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24:00 271 人看过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年来在模板工程施工中,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在大模板存放、吊运、拆装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切实加强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大模板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技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对大模板施工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必须符合市建委“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安全技术交底要有拆、合模板顺序和临时固定方法。安全交底签字齐全,作业班组全体人员在交底上有签字等内容。

二、大模板的吊运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大模板吊环设计时均应按吊环受力情况进行强度设计,吊环的材质、位置、数量、安装方法或焊接长度等均须满足设计要求;

2、吊运大模板必须采用卡环,大模板在每次吊运前必须逐一检查吊索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有效;

3、吊运墙体大模板时应一板一吊,严禁同时吊运两块以上的大模板;大模板单位重量不得大于起重机的荷载;同时吊运两块柱模、角模时,吊点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

4、大模板吊装时应加导引绳(就是在吊环或模板上加两条大绳,通过拉大绳调节模板位置),严禁施工人员直接推拉大模板;

5、吊运大模板时应设有专人指挥,模板起吊应平稳,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严禁人员和物料随同大模板一同起吊。穿墙螺栓等其他零星不见的垂直运输应采用有边框的吊盘进行,禁止用编制袋直接吊运;

6、当风力超过6级或大雨、大雪、大雾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7、冬施电加热大模板施工要有可靠的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三、大模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大模板安装前应按配模设计平面图规定位置将斜撑、挑架、跳板、护栏及爬梯等安装齐全并连接牢固;

2、大模板安装时应按模板编号顺序遵循先内侧、后外侧,先横墙、后纵墙的原则安装就位;

3、大模板安装时根部和顶部要有固定措施;

4、大模板支撑必须牢固、稳定,支撑点应设在坚固可靠处,不得与脚手架拉结;

5、大模板就位后紧固好穿墙螺栓方可解除吊车吊环,对空间狭窄,无法安装支腿的模板和就位后的模板不能及时安装穿墙螺栓时,应用索具将同一墙体正反两块模板相互拉接,严禁使用铅丝临时固定;

6、组装平模时,应及时用卡具或花篮螺丝将相邻模板连接好,防止倾倒;

7、对结构施工高度超过20MM的大模板,就位后应及时与建筑物的接地线连接。

四、大模板的拆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大模板拆除时必须满足所需混凝土强度,需技术负责人同意方可拆模,不得因拆模影响工程质量;

2、大模板的拆除顺序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非承重部位、后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顺序的原则;

3、拆除有支撑架的大模板时,应先拆除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的穿墙螺栓及其他连接件,松动地脚螺栓,使模板后倾与墙体脱离开;

4、拆除无固定支撑架的大模板时,应用索具与墙体主筋拉接牢固,严禁使用铅丝临时固定;

5、任何情况下,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模板上口采用晃动、撬动或用大锤砸模板的方法拆除模板;

6、拆除的穿墙螺栓、连接件及拆模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放置,不得随意散放在操作平台上,以免吊装时坠落伤人;

7、起吊大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所有穿墙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大模板,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墙体。吊运时应垂直起吊,严禁使用吊车撕撤模板或斜吊。

五、大模板存放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应确定模板存放区域,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之内,严禁将模板放置在存放区以外。存放区应设有围栏,地面必须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不得堆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2、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70度-80度要求;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内,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大模板插放架应搭设牢固,各立面均应设斜支撑。上方作业面应按照脚手架防护标准铺设脚手架防,设护身栏,并设爬梯或马道。

3、大模板在存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板面对板面相对放置的方法,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存放时间超过48小时的大模板必须有用拉杆连接绑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4、当施工间隙超过24h、气象预报次日风力超过5级以上及节假日期间,应将流水段拆除的模板吊运至地面存放,当大模板必须存放在施工楼层上,必须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沿外墙周边放置,应垂直外墙存放。

