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优先权能否对抗法院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6:20:41 308 人看过

一、建筑工程款优先权能否对抗法院执行

法院虽未在判决书、调解书中明确建设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不妨碍权利人申请行使该优先受偿权,且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故执行分配中建设工程款应该优先受到清偿。

二、什么是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

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三、建筑工程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显然,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与建设工程的范围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围相对为窄,其专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因此也被称为房屋建筑工程。

故此,桥梁、水利枢纽、铁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与房屋建筑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属于建筑工程范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补偿优先权能否转移
    《民法典》第807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发包人不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或者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折价或者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价款按照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格优先支付。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被废止。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现行法律的有效答案和相关规定。从这一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建设工程赔偿的优先权是赋予承包人的,而仅限于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格。因此,承包人不能将优先受偿权转让给他人。
    2023-05-07
    148人看过
  • 破产时建筑工程优先权还有吗
    破产时建筑工程优先权还有没有依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拖欠的工程款对于破产企业来说是具有优先偿还义务的,所以工程款在破产案件中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九)
    2023-06-14
    351人看过
  • 建筑工程优先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优先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1.建筑工程优先权的司法解释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等相关法律法规。2.根据这些规定,建筑工程优先权主要保障承包人在工程价款方面的权益。司法解释明确了建筑工程优先权的范围、行使条件和程序。3.其中,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是承包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即在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有权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不受其他债权人的影响。二、工程款优先受偿范围具体来说,工程款优先受偿范围包括:1.工作人员报酬,即劳务费,这是承包人为工程本身所支出的实际费用之一;2.材料款,也是承包人为工程本身所支出的实际费用之一;3.经发包人认可由承包人进行分包而由承包人支付给分包商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应包含在优先受偿范围内。三、工程款拖欠处理办法针对工程款拖欠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办法:1.协商方式: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
    2024-07-14
    240人看过
  • 合同无效能主张建筑款优先权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承包人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得到优先保护,也进一步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然而,实践中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对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故,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还享有优先受偿权就成为长期存在的焦点问题。笔者将结合人民法院的类似判例,对该问题进行分析。一、如何认定承包人对工程价款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其目的是保障承包人实现其物化于建筑物的劳务及材料等权利。由于建筑行业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过程是一个将工人的劳务和建筑材料等物化于建筑物的过程,工程价款与合同履行行为直接相关,无论建筑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发包人的基本义务均是支付全部工程价款。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什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
    2023-03-10
    396人看过
  • 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是多长时间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所谓建筑工程优先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工程款追讨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承包单位向人民法院主张工程款的,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知道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之日起开始计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
    2024-01-08
    410人看过
  •  建筑工程领域优先权制度的研究
    这段内容讲述了建筑工程优先权是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中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中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承包人有权行使其优先权。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中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承包人有权行使其优先权。所谓建筑工程优先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承 包 人 在 什 么 时 候 有 权 利 行 使 其 建 筑 工 程 优 先 权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承包人具有工程优先受偿权,但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其次,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价款的;第三,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的;第四,施工中发包人未提供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第五,施
    2023-09-02
    497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能否对抗股权转让?
    股东优先购买权并不能对抗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原三个月已被废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①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③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一、股权转让形
    2023-06-25
    468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不可以对抗买受人
    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不可以对抗买受人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一定可不可以对抗买受人。承包人可不可以请求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但房屋买受人支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不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不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工程总承包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工程是属于优先的债权,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我国民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不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不可以
    2024-01-21
    223人看过
  • 法院执行抚养费能优先吗
    可以。抚养费可申请先予执行。需要向法院提出先执行抚养费的请求。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4-05-09
    383人看过
  • 离婚协议能否对抗法院执行
    离婚协议一般是不能申请法院执行的。因为普通的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但若对于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部分,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
    2023-03-04
    129人看过
  • 建筑承包人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应注意的问题
    金融危机有演化为经济危机的趋势。许多企业公司资金吃紧。拖欠工程款现象层出不穷。承包人应当充分利用《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保护自己的利益。承包人在行使优先受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根据2002年6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规定,建筑工程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2、“工程竣工”概念要有准确的界定。如果是未完工程,“工程竣工”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如果是已完工工程,“工程竣工”指的是民事法律上的“竣工交付使用”行为,不是行政程序上的“竣工验收合格”行为。
    2023-06-15
    447人看过
  • 承包人行使建筑工程的优先受偿权怎么办
    行使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方式是:承包人在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才能对建筑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可以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受偿。承包人应该如何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法定程序催告程序。这是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的首要程序,也是必要程序。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时,承包人有权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一般认为,合理期限的时间应在2个月以上。承包人没有经过催告程序的,不的直接向法院提起拍卖申请。协议折价和申请拍卖程序。承包人通过催告程序,发包人仍然不支付价款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用折价所得偿付工程价款;也可以申请法院将该工程拍卖,用拍卖所得偿付工程价款。拍卖应按拍卖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依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不能折价或拍卖
    2023-08-01
    497人看过
  • 个人承接工程企业破产后能不能享有建筑工程优先权
    一、个人承接工程企业破产后能不能享有建筑工程优先权关于个体承包商在其开办的企业破产后是否能够继续保有建筑工程优先权的问题,主要取决于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签署的条约中的明确规定。在此背景之下,我们要理解到建筑工程优先权其实是专门针对在建设工程领域中那些拥有特殊利益的人士所提供的法律保障措施。这种特权的诞生旨在保证建筑业各参与方在合同执行、纠纷处理以及债权追讨等各个环节上享有公正公平的权益。详细地说,建筑工程优先权的行使范畴覆盖了诸如工程款分配、追索权、抵押权等等诸多方面。然而在面临企业倒闭的情形时,根据中国政府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要求,债权人只要对于被破产者的部分财产持有担保权,便能在该部分财产上面获取优先偿还的权利。但请注意,此类优先权并非即刻生效,而是存在一定时间的有效期。举例而言,建设工程款项的优先索赔有效期仅持续六个月,自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若超出此期
    2024-06-30
    93人看过
  • 工资债权是不是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
    工资债权是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进行受偿的。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应当就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进行清偿。工资债权是不是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2-07-12
    41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款如何划分优先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0
      一般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行使建筑工程款优先权,或者由承包人向法院起诉来行使。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逾期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者依法请求法院拍卖该工程。
    • 能对抗建筑工程价款受偿权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1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办理或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等条件。 风险提示: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
    • 建筑工程未验收工程款优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关于竣工时间,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法律规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也就是说,工程未验收并不能影响到你方行使优先权。
    • 法院强制执行能否优先考虑对方有抚养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24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2022年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能对抗买受人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1
      不能对抗。法律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