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视听资料的真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7:42:59 64 人看过

一、如何判断视听资料的真伪

1、要审查判断视听资料的制作情况

首先,要由录音人和录像人证明录音和录像的时间、地点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录制的声音和图像等;其次,如果录音和录像经过复制,还应由复制人证明在复制时无剪辑增减录音和录像的情况;再次,应由民事当事人和刑事被告人辨别是否是自己的声音和图像。例如,可采用声纹鉴定等方法鉴定声音。

2、必须审查视听资料内容的真伪

要确认视听资料有无证明力,关键在于确认其内容的真伪。例如,可以通过慢速播放的方法,鉴别是否有消磁和剪辑的情况;通过高分辨仪的鉴别,可以审查所录制的声音有无伪造情况;最后,还可以对磁带进行检查,查看有无剪辑的痕迹。

3、必须把视听资料与案件中的其他证据相印证

审查判断视听资料同检验其他诉讼证据一样,也要运用案件中的其他证据与视听资料相印证,把视听资料与刑事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的陈述、民事当事人的陈述相印证;把视听资料与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相印证。如相一致要说明相一致的理由;如果出现矛盾,就应分析矛盾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矛盾的办法。

二、视听资料的证明力如何

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又称声像资料或直感资料,是指以音响、图像等方式记录有知识的载体。视听资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

1、视觉资料,也称无声录像资料,包括图片、摄影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视听资料无声机读件等。

