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买卖合同有哪些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6:41:19 180 人看过

买卖合同订立有如下形式:

1、商品供应商与买方双方之间可以直接订立买卖合同;

2、卖方可以委托代理人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

3、买方将其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转让给第三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一、买卖合同指什么

买卖合同是卖方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销售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销售合同为有偿合同。即需要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

(2)买卖合同为双重合同。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买卖合同为承诺合同。买卖合同可以自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成立,不以一方交付的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求;

(4)买卖合同一般为非合同。一般情况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买卖合同的生效不需要有一定的形式;

(5)买卖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同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买卖合同是买受人通过支付价款是出卖人将

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因而属于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卖方不仅要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而且要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转移所有权,这使买卖合同与一方也要交付标的物的其他合同,如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区分开来。

三、签订买卖合同卖方应注意哪些

签订买卖合同卖方应注意: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不明确,买方付款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容易发生纠纷。敦促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结算的销售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买方可以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订立有什么形式
    买卖合同订立有如下形式:1、商品供应商与买方双方之间可以直接订立买卖合同;2、卖方可以委托代理人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3、买方将其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转让给第三方。一、已抵押房屋如何买卖已抵押房屋买卖方式有三种,分别为:1、办理转按揭,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向原业主的原贷款银行申请按揭手续;2、提前还款,解除抵押,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由原业主一次性还清银行的贷款余额,由银行释放抵押权;3、买方替原业主提前还贷,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买方将首期房款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二、一般所有权转移如何界定1、当事人就处于可交付状态的特定物签订无条件买卖合同的,所有权在合同签订时转移到买方,且与具体的货物交付时间和价款交付时间无关。2、如果买卖特定物的合同约定卖方必须履行特定义务使该货物处于可交付状态的,所有权在卖方履行了特定义务且买方也知道卖方的履行情况时转移。3、如果买卖已处于交付状态的特定物的合同约定,卖
    2023-06-21
    50人看过
  • 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方式成立吗
    定金未付的买卖合同不一定成立,要视具体情形予以判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额外约定该买卖合同需要以支付定金为合同成立要件的话,则买卖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确认签字之时成立;但若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合同需要以支付定金为生效要件的,则未支付定金的话,合同将依照约定不成立。一、一般银行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银行借款合同,有别于普通的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普通的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型合同,所谓实践性合同就是除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比如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保管合同以及借用合同等等。如果双方就这类合同,仅达成了合意,但没有实际交付,那么该类合同视为并未成立。而银行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所谓诺成合同,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明确规定,那么合同在双方签章时即成立且生效。二、定金的类型有什么?1、订约定金。订约定金
    2023-03-10
    361人看过
  • 合同订立的后果有哪些,合同订立的方式
    一、合同订立的后果有哪些合同订立的后果有积极后果与消极后果两类:1.积极后果,即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也就是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2.消极后果,即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此时合同不成立,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也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不实现。二、合同订立的方式合同订立的方式主要是指要约和承诺: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注意,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
    2023-06-21
    105人看过
  • 买卖合同违约金计算方式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以实际损失调整违约金;(二)以迟延给付一年的赔偿额不超过欠付的本金为限予以调整;(三)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乘以四倍计算违约金;(四)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6条,即“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五)将过高的违约金数额减少到损失的2倍额度;(六)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总值为限”酌情予以调整;(七)不采用固定比例或上限的调整方法,完全由法官根据不同案件进行自由裁量。一、劳动合同培养费违约金规定是什么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
    2023-03-12
    268人看过
  • 招标方式的买卖合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
    2023-06-09
    217人看过
  • 中介买卖房屋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中介合同违约纠纷,是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一种方式。中介合同违约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中介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中介合同违约纠纷,尽管可以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便.及时迅速,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有效地防止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贡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扩大往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由于这种处理方法好,在涉外经济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处
    2023-02-13
    467人看过
  • 特殊的买卖合同方式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按照一定期限分批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二)样品买卖合同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定的样品,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与样品有相同的品质的买卖。(三)试用买卖合同试用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于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验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要件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以房屋为买卖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四)招标投标买卖合同招标投标买卖合同,是指由招标人向熟人或公众发生中安条通知或招标公告,在诸多投标人中选择自己最满意的的投标人并与之订立买卖合同的方式。(五)拍卖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标的物出卖给应价人的买卖。一、在买卖合同的条款中哪些是主要条款?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据买卖合同标的物和买卖方式的不同而不同,没有一个确定、统一的模式。不过,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的规定,
