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继承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18:03:41 288 人看过

1、剥夺继承权仅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剥夺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

2、剥夺继承权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3、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5、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6、剥夺遗嘱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可以剥夺继承权吗

所谓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必留份】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由此可见,公民立遗嘱时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否则,该遗嘱无效。被遗嘱剥夺继承权的无独立生活能力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必要时,还可以适当多分一部分遗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继承人在财产继承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继承人在财产继承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财产继承权的注意事项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财产继承公证去哪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去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如果继承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2023-09-22
    226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意味着什么问题
    一、剥夺政治权利意味着什么问题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第一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项、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第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第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二、剥夺政治权利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开始计算的时间是:1.判处死列、无期徒刑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2.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3.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三、剥夺
    2023-11-13
    479人看过
  • 夫妻相互继承哪些问题需注意
    需要注意下列问题:1.夫妻间继承权的产生以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如果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夫妻一方死亡后,首先应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分为二,其中一半是生存配偶一方应得的共同财产份额,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3.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一、民法典夫妻一方死亡财产能如何分配夫妻一方死亡以后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将一半的共同财产与死者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配偶死亡,首先需要确定配偶的遗产范围,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全部是遗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
    2023-03-31
    438人看过
  • 哪些行为会导致继承权被剥夺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蓄意谋害夺取财富的继承人以冲突遗产,以及通过欺诈手段伪造、窜改、隐藏甚至销毁遗嘱,情节严重者都将被剥夺继承权。然而,如果出现第三种情况下,即继承人诚心悔过且获得被继承人宽恕,或将继承人重新列入遗嘱继承人名单内,那么这类继承人则不会失去继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2024-08-10
    338人看过
  • 代位继承可否剥夺继承权
    一、代位继承可否剥夺继承权代位继承可以剥夺,在代位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剥夺其代位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二、代位继承是否适用遗赠代位继承不适用遗赠。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
    2023-06-17
    422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注意哪些问题
    一、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二、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三、在处理代位继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5、发生代位继承时,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
    2023-06-24
    214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方面的问题
    一、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以及有哪些方面的问题1.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其核心在于剥夺犯罪人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这种剥夺通常涵盖了一定的时间期限,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2.当罪犯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时,剥夺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二者会同时执行。3.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刑罚的执行方式,还涉及到对被剥夺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范围的理解。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明确哪些权利被剥夺,以及这些权利被剥夺后对罪犯和社会的影响。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依据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刑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具体剥夺的是以下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这些权利被剥夺后,罪犯将无法参与国
    2024-07-25
    416人看过
  • 怎么剥夺继母的继承权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么剥夺继母的继承权若想使继母无法获取遗产,可考虑采取以下两种方式:首先,您需要让您的父亲在生命历程上签署一份书面遗嘱,在该遗嘱中清晰地阐述他的意愿,即所有遗产均归您继承。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每位公民皆享有依照本法规定订立遗嘱以处理个人财产的权利,同时也能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还可以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位或多位进行继承。同样,公民亦有权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及个人。最后,公民还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设立遗嘱信托。建议您让父亲亲自书写遗嘱,并且最好前往公证机构对其进行遗嘱公证,明确指出这栋房屋属于子女的财产,待父亲离世之后,应严格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手续的办理。您可以考虑让父亲将自身所拥有的份额赠予给子女,或者通过买卖交易的形式转让给子女,这样便能够使得这些财产转变为子女的独立财产,从而不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4-07-24
    112人看过
  • 继承权会因为哪些原因而被剥夺?
    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会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一般来说,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会丧失继承权吗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
    2023-07-12
    430人看过
  • 剥夺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一些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一、新民法规定继承人可以变更遗嘱吗继承人不可以变更遗嘱,继承人变更遗嘱的行为会丧失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享有继承权的是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
    2023-03-10
    16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继承应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现行规定,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均可以继承,继承人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按照“房地一体”、“地随人走”的原则被继承的。因此,没有附着农宅的空闲宅基地,是没有办法继承的。同时,如果继承的房子崩塌、撤除两年以上未康复运用的,所有权自然灭失,村集体就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无偿收回。也就是说,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子女,务必要经常维修房屋,避免房屋垮塌。一、父母的宅基地能否继承农村的宅基地房屋是具有特殊性的。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房屋却属于个人所有。农村宅基地子女没有继承权。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开的。农村的宅基地只属于国家和农村集体,个人未曾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个人只拥有宅基地上面的房子的使用权。而房屋属于父母所有,子女对房屋拥有继承权。二、农村户口迁出迁入宅基地怎样办理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受使用
    2023-03-26
    39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会剥夺继承权的情形
    一、哪些情况下会剥夺继承权的情形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二、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
    2023-11-13
    316人看过
  • 房产继承、变更等需注意哪些问题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1.申请书;2.继承人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权证;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7.房屋估价单。扩建、改建房地产登记提交:1.申请书;2.房屋权利人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权证;4.土地使用权属证明;5.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筑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7.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8.房屋竣工平面图;9.公有房屋需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筑面积核定通知单;10.其他有关文件。房屋倒塌、拆除、灭失登记需提交:1.房屋权利人身份证件;2.原房地产权证;3.批准拆除证件或其他有关证件;4.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倒塌、灭失证明。房地产其他权利登记备案需提交: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抵押需提交:(1)申请书;(2)委托书;(3)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
    2023-06-14
    186人看过
  • 继承权能剥夺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继承权能剥夺吗,有哪些相关规定继承权是不能被剥夺,但继承权人有遗弃被继承人、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等情形的,会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
    2024-01-02
    14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继承著作权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6
      继承著作权时要注意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提出。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和公民个人所有的其他合法财产一样,在公民死亡后,即成为公民个人遗产的组成部分,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 继承权遗嘱剥夺是哪些意思啊,求解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它与遗嘱的区别在于: 1、在遗赠中,获得财产的不是法定继承人,而是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其他非法定继承人。而在遗嘱中获得财产的肯定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2、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将遗赠内容载入遗嘱,不需要遗赠受领人同意即为有效; 3、遗赠受领人并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只是从继承人或其他遗嘱执行人那里取得遗赠财产; 4、一般情况下,遗赠受领人在受领遗赠中,不负有义务。但如果在遗
    • 2022年哪些继承人会依法剥夺继承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第二顺序继承人会被依法剥夺其继承权的情形有: 1.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2.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 2022年著作权继承中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一般而言,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人身权利不能继承。关于著作权的继承,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7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2.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 3.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
    • 剥夺继承权与哪些方面有关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9
      1、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