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第二,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
二、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λ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刑法》第75条规定的缓刑犯的行为准则。考验期内?有犯新罪、发现?罪、或Υ反规定的,则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
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对原审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假释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
其实还比较好回答,按照《刑法》中的规定,一般是6个月,不过罪犯可能在判刑之间先行被羁押了,此时羁押一日就可以折抵有期徒刑刑期一日,也就是说在这样的情况下,罪犯实际服刑的期限可能还会低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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