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售楼部订房子的定金能退吗在以下情形中,定金不能被适用以惩罚未履行预定责任的一方:
1.若在支付定金之后,双方向对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的要求,但未能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未能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则不适用于定金处罚原则,定金可以退还;
2.倘若一方可视为无缘由地错过约定期限不参与协商过程或未经授权改变认购书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而使得买卖合同无法签署时,此时才应适用于定金处罚原则,且定金不可退还;
3.如遇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以致于造成一方具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定金则不应被处罚,可以予以退还。《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收房之后可以退房吗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退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6)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8)出卖人迟延交房或买受人迟延付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9)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
(10)合同约定买受人以贷款担保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售楼部订房子的定金能退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售楼部经理能退房吗
300人看过
-
售楼部虚假宣传房能退吗现在
387人看过
-
要离婚没交房的房子可以退给售楼部吗
273人看过
-
售楼部签订购房合同
435人看过
-
售楼部退房流程怎么走
94人看过
-
买的商品房,已经出售卖家不退订金,能退回定金吗?
107人看过
-
售楼部经理能不能退房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11、不能,跟谁签订的购房合同就找谁,所以应该是开发商,销售经理只是职务行为,其并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不能找售楼部经理退房。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去售楼处退订金售楼一直给退怎么办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31、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2、订金是可以退的,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如果不退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
买房子一定要去售楼部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9大家买房一定会去售楼部,售楼部最让人注意的就是沙盘了。沙盘虽能一定程度上的反映楼盘的状况和以后的发展情况,但是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被精美的沙盘图挡住了双眼,我们还要关注下面这些。1、沙盘不全沙盘上的模型因为空间所限,不能完全体现一些实际的问题。如变电箱、运动设施等,都不会完全体现出来。所以如果你对小区的生活质量有要求,并且介意周边的一些设施可能会干扰正常生活,那么在看模型选房时,要向销售人员询问
-
售楼部违约定金该怎样退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28定金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退的,协商解决吧。 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售楼部主管做退房批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7不能。跟谁签订的购房合同就找谁,所以应该是开发商,销售经理只是职务行为,其并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售楼部经理不能做主退房。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