2、听觉资料,也称录音资料,包括唱片、录音带等。

3、声像资料,也称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视听资料相关文章
  • 视听资料是什么样的视听资料包括哪些情形
    一、视听资料是什么样的视听资料是指在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电脑和其他科学技术设备等载体上所存储或记录的声音或图像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这种新的证据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越来越多地进入证据领域。作为证据使用的视听资料,是侦查人员事后获取的、记录犯罪实施过程、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一种证据。司法实践中,很多司法人员认为,只要是以录音带、录像带等载体所存储或记录的声音或图像信息就应认定为法定证据中的“视听资料”,这是不正确的。二、视听资料包括哪些情形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能认定为“视听资料”:1.直接指向证明对象的声像资料是“视听资料”。如公安机关交通警察部门在道路上安装的路况实时监控、银行监控系统、工厂及住宅小区的保安系统在日常工作中录制的有关犯罪事实的材料,称之为“视听资料”。2.起固定证据作用的声像资料是“视听资料”。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证人思想经常
    2023-06-03
    167人看过
  • 视听资料包括什么视听资料有什么特征
    一、视听资料包括什么视听资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①视觉资料,也称无声录像资料,包括图片、摄影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无声机读件等。②听觉资料,也称录音资料,包括唱片、录音带等。③声像资料,也称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等。二、视听资料有什么特征视听资料是通过图像、音响等来再现案件事实的,其特征具有生动逼真、便于使用、易于保管等特点。具体而言,首先,视听资料具有较强的生动性和真实性。由于视听资料是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记录下的有关案件的原始材料,并且通过对该资料的回放能够再现当事人的声音、图像和数据等,它同物证一样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所以能够比较客观的反映案件的事实。其次,视听资料还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等优点,从而易于保管和使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录音机、录像机、电脑、传真机等日渐普及,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视听资料的来源和应用上都具有了更多
    2023-06-03
    263人看过
  • 如何确定赌资的真伪?
    赌资是指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应以赌博罪立案追诉。不过赌博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是金额比较大的可能需要根据法规处理。聚众赌博赌资咋办聚众赌博的赌资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予以没收。1、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并处罚金。2、开设赌场的,以营利为目的,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3、如果犯罪情节严重,会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
    2023-07-08
    470人看过
  • 在证据中如何认定视听资料的效力
    一、在证据中如何认定视听资料的效力?1、视听资料的合法性。首先,可以从采证行为本身判断是否合法,这要求采集的视听资料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例如,在他人住处私自安装窃听装置,这种方法侵犯了他人隐私空间和安全感,为违法采证;而物业公司在管辖小区的出、入口,楼道内安装摄像仪,是在相对开放的公共场所进行的,其合法性不受影响。其次,从采集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进行判断。银行安装探头、监控装置,其安装目的是为了清楚反映工作人员与顾客之间钱物的交接是否有误,为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留下线索,维护金融安全,是合法的。再次,可从该采集行为是否危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进行判断。新闻媒体往往利用偷拍、偷录的资料对黑幕曝光,不仅满足了大众的知情权,而且通过这一方法对社会阴暗面进行揭露、批评。这种视听资料用于正当目的,是可以作为合法证据的。如果用于要挟被偷拍、偷录对象,则另当别论。2、视听资料的真实性。
    2023-04-14
    349人看过
  • 什么是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统称为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最初并未用于文献信息的存贮与传播。从20世纪60年代起,欧、美一些国家开始出现声像记录形式的出版物,并相应有了专门的出版社。中国引进国外视听资料较早,但到80年代才开始有本国的声像记录形式的出版物,同时建立了专门出版这类出版物的出版社。视听资料是又称声像资料或直感资料,一般以音响、图像等方式记录有知识的载体。视听资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①视觉资料,也称无声录像资料,包括图片、摄影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无声机读件等。②听觉资料,也称录音资料,包括唱片、录音带等。③声像资料,也称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等。视听资料特点:1.视听资料表现为含有一定科技含量的载体;2.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逼真性;3.具有动态直观性;
    2023-06-06
    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修改后日期如何判断真伪
    1、手中应当也有一份劳动合同,你把你的劳动合同拿出来,你的没的修改,公司的有修改,以你的为准。2、如果你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对方提供了修改日期的劳动合同,你可以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予认可。3、如果是你申请做笔迹鉴定,那么,先由你交纳鉴定费用,你在诉讼请求中可以请求由公司承担鉴定费用。如果你胜诉,该费用由公司承担。如果真是伪造的,是可以鉴定出来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推翻公司的相应证据,并追究公司伪造证据的相关责任。签劳动合同起止日期和终止日期怎么确定的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从劳动合同订立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之日起计算。签字日期与合同约定的日期应是同样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日期,则应依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计算。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截止日期时间的计算,应以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最后一天的24小时完结为准。如果有工作任务,超过最后一天24
    2023-07-18
    327人看过
  • 视听资料的高技术性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是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产物。较之其它证据种类,视听资料具有高技术性。其高技术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视听资料具有高度的物质依赖性。表现为声音、图像,数据和信息等的视听资料是以声、光、电、磁以及其他粒子等媒体形式存在的。要将这些通过人们自己的感官无法直接感知的无形物质原声、原貌地保存下来,必须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进行一系列的能量转换,使之固定或者储存在有形物质中。如果没有这些有形物质作为依托,可以供人视、听的信息资料就会转瞬即逝,而无法捕捉。2.视听资料具有便利高效性。视听资料所涵盖的信息量极大,并且可以反复使用,于若干年后仍可重现当时的真实情况,具有较长时期的稳定性。而且利用电子计算机情报检索系统的科学技术保存和使用视听资料,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提高证据的利用率。3.视听资料具有
