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如何赔偿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6:32:32 343 人看过

合同不成立赔偿损失需要由双方来协商决定。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合同不成立的情况分析,先是会追究认定合同签订时出现该差错的主要负责人,然后根据合同不成立所造成的损失,以相关法律条例作为基本参考,然后根据合同的有关内容向过失方追究赔偿。并且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中规定的有关条例,如果情节严重,那么是会被处以重罚的。

一、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下订立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二、合同不成立的补救措施是什么?

1、合同的条款空缺不明是个别的;大量的条款不明或空缺视为合同尚未成立,当事人没有形成一致性意见。

2、法律已作了规定可以补救的条款,如合同的数量、标的条款空缺或约定不明法律没有规定补救方法,实际上也不可能进行补救。

3、当事人已约定的其他条款必须合法,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合同无效,法律则是无条件地宣布无效,采用的是绝对不保护原则,因为无效合同的内容一旦付诸履行,势必会给对方当事人或给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扰乱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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