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上调工伤津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7:21:28 148 人看过

合肥市是否上调工伤津贴,要看当地政府工伤管理部门的计划。

一、工伤公司怎么样赔偿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相关工伤权益的保障问题应是首先最关心的问题,在此律师告知广大工伤职工,如果因工负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依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以获取如下赔偿:1、如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伤残的话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及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项目。2、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最后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即便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但用人单位未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给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合肥一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合肥市一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7个月;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工伤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来的工作岗位,同时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的待遇。其中,如果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话,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按照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伤残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工伤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具体的补偿范围要看伤残的具体情况,具体规定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和三十七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南京工伤津贴上调最新文件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345元,二级每月增加326元,三级每月增加307元,四级每月增加288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532元的补足到2532元,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391元的补足到2391元,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251元的补足到2251元,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110元的补足到2110元。伤残等级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即五级每月增加259元,六级每月增加245元。一、四川政府伤残津贴调整【四川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月增加208元】从四川人社获悉,近期,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根据通知,四川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其中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
    2023-03-29
    420人看过
  • 天津工伤伤残津贴待遇调整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2023-03-25
    406人看过
  • 泰安市工伤伤残津贴调整的新闻
    2009年3月9日,泰安市财政局为切实保障企业、事业和民间非营利组织1至4级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的生活,泰安市自2009年1月1日起对这些单位工伤人员的进行了调整。泰安市财政局提高待遇的人员包括2008年12月底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4级企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已退休的人员;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公死亡人员供养亲属。调整的标准为伤残津贴,在符合调整范围的工伤人员目前所领取伤残津贴的基础上,1至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5元160元、155元和150元;生活护理费,按照工伤人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三种不同情况,分别将标准调整为全市及县(市、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供养亲属目前领取抚恤金基础上,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023-07-02
    190人看过
  • 工伤津贴如何发放,工伤上班之后还有工伤津贴吗
    一、工伤津贴如何发放(一)公司未给员工买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是公司出。《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
    2023-02-21
    197人看过
  • 2023年北京上调伤残津贴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2017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具体如下: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33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315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95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75元。由现行平均每人每月4099元调整到4387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88元。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75元。由现行平均每人每月1994元调整到2169元。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增加310元,调整到385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增加248元,调整到3082.4元;生活部分不能
    2023-05-04
    134人看过
  • 天津市:2007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具体调整情况
    天津市关于调整工伤1-4级人员伤残津贴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7〕193号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现就工伤1-4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07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4级工伤人员。二、调整标准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70元,二级伤残220元,三级伤残190元,四级伤残180元。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每月低于1160元的,调整到1160元。三、支付渠道凡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河北省:2007年调整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民工一次
    2023-07-02
    24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工伤津贴会调整吗,工伤津贴上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3
      2016年工伤津贴会调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更是资格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适时调整。从近年实践看,一般都是随着基本养老金后调整,人社部和财政部已经发出了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工伤津贴继各地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会陆续调整。请耐心等待。《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
    • 市职工津贴再上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
      从本月起,周口市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再次上调,生育津贴从每月1063元提高到1712元。据了解,从2007年起,周口市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津贴标准连续3年调整政策待遇。2008年,城镇职工生育津贴标准由刚开始启动时的770元调整到1063元。2010年,市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再次调整,对参保女职工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从
    • 工伤三级工伤津贴上调了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2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限定,工伤工人伤残津贴根据工人平均薪水变化和生活花费等情况适时调整,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限定。从各地实践,工伤工人伤残津贴调整通常都在当年公司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人社部、财政部已经发出2016年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通知,但各地具体方案尚未出台。工伤工人伤残津贴调整办法也还会有一段时间,怎样增加伤残津贴尚不确定,但会从1月1日起执行,请耐心等待。 2、《
    • 陕西省伤残津贴上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9
      陕人社发【2015】20号文件:调整范围和对象是2014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包含2014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已经死亡以及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
    • 合肥市生育津贴2018年新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6
      2022年合肥市生育津贴新规定有:女职工生产后可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顺产和自愿剖腹产享受生育津贴5个月,剖腹产享受生育津贴5个半月,流产享受生育津贴1个月,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享受生育津贴1个半月,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增发生育津贴: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2.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