    2023-03-16
    161人看过
  • 买卖合同成立必备要素和生效方式
    买卖合同成立要件必须依法成立,买卖合同才能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手指印章之日起成立。当事人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前,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以下四点: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
    2023-07-07
    289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
    当买卖合同出现纠纷的时候,一般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和解是买卖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对已经发生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纠纷。调解是通过第三方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有关社会团体组织等介入情况下,促成买卖双方达成解决纠纷协议的办法。仲裁是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买卖双方在发生纠纷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裁决。诉讼是买卖合同当事人可将纠纷提交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等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一、遇到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1、协商和解协商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协商和解解决纠纷,因为和解解决纠纷有如下优点: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有利于和解协议的执行。2、调解调解,是指
    2023-02-19
    107人看过
  • 技术转让合同的合同订立方式有哪些
    技术转让合同的合同订立方式是书面方式。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与他人约定,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转让给对方的合同。一、哪些技术可以转让技术转让?属于知识产权范围内的技术均可以发生技术转让。但涉及国家机密、重大科技、军事等方面的技术,不得进行转让。根据相关规定,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二、软件使用许可证类型有什么软件使用许可证类型如下:1、独家使用许可证,当软件著作权人允许他人享有使用许可证时,第三人不得使用该软件,软件著作权人在独家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得使用该软件,只有被许可人才能使用该软件;2、排他使用许可证,当软件著作权人向被许可人发放独家使用许可证时,该软件的使用许可证不得按照约定向第三人发放,但软件著作权人仍可以使用该软件;3、普通使用许可证,普通使用许可是最常见的使
    2023-03-30
    461人看过
  • 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享有哪些权利
    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享有以下权利:1、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2、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3、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5、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6、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7、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出卖人确定。8、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一、交付标的物的义务1、实际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物实际移转给买受人占有。2、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向买受人实际交付用于提取标的物所需的单证,如提单、仓单等
    2023-03-12
    286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贷款吗,商品房买卖贷款的方式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贷款吗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可以贷款的,而且现在商品房的买卖主流付款方式就是通过贷款买房。二、商品房买卖贷款的方式有哪些?1、商业贷款商业房贷是指在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您可以您所购住房抵押,或以您自己或者第三人所有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质物),或者由第三人为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2、公积金贷款居民购房除了动用历年的积蓄,购房资金不足部分一般都首先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部分则再申请由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解决,目前运用此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已是购房最普遍的贷款方式。因为它比较符合现实又较为合理,毕竟每户家庭可以计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额度不会很多,若全部向银行贷款又会在利息上负担太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具有一定的政策补贴性质,只要个人所在单位建立过住房公积金且按期缴交了公积金的均有权申
    2023-03-24
    291人看过
  • 卖方违约行为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有:1、交付不能;2、交付迟延;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
    2023-07-07
    221人看过
  • 委托买卖股票的方式有哪些
    (一)当面委托当面委托是客户到证券商的营业所,当面办理委托手续,提出委托买卖有价证券的要求。这是一种传统的委托方式,具有稳定可靠的特点,中小额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但对远距离客户和时间观念强的客户不方便。(二)电话委托是客户使用电话等电讯手段,通知证券商的营业所,由营业员按电话内容填制委托书,据以办理委托业务。这种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点,大数额的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三)电报或信件委托电报委托可以迅速明确地向证券公司发出指示,但电报内容往往过于简单,可能产生理解上的错误。信件委托,可以详细指示买卖内容,并可作必要说明,但这样做较费时间,等信件到达证券公司时,股票价格可能已发生变化,会贻误有利时机。一、证券经纪商的权利是什么证券经纪人的权利有:(1)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即投资者的委托要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有权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如交易佣金等;(3)对于
    2023-03-04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订立的方式主要以哪种方式订立,有没有法律依据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30
      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不过《民法典》中也规定,以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签订的买卖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也有效,但不论以哪种形式签买卖合同,都一定要注意约定清楚一些最基本的条款,比如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的。
    • 有哪些合同订立的方式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1
      订立合同的方式包括:要约、承诺的方式或者其他的方式。一方可以发出要约,而另一方可以作出相应的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一般就成立,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则除外。
    •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2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是: 1、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及其他单证和资料; 2、向买受人直接交付标的物; 3、通过占有改定或指示交付等方式转移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第六百
    • 有哪些方式可以订立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3
      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如果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依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