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是否涉及刑事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8 04:05:29 335 人看过

若在此次事件中,负责该电力输送路线管理和维护工作的相关负责人未能履行其职责,导致高压线发生断裂并落地形成电弧,从而引发了严重火灾。在这种情况下,应由对此条线路负有直接管理和维护责任的责任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并需承担主要的赔偿义务。而对该高压线仅承担次要管理和维护责任的责任人则应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并需承担次要的赔偿义务。对于无过错方而言,他们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压线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承担全部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过线引发的交通事故可能构成违法行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此类事故必定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实际上,判断某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需要根据实际案例进行专业的分析与评估。特别地,对于因变换车道引发的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实施变道操作的车辆将被认定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换言之,无论违规行为涉及的是跨越实线路段或是在线段之间的虚拟跨界行为,只要其导致了因变换车道引发的交通事故,那么该变更车道的车辆便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若变道并未对任何其他行驶中的车辆产生阻碍或影响,且此变动并非是诱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则此违规行为虽属违法,却未必会导致肇事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此种情况下,依法应对相应责任人处以法律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
    2024-08-01
    482人看过
  • 什么是高度危险责任?因高度危险作业造成的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就是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给他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有着较高危险的作业,例如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作业。这些作业本身有着极大的危险性,即使作业人员十分谨慎,也会因科学技术限制或其他原因,对人们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并且事故一旦发生,损害往往十分严重。对这些损害,如果要求受害人证明作业人有过错,往往很难证明,从而使受害人难以得到赔偿。所以各国法律都规定高度危险作业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使作业人主观人无故意或过失,也须承担责任,这是典型的无过错责任。我国法律也规定了高度危险作业的无过错责任,作业人对其作业所造成的损害,无论是作业人的过错,还是自然的原因,还是受害人自己的过失造成的,作业人都应承担民事责任。只有一种情况例外,这就是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并且作业人能够证明受害人存在故意。
    2023-06-08
    59人看过
  •  压虚线受损原因及责任归属
    原文提到,如果出现压虚线的事故,责任可能是因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在对方没有占用虚线的情况下,压线方将承担全部责任。而压线属于并线行驶,应该礼让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因为这是并线一方的全责。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保持原意不变:如果出现压虚线的事故,这可能是因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在对方没有占用虚线的情况下,压线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压线这种属于并线行驶,应该是礼让正在并入的车道内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并线事故是并线一方的全责。 " 并 线 事 故 : 压 虚 线 责 任 归 属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交通需求不断增加,地铁等轨道交通线路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轨道交通线路的日益繁忙,一些轨道交通线路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并线事故是较为常见的一种事故类型。在并线事故中,由于多个地铁线路在同一区域同时运行,当发生
    2023-09-02
    351人看过
  • 伪造股东签名是否涉及刑事责任?
