讼时效就有督促请求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的功能。损害赔偿请求权与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区别(一)产生基础不同:基于知识产权这一基础性的绝对权产生的,其请求内容是除去权利上的不利负担;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之债产生的一种债权请求权,其请求内容是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对权利人予以救济。(二)制度功能不同:知识产权请求权是一种不作为请求权,目的在于回复知识产权的权利圆满状态;损害赔
    2023-07-24
    38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的形式有哪些?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给对方当事人一定的准备时间,以防止当事人利用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给对方当事人突然袭击,扰乱诉讼进程。因此有必要对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规定合理的期限。从性质上看,提出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属于举证范畴,因此,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应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须经法院许可。申请只可能有两个法律后果,即许可或不许可。这意味着法院应当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对于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明显不具有出庭作证的可能性与必要性的,法院不予准许。比如,当事人申请已死亡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企图要求证人证明事实与本案明显无关等等。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及时通知证人,通知时限为开庭审理之前。原则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截止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作“一刀切”的规定,必然会在此出现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有必要设一弹性规定。为此,对于当事人在庭审中申请证人出庭
    2023-08-13
    215人看过
  • 能否在行政诉讼中提出多个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请求一案可以提两个或两个以上,但是在一个行政案件中,被诉行政行为一般仅指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个行政行为,或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同一个行政行为。尽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起诉时可以提出多项具有内在逻辑牵连的诉讼请求,但作为诉讼请求基础的被诉行政行为却须只有一个。此即通常所谓的“一行为一诉”的行政诉讼立案受理原则。行政诉讼变更诉讼请求可否增加可以增加。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原告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都有权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如果原告起诉之初,仅提出了要求法院解决行政争议,可否在法庭辨论终结前,一并要求解决与之相关的民事争议、增加诉讼请求呢?现在从《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最高人民法院行
    2023-07-13
    23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中的认定的事实即是民事赔偿的前提和依据;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行政诉讼的被告与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不具同一性,两种诉讼所需认定的事实亦不同,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需单独认定,具有完全的独立性。一、强奸罪有精神损失费吗?被强奸后刑事附带民事不可以索要精神赔偿损失费,可以主张物资损失。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被强奸后,刑事附带民事不可以索要精神赔偿损失费,可以主张物资损失。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失,但实践中需要构成残疾的才可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为什么刑事诉讼不能精神损害赔偿1、
    2023-03-10
    294人看过
  • 可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情形有哪些
    可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情形有: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怎么中止探望权能够中止探望权的情形:(1)探望权人没有行为能力;(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或烈性传染病未治愈;(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4)探望权人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或怂恿子女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3-07-27
    254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请求的提出指南
    起行政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当事人起诉行政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案情提出以下类别中的一项或多项诉讼请求:(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九)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必须做到简明、准确行政复议决定书作为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权威性判定的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一定的格式和内容。因此在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时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标题,编号,复议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复议原因,复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适用,复议机关查明事实,复议决定及告知诉权,落款时间和盖章。这样比较符合逻辑规定,也符合
    2023-07-20
    45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以下情况可以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2.有明确的被告人以及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由;3.被害人的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怎么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本质是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状,应当按下列内容书写:1.原告的信息;2.被告的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
    2023-11-27
    126人看过
  • 如何提出行政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申请请求
    一、如何提出行政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申请请求提出行政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申请请求是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经法院许可后证人方可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属证据的一种,因此必须按照诉讼法中对于证据的一般规定进行调整。《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二、证人出庭作证前需要提前多久通知法庭通知证人出庭需提前三天。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
    2023-09-06
    394人看过
  • 盗窃罪是否能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一、盗窃罪是否能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1、盗窃案件不一定能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如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是需要赔偿受害者遭受的损失。盗窃罪的民事赔偿,应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判处,可按照被害人经济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来决定赔偿金额。如果犯罪分子既被判处罚金,又被判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财产不足的,则优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1、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
    2024-02-08
    238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
    行政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时,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赔偿申请书。(1)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赔偿请求人在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也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复议与诉讼中间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这时,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先确定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况下,才对行政赔偿请求作出处理。这种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一起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方式就是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或称为附带方式。(2)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实际上从法律上确定了解决行政赔偿请求的另一方式,即在双方对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没有争议,或者行政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或已被撤销、变更,但对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未进行处理,或
    2023-04-24
    2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在行政诉讼中,应当如何提出请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诉讼请求是原告提出的请求法院予以保护的主张。行政诉讼中,法院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合法的予以维持,不合法的予以撤销。所以,提诉讼请求就应针对行政诉讼的上述特点: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行为;行政机关不答复你的申请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法院判决限期履行;认为行政处罚不合理的,如处罚过重或过轻等,可请求法院予以合理变更。若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可
    • 怎样在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交通事故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受害人不能要求被告人赔偿残疾或者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间接损失。所以,一般还是建议受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残疾或者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间接损失。《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
    • 附带民事诉讼规定哪些情形下有权提起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2
      有权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包括有: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 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
    • 行政诉讼中附带行政赔偿可以适用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0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 行政诉讼中驳回诉讼请求是什么情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