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体力劳动算不算职业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4:52:37 405 人看过

一、长期体力劳动算不算职业病

期从事体力劳动的腰肌劳损应该不算是职业病。我们常说的职业病是是法定职业病,只有在工作中接触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的,由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

引起的疾病才能称之为职业病。你说的腰肌劳损只能称之为职业性相关疾病,并不是由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的危害因素引起的,因此不能称之为职业病。

二、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由于其从事的某种劳动的特殊性质和环境而引起的疾病,常是因为接触了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但并不是职工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只有列在《职业病目录》中的才是职业病,通常职业病与其职业都有紧密的相关性和因果关系。常见的职业病有呼吸系统疾病,如过敏性肺炎、棉尘病、哮喘等。

三、职业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可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07: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二建法规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一、二建法规职业病算不算工伤?劳动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我国法定职业病,职工须有此类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定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工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对非法用工主体的职工患职
    2023-04-13
    232人看过
  • 2023年长期请病假劳动法规定,长期请病假工资如何算
    长期请病假劳动法规定,长期请病假工资如何算一、长期请病假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
    2023-05-31
    243人看过
  • 职业病在劳动合同期间内是否算作工伤?
    劳动合同期间内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患职业病属于工伤吗不是所有职业病都属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我国法定职业病,职工须有此类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定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
    2023-07-03
    123人看过
  • 延长劳动合同算不算签一次
    不算,劳动合同到期前延长合同期限不属于续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履行完毕仍然有效。但是履行完毕的就需要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在必备条款上做了很多新的要求,所以旧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完善的。如果内容每按照法定得来,等同于无。劳动合同书上是有关与劳动合同续签的栏次,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的解释,如果签订了两次,同样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两次就与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而不属于续签.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之一.当然也要看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的,如果协议内容的意思是提前续签劳动合同,那就属于续签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1、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
    2023-02-21
    255人看过
  • 劳动法二次入职算不算续签
    员工二次入职,是指员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与另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与同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重新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续签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前者是一个断续的法律行为,后者是连续的法律行为,因此,二次入职不属于续签。一、员工二次入职是否有试用期?劳动者辞职的,又重新入职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再次入职,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再次约定试用期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不满
    2023-03-28
    67人看过
  • 职业病算工伤吗,职业病算怎么鉴定
    一、职业病算工伤吗职业病算工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职业病怎么鉴定职业病鉴定如下: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2.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2023-06-19
    318人看过
  • 入职多长时间不签劳动合同就算合同期到了?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规定一、大学生实习期就签劳动合同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4、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
    2023-03-30
    56人看过
  • 听力受损算工伤还是职业病
    因工作原因致听力受损都属于职业病。可以去做职业病诊断,对诊断不服可在三十日内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鉴定结果下来,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等司法程序。根据你的听力损失情况来认定工伤级别。一、遇到工伤事故怎么办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现在一般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伤残鉴定。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内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2023-02-21
    338人看过
  •  入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算不算入职?
    如果事实劳动关系已经形成,那么未签署合同的情况等同于入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果事实劳动关系已经形成,那么未签署合同的情况等同于入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没 签 劳 动 合 同 算 不 算 入 职 ?如果您在入职后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通过以下方
    2023-09-18
    277人看过
  • 职业病引发的并发症算不算工伤
    职业病引发的并发症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2023-02-27
    2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规定病假多久算长病假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病假多久算长病假?1、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病假,病假根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同以及总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根据情况,病假最多3个月,超出3个月的病假,用人单位可以在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2、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4)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二、病假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
    2023-04-13
    495人看过
  • 离职算不算失业
    合同终止
    离职不算失业。失业,是指公民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公民若需要办理失业证,是需要提供有效证明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才可以申请办理。失业职工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办理。一、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如何能申领失业金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属于非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2023-04-11
    288人看过
  • 职业病算不算入工伤赔偿范围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在职业病防治中,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保护工人的健康及权益,明确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及离岗后的医学随访,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体检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承担相应费用。劳动者离开原岗位或原用人单位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2023-05-01
    473人看过
  • 辞职报告算不算终止劳动合同
    辞职报告不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递交了辞职申请书的,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在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之后,拿到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才算正式离职。根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辞职领导不批怎么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想辞职走人,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一般主动辞职的话就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坚持要辞职,则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经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自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辞职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没到服务期可以辞职吗没到服务期可以辞职。劳动
    2023-03-20
    10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职业病劳动法,经体检建议换岗工作,能算职业病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经过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掩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职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换,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任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限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商量变换原劳动合同相关
    • 劳动合同期间内职业病算不算工伤,怎么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17
      劳动合同期间内如果职工在用人单位患上职业病,算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职业病诊断证书、劳动合同书、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 晚上在工地上工作突发身体疾病算不算职业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如果不是工作时间,那就不算工伤。还有看是否因职业病所致。
    • 如果职业病有艾滋病算不算工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2
      ED病毒病不属于职业病,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因工负伤,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怎么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6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