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委,各集团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年来在模板工程施工中,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在大模板存放、吊运、拆装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切实加强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大模板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技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对大模板施工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必须符合市建委“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安全技术交底要有拆、合模板顺序和临时固定方法。安全交底签字齐全,作业班组全体人员在交底上有签字等内容。
二、大模板的吊运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大模板吊环设计时均应按吊环受力情况进行强度设计,吊环的材质、位置、数量、安装方法或焊接长度等均须满足设计要求;
2、吊运大模板必须采用卡环,大模板在每次吊运前必须逐一检查吊索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有效;
3、吊运墙体大模板时应一板一吊,严禁同时吊运两块以上的大模板;大模板单位重量不得大于起重机的荷载;同时吊运两块柱模、角模时,吊点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
4、大模板吊装时应加导引绳(就是在吊环或模板上加两条大绳,通过拉大绳调节模板位置),严禁施工人员直接推拉大模板;
5、吊运大模板时应设有专人指挥,模板起吊应平稳,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严禁人员和物料随同大模板一同起吊。穿墙螺栓等其他零星不见的垂直运输应采用有边框的吊盘进行,禁止用编制袋直接吊运;
6、当风力超过6级或大雨、大雪、大雾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7、冬施电加热大模板施工要有可靠的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三、大模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大模板安装前应按配模设计平面图规定位置将斜撑、挑架、跳板、护栏及爬梯等安装齐全并连接牢固;
2、大模板安装时应按模板编号顺序遵循先内侧、后外侧,先横墙、后纵墙的原则安装就位;
3、大模板安装时根部和顶部要有固定措施;
4、大模板支撑必须牢固、稳定,支撑点应设在坚固可靠处,不得与脚手架拉结;
5、大模板就位后紧固好穿墙螺栓方可解除吊车吊环,对空间狭窄,无法安装支腿的模板和就位后的模板不能及时安装穿墙螺栓时,应用索具将同一墙体正反两块模板相互拉接,严禁使用铅丝临时固定;
6、组装平模时,应及时用卡具或花篮螺丝将相邻模板连接好,防止倾倒;
7、对结构施工高度超过20MM的大模板,就位后应及时与建筑物的接地线连接。
四、大模板的拆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大模板拆除时必须满足所需混凝土强度,需技术负责人同意方可拆模,不得因拆模影响工程质量;
2、大模板的拆除顺序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非承重部位、后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顺序的原则;
3、拆除有支撑架的大模板时,应先拆除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的穿墙螺栓及其他连接件,松动地脚螺栓,使模板后倾与墙体脱离开;
4、拆除无固定支撑架的大模板时,应用索具与墙体主筋拉接牢固,严禁使用铅丝临时固定;
5、任何情况下,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模板上口采用晃动、撬动或用大锤砸模板的方法拆除模板;
6、拆除的穿墙螺栓、连接件及拆模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放置,不得随意散放在操作平台上,以免吊装时坠落伤人;
7、起吊大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所有穿墙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大模板,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墙体。吊运时应垂直起吊,严禁使用吊车撕撤模板或斜吊。
五、大模板存放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应确定模板存放区域,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之内,严禁将模板放置在存放区以外。存放区应设有围栏,地面必须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不得堆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2、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70度-80度要求;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内,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大模板插放架应搭设牢固,各立面均应设斜支撑。上方作业面应按照脚手架防护标准铺设脚手架防,设护身栏,并设爬梯或马道。
3、大模板在存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板面对板面相对放置的方法,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存放时间超过48小时的大模板必须有用拉杆连接绑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4、当施工间隙超过24h、气象预报次日风力超过5级以上及节假日期间,应将流水段拆除的模板吊运至地面存放,当大模板必须存放在施工楼层上,必须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沿外墙周边放置,应垂直外墙存放。
5、遇有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对存放的模板采取临时连接的固定措施,同时暂停清理模板和涂刷脱模剂等作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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