    2023-06-06
    253人看过
  • 视听资料说的是哪些
    视听资料是指在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电脑和其他科学技术设备等载体上所存储或记录的声音或图像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这种新的证据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越来越多地进入证据领域。作为证据使用的视听资料,是侦查人员事后获取的、记录犯罪实施过程、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一种证据。司法实践中,很多司法人员认为,只要是以录音带、录像带等载体所存储或记录的声音或图像信息就应认定为法定证据中的“视听资料”,这是不正确的。哪些情形能认定为视听资料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能认定为“视听资料”:1.直接指向证明对象的声像资料是“视听资料”。如公安机关交通警察部门在道路上安装的路况实时监控、银行监控系统、工厂及住宅小区的保安系统在日常工作中录制的有关犯罪事实的材料,称之为“视听资料”。2.起固定证据作用的声像资料是“视听资料”。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证人思想经常波动,根据案件的实际情
    2023-06-14
    324人看过
  • 视听资料的审查原则
    视听资料所反映的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声音及影像,或者相关的音响事实和影像事实。就案件的事实情况而言,可供采信的视听资料毫无疑问是客观的,但就其流程和固定方式来看,这种主观性的成因对其性质作用甚大,因而在证据的可采性法则下,需作必要的特殊规定。因此设立一种合乎证据特征的原则,对审查视听资料意义重大。1.排斥原则。在涉及到刑事诉讼案件以外的事件时,必须予以排斥,这就是排斥原则。排斥原则在内容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对人的排斥、对事的排斥和对载体及相关设备的排除。对人的排斥又可以分为对本人的排斥和对他人的排斥。对本人的排斥是排斥类似性,对他人的排斥是排斥随意性。对本人的排斥,也即是在审查视听资料时,一定要排除视听资料所证明的事实在本案场合和其他场合的关联性。对他人的排斥,就是基于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具有客观真实性的要求而必需的,客观真实的前提必须是完整的、统一的。在事件方面,视听资料所要证明的就是犯
    2023-06-06
    427人看过
  • 如何在汽车受到的外观瑕疵中判断是真伪
    汽车外观瑕疵不一定可以认定为销售方欺诈。如果销售人员明知汽车外观存在瑕疵,却对消费者进行隐瞒,此时构成欺诈。但是如果销售人员不知情的,则不构成欺诈。一、如何来判定外观专利侵权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标准:1、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近似。2、应当对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外观设计可视部分的全部设计特征进行观察、对能够影响产品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的所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判断。《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二、装修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
    2023-03-30
    491人看过
  • 怎么判断电子邮件的真伪?
    1、电子邮件如何在法庭上出示?解析:举证一方应提供邮件的来源,包括发件人、收件人及邮件提供人,上述人员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邮件的生成、接收时间及邮件内容。庭审出示证据时,若双方均无异议,可直接出示邮件纸质件;否则,应在计算机上当庭演示,并下载打印成纸质件。若对电子邮件已作公证的,可不当庭演示邮件,而直接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提示:建议对邮件作庭审前进行证据保全,省却庭中邮件的演示环节、方便法院参阅公证书中内容2、可供判断电子邮件真伪的因素有哪些?解析:尽管电子邮件以电子信息形式传播和收发,不如传统书证保真程度高,被篡改后不易识别,但电子邮件也有其自身优势,即其发件人和收件人为唯一,每个电子邮箱对应唯一的用户,其互联网的帐号、密码、用户名在相对时间内也是唯一的。可供判断邮件真伪的因素有:(1)将电子邮件与其他证据进行比对,必要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对质;(2)审查邮箱的取得方式,系从网络服务商
    2023-06-06
    229人看过
  • 律师函真伪判断指南
    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真假的辨认:1、律师函的格式和内容比较严谨,最后的签名要有律师事务的盖章,否则值得怀疑;2、可以通过查询律师函中发送方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也可以在当地司法局查询是否有律师信息。假信息无法查询;3、可以携带律师函原件直接到律所核对。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委托,披露和评估相关事实或法律问题,然后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和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件。如何发律师函(一)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签订委托合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手续必须齐全,明确,这是律师函保证其合法性的根基。(二)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承办律师函业务。当然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指定或者推荐承办律师。(三)承办律师听取委托人的陈述。承办律师须认真听取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前因后果,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引导性的询问。(四)搜集补充委托事项的事实材料。委托人第一次陈述往往不能完整的带来律师制作律师函所必须的材料,因此律师需要继续和委托人
    2023-07-04
    141人看过
  • 视听资料是指什么
    视听资料是指通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电脑和其他科学技术设备等载体上所存储或记录的声音或图像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这些新的证据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越来越多地进入证据领域。作为证据使用的视听资料,是侦查人员事后获取的、记录犯罪实施过程、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一种证据。
    2024-01-05
    192人看过
  • 视听资料的物质依赖性
    视听资料是一种借助于有形物质而存在的无形物质,它所包含的是具有一定的思想、行为内容,反映物质形态、本质和特征,对某种未知现象进行科学分析所显现的科学数据。这就是说,表现为声音、图像、数据和信息等的视听资料是以声、光、电、磁以及其他粒子等媒体形式存在的。要将这些通过人们自己的感官无法直接感知的无形物质原声、原貌地保存下来,必须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进行一系列的能量转换,使之固定或者储存在有形物质中。如果没有这些有形物质作为依托,可以供人视、听的信息资料就会转瞬即逝,而无法捕捉。可见,视听资料必须借助于特定的仪器、设备并运用其特殊功能才能形成。此外,审查、鉴定视听资料的真伪,以及运用视听资料,也要靠专门的精密仪器设备才能进行。司法实践证明,诉讼活动中使用最为普遍的是物证,它是以具有一定形状、数量、质量、属性的物质实体或痕迹为表现特征的,并且大多可凭肉眼对这些特征直接分析判断,并能够出示原物
    2023-06-06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视听资料证据包括: 1、视觉材料又称无声视频材料:包括图片、摄影胶片、幻灯片、投影仪、无声录像带、无声电影、无声机器阅读等; 2、听觉材料又称录音材料:包括录音、录音带等; 3、声像资料,又叫做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电视电影、视听光... 更多>

