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法院如何划分管辖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5:31:13 134 人看过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确定如下:

一、离婚诉讼是原告对被告的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二、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人提起身份关系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身份关系诉讼;对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

怎么确定军人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确定军人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有以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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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6日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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