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0 08:35:01 434 人看过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有: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司法工作人员,不具有该身份的人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过失,故意则构成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客体上侵犯了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客观方面实施了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的量刑?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的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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