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顺延和续签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1 13:40:12 176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顺延和续签的区别

劳动合同顺延与续签在概念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1.顺延指的是在原有劳动合同期限的基础上继续延长,劳动者继续在同一单位工作。顺延的情况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情形。

2.续签则是指终止前一份劳动合同,并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同一单位工作。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等六种情况。

4.《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十九条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试用期进行了规定。

二、补签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补签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

1.只要补签的劳动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它就是有效的。

2.补签的劳动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

3.尽管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在补签的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该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

4.这种追认行为使得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受到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在补签劳动合同时,建议劳动者与单位进行充分协商,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可以由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

2.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进行工作交接,包括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和结算薪资及经济补偿等。

3.完成这些步骤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4.人力资源科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以备查阅。

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提前一定期限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了解劳动合同顺延和续签的区别、补签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以及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的知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n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n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n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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