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是指与合伙人有一定联系的人,如法定代表人、亲友、债权人等,因某种原因行使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而非合伙人应当行使的相关权利。如果您参与企业的经营或执行业务,您可以收到企业以您自己的名义分配给合作伙伴的营业收入。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的代位权不同于代表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从事某种行为。前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后者受合伙人委托代表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行使权利
代位行使合伙人权利只是在合伙人本人无法或不便直接行使权利时,改变权利人的行为,退出合伙企业或者转让其出资份额不方便的;代理合伙人从事某种行为是指其他人在企业中从事某种行为而不是合伙人。只要合伙人有委托,这种行为就不会损害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法律也不禁止这种行为
如果合伙人有个人债务,债权人与合伙人有债权关系,与企业无关。因此,《合伙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有个人债务的,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即使合伙人本人作出这种承诺,这一行为也被法律禁止。当然,如果合伙人是受自己委托,在合伙企业中分配收入时,其他人将代表他从企业中获得收入,然后用所获得的收入抵消债务。即使受托从事该行为的人是合伙人的债权人,法律也不会干预,因为该行为反映了两种法律关系:
首先,代理人代表合伙人收取收入
其次,债权人根据债务人的承诺,以收到的收入补偿债务。这两种关系不会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也不会违反法律,因此法律也承认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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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的权利能否在合伙企业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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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否只能委托一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处理合伙企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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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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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所谓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系指与合伙人有着某种关连的人,如其法定代理人、亲朋好友、债权人等,因故代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行使应由合伙人行使的有关权利。如参与企业经营或事务执行,以自己的名义领取企业分配给合伙人的经营收益等。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权利不同于代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从事某一行为,前者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某种权利,后者是受合伙人的委托,代理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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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可以被继承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05合伙人死后,在合伙企业中的额财产份额可以继承。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可以被继承,关键在于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即:合伙企业在成立之时,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如果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可成为合伙人。 如果合伙协议里没有约定,那么出现该种情况时就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继承人才能成为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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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经营权利归属问题如何解决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5首先,你与朋友之间成立合伙关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所以,你与朋成立的合伙企业,在经营上可以由你自己经营,其他人不经营。但是对于收益和亏损都是需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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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的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合伙人的权利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6民法典规定合伙人的债权人原则上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权利。 但是,当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还可以以基于合伙产生的其他财产性权利来进行清偿。 为了既维护合伙的利益,又满足合伙人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要求,民法典规定,允许合伙人的债权人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基于合伙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 债权人行使合伙人的利益分配请求权,并不影响合伙的人合性和组织性,也不减少合伙财产,对于合伙经营来说并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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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对企业的事务有什么权利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其他合伙人在将事务执行权委托于他人后,对企业的事务执行仍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对受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这是因为,不执行事务合伙人因其不执行企业事务,比较超脱,能够从旁观者的角度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