5、遇有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对存放的模板采取临时连接的固定措施,同时暂停清理模板和涂刷脱模剂等作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建设部关于在施工企业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施工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切实把企业管理的重心转到施工现场管理上来,决定从今年起,用2-3年的时间,在全国施工企业中进一步开展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建设部上海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交流会精神,深入学习上海经验,提高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上海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经验主要有一个较高的思想认识,有一个新型的管理机制,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就要像上海那样,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从建立运行机制着眼,在健全规章制度上作文章,在严格要求、持之以恒上下功夫。学习上海经验,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运用典型调查、分析对比等多种方式,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自觉性。二、要把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作为提高施工
    2023-06-10
    162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暂行规定(修正)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促进文明施工,改善工地周围的环境卫生,维护市容观瞻,根据《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特作如下规定。一、凡在北京地区进行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除零星修缮以外的房屋维修、加固等各项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均应遵守本规定。二、施工现场用地,必须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用地的范围为准。确因工程需要,在批准的范围以外临时占地,必须按规定分别向规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另行报批。违者,按违章用地论处。三、在施工现场修建施工暂设工程,要符合城市规划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各种施工暂设工程必须用于本工程的施工需要,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居住家属(经批准做为外地临时来京职工家属临时住用的除外)或出租、转让给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施工现场的各种暂设工程,应根据工程进展,逐步
    2023-06-10
    64人看过
  •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具体贯彻实施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章,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治安秩序,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如下规定。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和规模较大的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均须执行本规定。二、施工现场必须确定治安保卫负责人,领导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并根据工程规模、性质等情况,建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的监督管理。治安保卫负责人由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担任,在工程开工前将名单报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施工现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三、施工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包括相应的治安保卫措施;国家和市属重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的治安保卫工作方案,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公安局备案。四、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采取围挡
    2023-06-10
    224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中进一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号:京建材〔2007〕897号发布日期:2007-8-21执行日期:2007-8-21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北京市第十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和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关于在北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京建材(2006)232号)精神,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要求,现就北京市建设工程进一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从2007年9月1日起中心城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工的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中心城区的范围为原规划市区范围(东至定福庄、北至清河、西至石景山、南至南苑),并增加回龙观和北苑北地区。中心城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工工程以及其他地区内申报优质工程和文明施工工
    2023-04-22
    156人看过
  •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县(含高新区)建设局;各区(市)县建设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在蓉各开发施工单位:为加强我市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管理工作,优化市民生活环境,减少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根据《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和《成都市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现就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管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的施工单位,应在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前3个工作日,向市建委提出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书面申请,市建委将派执法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查验。经审核,对符合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发放《夜间施工许可证》。二、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的项目业主单位,在申办夜间施工许可的同时,应公告工程项目周边市民,做好住户的宣传解释工作,以取得市民的理解和配合。公告中应公布建设项目各方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夜间施工时限、夜间施工投诉单位、投诉电话,便于社会监督。三、施工单位向市建委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应出具工程
    2023-04-22
    107人看过
  •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市政工程开工条件(安全文明施工部分)审查的通知
    各区(市)县建设局、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巩固“创模”成果,建立扬尘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提升城市建设形象。经研究,决定加强对我市市政工程开工条件(安全文明施工部分)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5年3月15日起,凡在我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五城区(含高新区)内的市政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开工条件(安全文明施工部分)审查,具体工作由市安监站负责实施。其它区(市)县市政工程开工条件(安全文明施工部分)的审查工作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防护措施,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检查合格后,在办理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时一并审查。三、市政工程开工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已建立、健
    2023-06-10
    63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监理企业:为适应首都工程建设需要,提高本市监理从业人员素质,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市建设委员会决定从2004年8月起开展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现将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考核人员范围: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无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含北京证)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参加培训考核条件:1、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2、从事工程质量、技术管理工作满3年;3、满足继续教育学时要求;4、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三、考核内容:《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分项施工工艺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参考教材:《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四、培训方式:监理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培
    2023-06-10
    101人看过
  • 详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现状
    据统计,全国发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数量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8年同期下降6.50%和2.52%。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特征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两个上升”:一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数量上升,2009年上半年全国发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数量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8年同期上升了5.26%和17.81%;二是部分地区事故总量上升,2009年上半年,海南、河南、贵州、宁夏、内蒙古等14个省区的事故死亡人数,均比2008年同期有所上升。高度重视和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强化管理,才能构建有效的建筑现场安全保障体系。就当前形势来看,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1安全问题的事例屡见不鲜,具体原因还是归结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实践证明,领导的重视与否,直接关系
