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所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纳义务;(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条件,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或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并经计生部门批准的、或符合上述生育条件但妊娠后流产(引产)的。
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
(1)生育生活津贴(不包括男职工护理假期间的工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产假工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按生育津贴发放;高于生育津贴的,按实际工资发放,其差额由用人单位负担。
(2)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产后访视费等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定额进行补偿。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包括:①放置宫内节育环;②取出宫内节育环;③取残环、嵌顿环;④皮下埋植术;⑤取出皮下埋植术;⑥输卵管结扎术;⑦输精管结扎术;⑧输卵管吻合术;⑨输精管吻合术。职工施行上述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施行流、引产手术的按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标准办理。
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定额标准:(1)早期妊娠门诊流产(含药物流产)150元;(2)早期妊娠(怀孕3个月以内)住院流产900元;(3)中期妊娠(怀孕3-7个月)住院引产1200元;(4)正常阴道分娩1500元;(5)阴道手术助产(器械助产、侧切助产)2000元;(6)剖宫产(含镇痛泵)3500元。
在上述定额标准以内的按实全额支付,超过定额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职工在生育时发生下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10%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异位妊娠;(2)妊娠高血压综合症;(3)前置胎盘;(4)胎盘早期剥离;(5)死胎;(6)母婴血型不合;(7)妊娠胆汁淤积症;(8)子宫破裂;(9)产后大出血;(10)羊水栓塞;(11)席汉氏综合症;(12)子痫;(13)产褥感染。
男职工的待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是农村户口或城镇无业、失业人员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条件,可报销50%的生育医疗费。
生育假期的规定:①正常分娩:产假90天(3个月);②助产(包括器械助产、侧切助产):产假97天;③剖宫产:产假105天(3。5个月);④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⑤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产假20—30天;⑥三个月以上至七个月以下引产:产假50天;⑦七个月以上早产:按正常产假处理。
-
青岛职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
446人看过
-
职工如何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11人看过
-
如何享受生育保险
62人看过
-
生育保险如何享受生育津贴
224人看过
-
生育保险如何享受生育津贴
161人看过
-
生育女职工如何享受生育待遇?
196人看过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
工作时,职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01用人单位参加保险并全额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后,职工发生的生育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支付;失业配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职的生活费用。
-
职工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1职工符合下列条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 3、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等。
-
生育保险待遇如何享受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8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所需资金。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4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进行相关备案,未按规定办理生育备案手续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需要备案的情况有: (1)参保职工自确诊怀孕后3个月内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到经办机构备案。 (2)因夫妻分居两地,到其夫工作地点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等原因,参保职工确需异地生育的,应当在备案时一并提供单位或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 (3)参保职工异地急诊流产﹑急诊生育及同时发
-
上海如何享受生育保险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3主要如下: 1.属于计划内生育: a、计划内生育第一胎的; b、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并经市或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c、于计划内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 2.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3.按照规定参加上海生育保险,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a、本市城镇户籍从业妇女且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社保并建立个人账户; b、本市城镇户籍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