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支持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08:00:09 82 人看过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什么情况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一)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人格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人格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受害人以侵权为由的赔偿精神损失的诉求。而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受害人以侵权为由的赔偿精神损失的诉求,但该特定纪念物品需是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的。

(二)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确认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身份权的规定包括亲权、亲属权、监护权等。

侵权方的行为如导致该物件的永远灭失或损毁,将给受害人的心理和精神带来了较大的程度的伤害,而如果单纯的财产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精神上的打击和痛苦,就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三)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交通事故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在一定情况下是包含精神损失费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9: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应予拓展
    1、将精神损害赔偿扩展到一般人格权。我国立法对一般人格权未设直接的民法保护,致使该权利受到侵害时,无法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方式予以救济。因此,对于侵害一般人格权应予精神损害赔偿,以维护受害人人格独立、人格自由或人格尊严。而且保护一般人格权,是基于一般人格权的补充功能,对尚未被具体人格权确认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提供法律救济的依据。2、将精神损害赔偿拓展到贞操权、配偶权。贞操权是指公民保持其性纯洁的良好品行,享有所体现的人格利益的人格权。对于侵害贞操权的受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在外国法上早有规定。我国对贞操权的法律保护,刑法上有刑罚制裁,行政法上有行政处罚。但是,对于这种民事权利恰恰没有规定民法的保护方法,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在现代民法理论中,侵害配偶权主要是指配偶中贞操义务的侵害,但不只限于贞操义务。与侵害贞操权一样,现行法律对侵害配偶权也只能适用一般人格
    2023-04-16
    346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予以支持
    当前我国司法机关都在提倡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勿庸置疑公正高效的司法体制肯定是便民的司法体制,也是最能降低诉讼成本和节省诉讼时间的体制。对过去一些有违公正与效率的做法应该进行修正。而当前的司法实践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问题的处理就没有公正与高效可言,很有修正的必要。本文试通过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功能、当前处理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的状况,然后从公正与高效的视角对现行法律与司法解释进行分析并得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观点。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公正与高效因犯罪行为而受到精神损害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之多,如故意伤害、强奸、诬告陷害、侮辱、诽谤、强制猥亵妇女、盗窃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等犯罪行为,都会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可我国现行法律在强调打击犯罪之时仅注意了对受害人物质权利的保护,而忽视了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这些犯罪
    2023-06-12
    237人看过
  • 哪些情形公司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一、哪些情形公司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法院不予支持1、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以其未依照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作出决议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金融机构开立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提供担保;(2)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3)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八条二、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2023-06-16
    308人看过
  • 赋予法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由
    笔者支持肯定说的观点,认为剥夺法人合法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论在理论还是实务上都是有失偏颇的。(一)从法人精神利益及损害客观存在的角度看。精神损害作为物质损害的对应词,不仅包括精神痛苦,还包括精神利益减损的内容,两者都是无形损害。法人虽无感受精神痛苦的能力,但法人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侵害法人人格权亦会导致精神利益的减损,具体表现为名誉丧失、信用降低等。(二)从平衡法人责任的角度看。不能因为法人抵御风险的能力强于自然人,就降低对其正当权利的保护。法人面临越来越多的来自其他法人及自然人侵权行为的挑战,是否赋予法人精神损害请求权成为保障法人健康发展的前提之一。(三)从精神损害赔偿的发展趋势来看。金钱赔偿精神损害非但不会减损人格价值和产生其他负面作用,反而可以提高对精神利益的保护力度。基于此,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得到了蓬勃发展,其适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目前,不少国家已承认了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四)
    2023-06-05
    56人看过
  • 死者名誉受侵害,其配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死者名誉受侵害,其配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1、当死者名誉受损,配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者的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2、死者家属在死者名誉受损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请律师需要注意什么?1、聘请律师要及时。聘请律师及时,律师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又能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选择正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注意查看是否有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了解某位
    2023-06-11
    40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实施侵害行为人主张防卫过当法院不予支持
    1、实施侵害行为的人不能证明防卫行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仅以正当防卫人采取的反击方式和强度与不法侵害不相当为由主张防卫过当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一、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1、防卫过当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的前提是进行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又不同于正当防卫。(1)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2)在主观上对其过当结果具有罪过,这是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的根据。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主要是解决防卫过当的定罪和量刑问题,能不能定罪,就是通过是否具备了防卫过当犯罪构成的条件,因为它是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根据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2、客体要件防卫过当的客体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即不法侵害人依法受刑法保护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在这里不法侵害人具有双重身份,即是防卫对象,又是犯罪对象,中国法律支持对不法侵
    2023-02-12
    5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法院不予受理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及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 (1)死亡; (2)重伤或者残疾;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 1、法人
    •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哪些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不予或者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02
      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 2.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
    • 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1、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 2、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
    • 晋级不予支持的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7
      如果你主动此致没有经济补偿金,只有在单位有过错你离开时才可以主张晋级补偿金;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