    2023-06-15
    295人看过
  •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建工(设)局、在宁各建安企业、驻宁办事处:随着高温酷暑的结束,目前我市已经进入建筑施工作业的高峰期。在此期间,既有“十一”国庆黄金周,我市也将举办世界名城会等多项重大活动,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部等各部门还将分别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督查,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任务繁重。为进一步做好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努力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现对下一阶段我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提出要求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相对比较平稳,但从全国、全省范围来看,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江苏省等部分省、市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均有上升趋势。国务院、部、省、市等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严格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认识,既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具体管理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
    2023-04-22
    201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管理信息化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市建委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将于2004年7月12日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管系统是市和各区县建委、质量监督机构以及工程建设相关各方之间的信息交换平台,也是市建委及时了解工程质量信息,监控工程质量试验数据,创新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务必要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二、自2004年7月12日起,所有工程有见证取样送检项目的检测数据必须实时上传到监管系统,其中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数据必须满足自动采集要求;三、各检测单位要安排计划对所有力值试验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和数据自动采集改造,今年内所有力值试验数据要实现自动采集,并上传到监管系统;四、各检测单位承接的所有涉及新建奥运场馆工程主体结构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施工试验数据必须上传到监管系统;
    2023-06-10
    426人看过
  • 关于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海南省水务局,北京市、上海市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2005年4月29日,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污水管网疏泼工程在进行污水管道内作业时,发生有害气体中毒事件,造成5人死亡。同日,浙江省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在对排水泵站进行维护作业中,发生有毒气体中毒事件,造成4名泵站管理人员死亡。目前,地方有关部门正在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等进行调查处理。除上述两起事故外,其他地方也相继发生了一些事故。以上事故的发生反映了一些地区和单位在管网、泵站及污水处理厂等设施的施工、运行和维修养护管理中存在着薄弱环节和问题。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防范,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为切实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生产运行重要性、
    2023-06-10
    181人看过
  • 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拆迁工地范围内自来水管线拆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建设单位: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建设拆迁工地内自来水跑漏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根据《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为加强本市建设拆迁工地内供水管线的管理工作,杜绝水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防止断水后影响未迁用户正常用水。现将有关加强建设拆迁工地内供水管线的管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在本市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所有建设项目中涉及到拆迁工作时,建设单位在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获得拆迁许可证后,实施拆迁工作前应到相关的供水单位申报拆除拆迁范围内供水管线工作,并与供水单位签订拆迁关止协议。各有关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供水单位对拆迁范围内的供水管线的拆除管理工作。特此通知。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3-06-10
    418人看过
  •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实行施工安全条件审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建法[2002]223号)等法律、法规,现决定对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实行施工安全条件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施工安全条件审查的范围凡在徐州市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恢复建设等在开工前,中标施工企业均须向徐州市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处提出开工前施工安全条件审查的书面申请。二、申办施工安全条件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中标通知书;2、中标施工企业及参建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3、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新工人三级教育培训卡片;4、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目标管理实施考核办法;5、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
    2023-04-22
    83人看过
  • 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地理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推进本市“数字工地”和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信息系统建设,自2005年9月1日起,在全市建设工程管理环节中实施项目地理信息采集工作,现将采集范围、环节和方法通知如下:一、凡本市行政区域内,需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建设工程,均实施地理信息采集工作。二、建设工程报建限额(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1、建设单位报建时除按有关规定提交材料外,还需确认管理部门在电子地图上标明工程项目的建设位置。2、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在办理工程施工承发包登记时,按有关规定提交书面材料,其中总平面图应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电子图形文件(有关技术要求见附件)。三、建设工程报建限额(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时,除按有关规定提交材料外,还需确认管理部门在电子地图上标明工程项目的建设位置。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二00五年八月一日附件
    2023-06-10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谁负责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二)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三)铺设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四)办公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管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9
      工程项目的管理一般交由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中标人准入原则。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项目审批核查、环评、工程设计、准备施工、工程在建到工程的完工的每一步进展情况都需要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工程项目每个阶段的招标公告都要经由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汇总上报给中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中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统一组织发布最新的招标公告,并对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进行备案,以便项目管理核查。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多少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25
      建设工程管理120分72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00分60分主要工程管理与实务120分72分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对市区的建筑施工实施什么管理工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6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对市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本市施工企业健全、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市辖县(市、区)的施工安全监督站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其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拟定本市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3、监督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文
    • 工地现场施工人员的建设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