    伪造股东签名,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签名合同起诉不成功有用吗如果是属于的欺诈行为就是无效的,要看对方伪造的目的。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2023-07-06
    334人看过
  • 涉及黄牛票买卖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贩卖黄牛票是否有罪,就需要对贩卖黄牛票的行为作出认定。贩卖黄牛票的行为,是个人或单位先自行购买大量的车票再以高价卖出的行为,符合以上法律对于非法倒卖火车票的认定。因此,贩卖黄牛票是犯罪的,属于非法倒卖车票罪。即使不以非法倒卖车票罪论处,也是符合非法经营罪的要求。贩卖黄牛票的行为怎么处罚对贩卖黄牛票的处罚根据其情节轻重可分为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治安处罚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刑事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
    2023-07-08
    121人看过
  • 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责任由谁承担及免责事由是什么
    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责任由谁承担及免责事由需要遵守如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6-13
    216人看过
  • 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一、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承担赔偿责任?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只有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的前提下,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损害后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如:医院为获取利益出售假药、给患者使用过期药品,进行不该实施的手术等。“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如:医院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提示告知义务等。2、医疗行为具有“违法性”。违法的客体包括法律和法规,如《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如《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此外,还包括评判医疗行为是否得当重要依据的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护理规范等。这些法律、法规、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
    2023-06-01
    259人看过
  • 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造成重大过失外,均不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对于生活中见义勇为的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从法律层面来讲,不仅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我们还应当对其给予表彰和大力宣传,让见义勇为者放心救人、助人。民法典的紧急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哪些民法典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紧急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023-08-07
    84人看过
  • 涉及轻伤的家庭暴力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涉及轻伤的家庭暴力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家庭暴力致人轻伤以上是应承担刑事责任。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虐待行为。它包括对配偶(前夫、前妻、同居人或男女朋友等亲密关系)、亲子、手足或长者的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此类刑事责任是指家庭成员中的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以致构成犯罪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家暴轻伤可以起诉离婚吗家暴轻伤可以起诉离婚。家暴行为属于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家暴的行为,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必须判决离婚,并且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三、家庭暴力分为几种类型家庭暴力按
    2023-09-18
    493人看过
  • 承揽人造成的损害由谁担责
    一、承揽人造成的损害由谁担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所需要的不是承揽人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三、承揽人和定作人有何区别承揽人,又称承揽方。是指承揽合同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约定工作并向对方交付工作成果的当事人。其主要义务和责任包括:按约完成承揽任务并交付工作成果;以自己的设备、技术
    2023-06-15
    243人看过
  • 销售者是否也要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产品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是产品的生产者。这是否意味着产品的销售者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都不承担责任呢?不能笼统这么说。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在下述情况下,也要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1.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例如,因为销售者对产品保管不当,或者销售者明知产品已超过有效期而依然销售,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避免了发生因不能准确确定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而使受害人求偿无着的情况,体现了对受害人利益的优先保护,也有利于促使销售者谨慎进货,选择可靠的生产者、供应商,不经销隐匿。伪造生产厂名的产品。
    2023-06-07
    252人看过
  • 如果未造成损失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不以造成损失为前提,只要存在违约情形,守约方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一、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约定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损害
    2023-06-29
    448人看过
  • 环境污染造成人身损害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是指由于生产、科研、生活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源进入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人的生命、健康、财产遭受损害以及人的正常生产、工作、学习、生活受到妨害时,行为人依法所承担的民事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是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我国采用的是无过错归责原则。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找哪个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找环保局、住建局。建筑施工期间,各项施工活动、建筑原材料装卸、运输等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影响因素主要为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和污水等,其中以粉尘和施工噪声的影响较为突出。1、大气污染因素: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影响的主要为建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1)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粉尘;(2)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以及土方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3)搅拌车辆及运输车辆
    2023-07-29
    72人看过
  • 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监护人不但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安全还要保护监护人的财产安全,在没有经过被监护人的同意,不可以私自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维了被监护人的医疗费和教育费。被监护人犯罪,那么监护人也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一、根据规定小孩监护人要求不能参加何种活动监护人不能从事有损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必须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
    2023-03-07
    1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因高压线而造成的人身损害,对方需要负责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3
      需要承担责任!我就不给你背法条了,简单说,高压线这样的高危设施造成的人身损害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除非其证明是以上律师举的情况。你注意这个举证责任在对方!这个很关键,如果他举不出证据证明当时有雷电,那么要承担责任;如果他举不出证据证明高压线的断是因为雷电造成的,也要承担责任。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个人看法,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为什么呢?因为高压线属于高危的设施,而且本来就是露天的,且裸露的,涉及和施工都考
    • 法律上高校对学生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2
      承担侵权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
    • 高空作业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04
      从事高空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组织作业的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该损害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外。
    • 造成损害的产品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7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销售者责任的,产品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该条规定了受害人可以要求生产者赔偿的权利,也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的权利。 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后,根据法律的规定,属
    • 因接受暴力造成伤害人身损害是否承担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
      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但如果是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