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络广告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立法完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21:13:16 219 人看过

一、网络广告概述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广告也越来越多地为众多经营者所采用。一般认为,网络广告是指在互联网站点上发布的以数字代码为载体的各种经营性广告。网络广告不同于平面媒体广告,其特征为:一是独特的表现性,网络广告主要由数字技术制作和表示;二是可链接性,只要被链接的主页被网络使用者点击,就必然看到广告;三是传播速度快,由于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相互联接且网络传播速度快,因此网络广告的传播速度也随之加快;四是受众广泛,目前全世界网民数量已经超过7亿人。如此众多的网络用户,使得网络广告受众广泛。网络广告有传统广告所无法比拟的新特点,但由于法律本身的滞后性,其对于网络广告中的一些新型的违法行为的规范还很不完善,这使得利用网络广告进行的不正当竞争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二、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网络广告本身所具有不同于传统广告的特点和优势,某些不法经营者正是利用了这些优点,在网络上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主要表现如下:(一)利用网络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宜传是传统广告中常见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但在网络广告的不正当竞争形式中仍然占很大比例。有些广告主在网络广告中故意使用含混晦涩的语言以迷惑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制作成份、性能、功效等不如实宜传,而采用回避、隐瞒等手段进行宣传以牟取暴利。在传统广告中,由于从事广告业务有一个市场准人条件,即必须通过从事广告业的资格认证,获得营业执照,否则无权经营广告业务。在此法律规范和管理制度下,传统广告的发布者的行为便于监管和控制。虽然在《广告法》中已有相关规定要求网络广告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但由于网络空间具有全球化和虚拟化的特点,对于网络广告的发布和传播缺乏有效的审查和监管,使得整个网络广告处于缺乏有效控制的状态,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因受此不实广告的欺骗而利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有奖网络广告的不正当促梢行为网络公司通过向访问者提供奖品达到吸引观众,扩大销售业务的目的。此类行为属于通过关联当事人提供奖品以增加其他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同样可以达到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有奖网络促销广告的销售双方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即网民到网站访问该广告,成为广告的购买客户,广告主根据广告中的承诺而给予奖品。传统形式下行政规章对有奖销售的认定中,有奖销售的当事人被限定于经营者和购买者。网络环境下,该类行为表现为:一是电子商务类网站,此类网站网主制作网页纯粹是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因此属于传统形式的经营者。网民访问网站也纯粹是为了获取消费机会。显然此时有奖网络促销广告的双方完全符合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特征,该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二是综合性网站,该类网站是以为网民提供综合性服务为目的的,网民到网站也是单纯为了享受服务。此种情况,网民是不需要为此向网站支付任何费用的,而网主可以通过增加网站广告点击率等方式盈利。比如某广告内容是点击该广告,就有机会赢取万元大奖”,网民点击了该广告,虽没有成为该广告的购买客户,但却有机会获得奖品,而网主可通过广告点击率的增加而赚更多广告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网民与网主之间的关系,也应看作是一种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也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三)利用网络广告进行非法网页链接在网络经济中,一个高访问量的网站意味着在网站上进行广告的高价值性,这为网络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是难以计算的,于是一些人开始利用网络的超链接技术使用他人网站上的内容来为本网站获得利益。目前网络公司主要通过加框的超链接技术”进行网络广告的不正当竞争。所谓加框超链接技术”是指此网站以分割视窗的方式将他人网站的内容呈现在自己网站的网页上,故当浏览者点击此网站与他人网站的链接时,他人网站的内容会出现在此网站页面的某一个区域内,而此网站页面的广告则始终呈现在浏览者的面前,这样此网站的‘广告就可以借助他人网站的内容而被宣传。在这一过程中,浏览者往往误以为自己并没有进人他人的网站。网络经营者利用此类技术的目的无非是想借助利用别人的网站来提高自己网站的知名度,或者推销自己的产品,这违背了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亦属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日益完善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
    不正当竞争,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禁止,行为日益完善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了适应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于1993年9月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于同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10年来,该法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颁布实施为开端,10年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工作从无到有,逐步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国务院、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个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的人大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其中,国务院制定了《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方封锁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2023-06-09
    362人看过
  • 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制度的基本思路
    【不正当竞争】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制度的基本思路1行为模式的分开立法这样可以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在我国《反不正当行为法》的不正当行为制度里面分开两节,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进一步填充各种新的具体行为。这种立法的方式在形式上比现行立法会更清晰。相对分开立法来说,比较简约节省。第二种,把垄断行为拿出来进行立法制定《反垄断法》。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狭义)更容易清晰被规制。本文主张第二种方式。虽然从根本上来说,垄断行为侵害的主要法益相同,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两者也有一些相似之处,但而这次要一级的法益不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受害大的当事人的利益,而垄断行为则损害了经济秩序。日本学者金泽良雄认为《禁止垄断法》的保护法益,是作为公益的自由竞争经济秩序的公益。《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的保护法益,尽管基本上是私益,。《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作为防止手段。规定了私法性的制止请求和赔偿责任。这都
    2023-06-08
    436人看过
  •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完善商业标识的保护
    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颁布至今已经实施了23年。鉴于巨大的市场变化、严重的滞后性,该法已明显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2016年2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虽然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早已结束,但各界人士仍然高度关注该修法草案的进展。该《送审稿》修改内容涉及现行法30条。其中,《送审稿》第五条首次引入商业标识的概念,即本法所称的商业标识,是指区分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的标志,包括但不限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品形状、商标、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名称及其简称、字号、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姓名、笔名、艺名、频道节目栏目的名称、标识等。修法机关意图采用概念加列举的方式对商业标识进行明确。在1996年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示范法条》第二条第2项已经列举了市场竞争意义上的商业标识的