    #视听资料
    相关咨询
    • 视听材料如何鉴别真伪?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视听资料辨别真伪: 1、要审查判断视听资料的制作情况; 2、必须审查视听资料内容的真伪; 3、必须把视听资料与案件中的其他证据相印证。 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又称声像资料或直感资料,是指以音响、图像等方式记录有知识的载体。视听资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 1、视觉资料,也称无声录像资料,包括图片、摄影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视听资料无声机读件等。 2、听觉资料,也称录音资料,包括唱
    • 视听资料怎么辨别真伪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5
      视听资料辨别真伪: 1、要审查判断视听资料的制作情况; 2、必须审查视听资料内容的真伪; 3、必须把视听资料与案件中的其他证据相印证。 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又称声像资料或直感资料,是指以音响、图像等方式记录有知识的载体。视听资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 1、视觉资料,也称无声录像资料,包括图片、摄影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视听资料无声机读件等。 2、听觉资料,也称录音资料,包括唱
    • 视听资料如何辨别真伪,证明力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0
      视听资料辨别真伪: 1、要审查判断视听资料的制作情况; 2、必须审查视听资料内容的真伪; 3、必须把视听资料与案件中的其他证据相印证。 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又称声像资料或直感资料,是指以音响、图像等方式记录有知识的载体。视听资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 1、视觉资料,也称无声录像资料,包括图片、摄影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视听资料无声机读件等。 2、听觉资料,也称录音资料,包括唱
    • 视听资料证据有效力的判断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9
      视听资料证据有效力的判断主要依据有: 1.程序审查:在保障程序正义的基础上实现诉讼目的。即来源地合法性。 2.实体审查:私录视听资料的内容需客观、与案件有关联。 3.规范审查:补强证据规则的合理运用。
    • 怎么辨别视听资料的真假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又称声像资料或直感资料,是指以音响、图像等方式记录有知识的载体。视听资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 1、视觉资料,也称无声录像资料,包括图片、摄影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视听资料无声机读件等。 2、听觉资料,也称录音资料,包括唱片、录音带等。 3、声像资料,也称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等。 在诉讼法中所说的视听资料,是指以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