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会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征地过程中举行听证会,包括起草、修改基准地价、编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会:一、拟订或者修改基准地价;二、拟订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三、拟订或者修改土地征收区域补偿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听证:(一)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主管部门。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就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事项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三十日前,向社会公告听证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申请参加听证的说明。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报批前,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权利:(一)制定拟建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二)制定占用基本农田的非农建设规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请求听证的权利:(一)处以巨额罚款、责令停止非法勘查、非法采矿、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许可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的重大利益关系;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是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是什么。
纳入补偿范围的被拆迁房屋必须是合法房屋。这里的法律含义包括两个方面:
(1)所有权人的合法所有权。
(2)房屋本身是合法的,比如违法建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不予补偿;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给予适当补偿。”。附属物。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为某种目的而附属于房屋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它具有以下特点:(1)附属于房屋。
(2)有一定的目的,有利于住房的升值。
(3)它必须是可以计算其值的对象。(四)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当合法。
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内用益权的特点是:(1)用益权是用益权人合法占有和使用的,其用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2)收入应当合法产生。(3)收入应按一定的基础产生,包括即时收入和法定预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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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哪些情况下应举行听证?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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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什么情况下必须先行政复议后行政诉讼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06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