    2023-04-24
    300人看过
  •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须重新定义
    本次议案是立足于规范网络经济的战略需求。从某种程度上讲,哪一个国家率先赢得了网络,赢得了网络经济,就将率先赢得未来。吕某某对媒体说。2010年,互联网仿佛成了一个没有规则的江湖,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层出不穷。为此,吕某某专门组织了一个课题组,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此次议案起草的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刘某某认为,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稿中对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了规定,但是此规定界定的范围比较窄,难以解决根本问题。修订稿中规定,将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的攻击、干扰和控制行为,以及利用软件外挂程序,假冒用户实施的恶意评价等行为列入了不正当竞争手段的范围。刘某某表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手法花样翻新,不是修订稿中的几种行为可以囊括进去的。刘某某把目前互联网上的不正当竞争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将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搬到了互联网上,新瓶装旧酒,更换了战场,更换了方式,如蒙牛与伊利之间的陷
    2023-04-24
    120人看过
  • 短融网曝光竞争对手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如下: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6.附条件交易行为。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研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列举式规定,凡《反不正当竞争法》已在特别规定中作穷尽性保护的行为,一般不再根据第二条规定扩张其保护范围,防止因不适当扩大不正当竞争范围而妨碍自由、公平竞争。但《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走向成熟,新的社会现象和技术层出不穷,在不正当竞争的控制与反控制方面有了新的发
    2023-07-23
    137人看过
  • 论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度的功能、存在的问题与完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制度目前有很多突出问题,在法益论的基础上,要区分具体的法益。我们必须采分开立法,区分反垄断行为与反不正当竞争的类型。本文特别反对设立一般条款,并论证了自己的理由。在法学研究水平已经达到、能够规定含有具体事实构成的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应禁止立法者滥用一般条款。不断修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配套法规,并且在需要进行司法解释的地方进行解释。关键词:行为制度;功能;一般条款;规制自由和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意。然而,不正当竞争行为总是与之相应而生,它们不仅严重地损害了广大诚实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危及时常竞争机制,而且还会滋生腐败,破坏商业道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鉴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巨大危害,因此世界各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法规制。1896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1900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修订本作
    2023-04-24
    291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定义及其应用
    商业贿赂是一种职权职务性利益交换行为,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它贿赂形式。如何规避在销售返点返利中的商业贿赂行为销售返点返利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分为两种:价格折扣以及实物折扣。对于价格折扣的处理相对比较简单,存在商业贿赂的风险也较小。如上所述,对于折扣的开具发票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1、在销货时与销售价款开在同一张发票上;2、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折扣返还,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折扣返还,则可由卖方按发票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实物折扣的处理1、对于免费赠送的实物,提供方应当作为销售入账,并同时计入销售折扣;接收方亦应将免费赠送的实物如实计入相应的科目例如存货、固定资产等;2、对于销售和销售折扣,应当如实反映在发票中;3、相关的合同应当准确描述相关的实物
    2023-07-03
    492人看过
  • 不正当网络竞争的类别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如下:1、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进行虚假宣传;2、上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3、利用因特网侵犯竞争对手的商誉;4、网页抄袭;5、侵犯商业秘密;6、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7、域名纠纷。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包装、装饰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假冒他人企业名称商品和假冒商品。如何减少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机会,实施“二选一”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二)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调整其他经营者的网络产品或
    2023-07-10
    250人看过
  • 浅析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几个问题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出台15个年头了。行政执法的实践表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鼓励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中一些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本法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市场发展的需要,不能很好地维护和完善我国市场秩序和竞争秩序,它的不足之处亟待完善。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弊端完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13年来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对于在一段时间内十分猖獗的仿冒装潢、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行政垄断等一度让企业和老百姓非常头痛的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以后这些问题得到了很大缓解。有的得到了根本性的缓解。可以说它对于维护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良性发展,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规范市场竞争起到了其他任何法都起不到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
    2023-06-12
    279人看过
  • 电子商务中的不正当竞争及其法律规制
    一、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电子商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间市场主体的竞争不仅不可避免,而且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重要表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指出:人类社会由于社会分工不同,由于社会主体各自有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因而竞争不可避免,“他们不承认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只承认他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1].资源的有限性,决定资源配置是经济体制运作的核心。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竞争的作用表现为,竞争调节资本和社会经济资源在不同社会生产部门和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分配,引起价格波动,价格决定利益分配,进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增长。在电子商务实践中,竞争表现为,具有不同经济利益的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为了争取在电子商务中收益的最大化,以其他利害关系人为对手,采用能够争取交易机会的商业策略,争取尽可能大的市场份额。通过竞争,在电子商务实践中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023-06-18
    278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怎样规范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加快立法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制宣传强度。招标投标是一个竞争过程,应当有严格的规范,保证它是公开进行的,公平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就是实行招标投标的具体规范,它作为招投标领域的基本法,起到了规范招投标宏大的奠基作用,使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招投标活动有法可循。此外,我国还有《建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等规范和约束招投标活动的法律,另外还有《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规条例。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按照我国的法律原则。还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说来。应加大“三个力度”,建立“三个防线”,达到“三不效果: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思想防线,使人不想违法。要大力开展招标投标法规的宣传,教育招标投标双方及代理中介组织、行政监督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法、自觉用法、自觉守法。2.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机制防线,使人不能违法。3.加大打击力度,
    2023-06-08
    146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及其注释
    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根据1994—1995两年计划编撰的。该示范法参考了题为
    2023-06-14
    107人看过
  • 劝说类广告与不正当竞争
    如今的市场可谓风起云涌,商品的价值要通过市场才能实行马克思所说的惊险的一跳,企业要通过市场将内部的效率转化为利润,自然会在市场竞争策略上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特别是进入了较充分竞争状态的市场,企业为了追求垄断地位往往会出其不意地使出杀手锏。以宣传和创造产品差别的手段大打广告牌,在经济学上被称为劝说类的广告,其目的无非是要使得消费者了解和认可自己产品的特色或正宗,并愿意多购买甚至以高于同类产品的价格购买,从而求得垄断地位。最近,深圳泰国香米市场上一个有力的竞争者——某米业有限公司对营销策略似乎颇有心得,由于他们在广告中打上红玛丽标志,强调其品质、品种、品牌为泰国香米正宗血统,并称凡没有此标志的,肯定不是原产地包装的泰国香米,一时间深圳米业市场受到很大冲击,消费者纷纷询问真伪,甚至连泰国领事馆也注意到相关广告,并连续向深圳记者发出声明和解释,包括市粮食集团在内的其他泰国香米的经营者也纷纷作出反应
    2023-04-24
    237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与知识产权保护
    论文摘要: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具有相辅相成?相互支持和促进的关系:知识产权法通过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技术创新来达到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通过维护正当竞争秩序?制止非法竞争行为来达到相同之目的?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必须协调两者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关系,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经济交往的不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的独占性权利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反限制竞争?禁止滥用独占权利?反不正当竞争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如何协调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在权利人与竞争者?社会公众之间找到一个利益平衡点,使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相互配合,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实现有效竞争目标上的离合知识产权法主要是运用私法的方法来关注竞争价值,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主要以公法的方法来介入和调整存在于私
    2023-06-02
    6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如何抵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对修订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建议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内容,为实现全面有效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 低价倾销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如何正当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因此低价倾销原则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次,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第2款规定了低价倾销之例外,也就是说
    • 涉及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影响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 1.混淆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诋毁行为。 7.利用技术手段从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 网络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8
      1,仿冒行为 仿冒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仿冒标志或者采用其他的虚假的标志从事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活动,引起公众误解,诱使消费者误购,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网络经济时代,利用网络,传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仿冒行为有了新的表现形式:一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二是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演,误导消费者。三是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行为。 2,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是指以捏造事实、歪
    • 网络不正当竞争司法现状及应对是如何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4
      施害者故意实施的行为,如早期的域名抢注、深度链接、网页抄袭、诋毁商誉、恶意安装和卸载软件、虚假宣传、干扰网络访问、混淆淡化行为(商业混同)、软件捆绑、浏览器劫持、软件外挂等。这类行为的特点是施害者在主观上对不正当行为有明确认知的情况下主动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